关于三门峡市2014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意见(三政〔2014〕5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三门峡市2014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意见

三政〔20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步伐,深入实施林业生态建设提升规划,有效改善城乡居民生态环境,现就2014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为统领,以争取林业项目资金为抓手,围绕“一个中心”(林业生态提升工程),突出“两个重点”(主城区园林景观打造、生态经济林建设),深化“三个转变”(由绿化向绿化美化转变、由注重荒山造林向荒山造林与绿色围城并重转变、由生态林向生态经济林转变),按照“林随人走、树伴人长、花向人开”的要求,扎实推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开创林业生态建设新局面,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造林绿化面积43.8万亩(其中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造林28.8万亩、特色经济林15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22.1万亩、林业育苗2万亩;完成四旁植树585万株、义务植树700万株。
(二)建设9处市级精品工程示范点、6处示范路段,建设10个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创建6个绿化模范乡、19个绿化模范村。
(三)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占用征用林地审核率、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达到分别达到90%以上,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森林火灾受害率分别低于3.7‰、1‰。
(四)推进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林果加工、花卉苗木等产业集群建设,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103亿元。
(五)继续抓好黄河公园重点工程建设,适时启动天鹅湖湿地公园二期工程,全面实施园林精细化管理,有效提升园林绿化品位。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实施生态提升工程,着力提高生态建设质量。坚持增绿与增收并重、造林与造景并举、绿化与美化并行,全面实施林业生态提升工程,切实提高林业生态建设质量。认真实施《三门峡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积极启动“一区、三带、四团、六廊、七景、十乡、百村”等七大工程,全面深化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绿色富民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支撑保障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90%以上。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四旁植树585万株、义务植树700万株,建设6个绿化模范乡、19个绿化模范村,每个县(市、区)建立1个县级义务植树基地、3个党政领导绿化示范点,面积均在300亩以上。不断创新管理手段,积极优化布局结构,全面促进品种改良,切实提升建设档次,扎实抓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二期、中央财政补贴农户造林、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试点项目、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等国家级、省级林业重点项目,完成造林绿化面积43.8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22.1万亩、林业育苗2万亩。继续深化“市院合作”、“院所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科技服务体系。继续推行“五统一”机制,采取先建设再申报、先验收再授牌的方法,新建10个体现地方特色、彰显生态文明、经济效益可观的林业科技示范园区。突出抓好市级精品工程建设,在城市周边区域建设9处1000亩以上的精品示范点(卢氏县、湖滨区各2处,其他县市及河西林场各1处)、6处精品示范路段(每个县市区1处)。
(二)积极搭建资金争取平台,着力夯实生态发展基础。坚持“实施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原则,继续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全年努力实现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3亿元以上。紧紧抓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生态修复制度”、“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这一历史机遇,认真研究国家林业产业政策走向,积极抓好林业项目科研工作。紧紧抓住三门峡被列入“伏牛山地生态区”和“沿黄生态涵养带”这一契机,有计划、有目的、有策略地编制项目资金申报建议书,多渠道、多角度、多范围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确保林业生态提升工程资金落实到位。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精心筛选一批森林生态旅游、林产工业、林下经济等符合国家投资方向、发展潜力大、投资收益好的大项目、好项目,积极参加各种林业招商引资活动,努力争取5个招商引资项目,资金达2亿元。积极探索林业社会化投资渠道,鼓励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企业和投资商等,通过林地流转、租赁、参股等各种形式,参与林业项目建设。扎实做好新签约项目和在建项目的跟踪落实,确保签约项目早动工、动工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见效。
(三)加快推进通道绿化改造,着力打造生态景观廊道。坚持“市县联动、分级负责”,围绕“三纵四横”大交通格局,打造林业生态景观廊道。重点抓好连霍高速、三淅高速、三灵快速、山口水库河道沿线通道绿化,全面打造单侧50米绿化带(内侧10米为常绿景观带,以雪松、大叶女贞、蜀桧、刺柏、侧柏等常绿树种为主,树高不低于1.5米;外侧40米,以核桃、大枣、柿子、桃等为主)。坚持统一苗木、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做到横竖成行、美观大方。连霍高速两侧,灵宝市、陕县、渑池县各建成2处不少于10公里的高标准示范路段,湖滨区、义马市、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各建成1处不少于5公里的高标准示范路段。三淅高速两侧,灵宝市、卢氏县各建成1处不少于10公里的高标准示范路段。三灵快速通道两侧,灵宝市、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对全线进行高标准绿化,全部建成示范路段。山口水库河道沿线两侧,陕县、湖滨区对全线进行高标准绿化,全部建成示范路段。高速公路出入口及高速公路互通区域按城市景观园林绿化标准,打造“绿岛”景观。
