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三政〔2014〕17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三政〔2014〕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气象事业是基础性、科技型社会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提升气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豫政〔2013〕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市气象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为宗旨,以防灾减灾、保障现代化农业、改善生态环境等为重点,努力实现气象工作政府化、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不断增强气象事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功能先进的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布局科学的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气象事业支撑保障体系,基本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的需求,建成与气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全省先进水平。

二、加快推进气象综合观测体系现代化

(三)加强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气象雷达、气象卫星接收、自动气象站、移动应急气象设施等监测系统。提升城市气候、雾霾、雷电等环境气象监测能力。完善区域气象观测网络,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套多要素气象观测站。统筹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气象设施建设,配置农业气象自动化观测设备,加强对作物长势和田间状况的实时监测。建立部门间气象观测站网规划建设协调机制,将交通、旅游、水利、林业、环境等各类专业气象探测设施纳入气象综合观测网总体布局。

(四)加强气象信息网络和装备保障能力建设。推进气象防灾减灾视频会商系统与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建立市、县两级现代化气象装备保障系统,提升气象装备稳定运行能力。

(五)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依法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城乡规划,制定专项保护规划,保证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各县(市、区)政府要吸纳气象管理机构为当地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对遭受破坏的探测环境要限期整改,用3-5年时间使全市气象探测环境达标率达到100%。

三、加快推进气象预报预测体系现代化

(六)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度。优化气象预报业务布局,建立完善集约化的预报业务流程。开展城市、乡镇及重点区域精细化天气预报,建立分灾种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提高灾害性天气分区预警准确率和预警时效。到2020年,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稳定在90%以上,灾害性天气预警时效提高到30分钟及以上。

(七)加强现代气象预报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天气、气候预测预报系统。重点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和短临预警技术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加强水文气象、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交通气象、旅游气象和以雾霾监测预警、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预警、空气质量预报为重点的环境气象等专业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建设。

四、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现代化

(八)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不断丰富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并列入本地政府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政府部门及有关公共服务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九)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建立分灾种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气象灾害预警社会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结合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综合减灾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气象协理员、村(社区)气象信息员、重点单位气象安全员的重要作用,建立信息员辅助气象观测机制,提高更大范围灾害性天气信息的获取能力。要加强对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的管理,为其配置必要的装备,加强业务培训,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评,加强督导检查。

(十)加强重点领域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将气象科技服务信息化建设纳入农村信息化建设内容。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城市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监测评估,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提升水利、林业、交通、地质、环境、旅游等重点领域的气象服务能力,推进连霍高速交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函谷关旅游气象服务示范区、森林火灾卫星监测预警系统和雾霾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市、县两级及区域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协调机制,加强作业装备和队伍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

(十一)增强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急服务能力。加强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普查,建立敏感行业致灾气象条件指标体系。加强对重大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影响评估,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警系统,增强对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

(十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及传播网络。以气象预警系统为依托,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各媒体、通信企业和社会单位要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健全气象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和气象手机短信全网发布机制。增加电视、广播等媒体天气预