(四)持续深化精细特优管理,着力提升生态文化品位。坚持以人为本抓管理、因地制宜抓特色、建章立制抓规范,突出园林管理特色,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积极推行“三定三包”责任制,适时抓好花草树木管理,重点治理黄土裸露,切实做到绿地无裸土、绿篱无断档、绿树无缺株,圆满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工作。坚持“增绿补绿、丰富色彩、提升品质”,提升城市园林绿化质量,打造色彩丰富、层次分明、自然和谐的绿化亮点,逐步形成“虢国公园看樱花、涧河公园观月季、湿地公园赏牡丹、黄河公园品梅花”四季有花的格局。制定《三门峡市城区园林精细化管理考评细则》,修订《三门峡市损伤城市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赔偿标准》,完善“绿色图章”审批管理制度,促进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逐步向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转变。扎实推进园林县城(乡镇)、园林单位(小区)创建工作,义马市、陕县完成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渑池县完成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五)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着力凸现生态宜居特色。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实施,精心塑造园林精品景观,不断完善基础服务设施,丰富提升生态文化内涵,为发展主城区旅游奠定基础。扎实推进黄河公园建设,按照大色块、大色带、大景观、大手笔的思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丰富园区文化内涵,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绿化美化档次,全力打造园林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启动天鹅湖湿地公园二期工程,以合理的规划、精心的建设、科学的管理、完善的服务,全力打造黄河湿地建设典范,为白天鹅营造更加温馨的家园,为主城区旅游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全面完成滨水园工程,努力打造精品游园。
(六)不断加强资源管理保护,着力维护生态文明成果。坚持预防为主,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有效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全面贯彻《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牢固树立林业生态红线观念,科学运用林业生态底线思维,坚实守住国家森林、湿地、植被、物种4条生态安全底线,确保征占用林地审核率、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在90%以上。加快编制森林经营规划,不断完善相关技术规程,扎实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责任追究制、野外用火管理制,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人员、经费、编制、装备、队伍,确保全年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确保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加强病虫情监测预报、苗木检疫,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7‰以下、无公害防治率提高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提高到87%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提高到97%以上。扎实推进森林保险工作,不断提升森林保险专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林农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工作,继续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维护生态建设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七)深入落实林业惠民政策,着力促进生态产业富民。坚持“分类管理、规模经营、综合服务”,加快林权主体改革,成立市、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完善林权管理、流转交易、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林权管理服务体系,构建“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坚持长中短有机结合、上中下综合利用、林农牧复合经营,扎实推进林业结构调整,着力打造“绿色产业”,全面激活“绿色经济”,努力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资源共享”,突出抓好以核桃、大枣、花椒等干果为主的经济林基地建设,继续推进特色经济林、林果加工、森林旅游、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等产业集群建设,努力建成2个5亿元以上的林业产业化集群。坚持“积极发展、逐步规范、持续提升”,鼓励农民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协会等专业化、区域化、多元化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新建专业合作社20个。积极探索金融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林业贷款经营模式,变林业资源优势为经济发展优势,实现森林资源从“活的资源”向“活的资金”转变。
(八)突出抓好信息宣传报道,着力展示生态城市风采。坚持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网络与平面相结合、新闻与信息相结合,积极创新信息宣传载体,着力搭建信息宣传平台,及时报道生态建设动态,全面展示生态城市亮丽形象。继续加强与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合作,深入挖掘林业生态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不断提升三门峡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知名度、信誉度。认真总结林业生态建设在服务“四大一高”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面产生的动力、取得的影响,从不同角度、不同视觉、不同思维阐述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持续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林业生态建设、人人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人人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将主要工作指标层层分解到人,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创新工作机制。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探索生态建设的新机制、新方法、新举措,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
(三)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综合督查组,分阶段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严格落实奖惩。制订奖惩措施,将目标落实情况与年度考核、个人评先、干部任用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奖惩得体、赏罚分明,确保既定目标不折不扣地完成。
附件:1.2014年三门峡市营造林计划表(略)
2.2014年三门峡市林业生态建设市级重点工程目标任务(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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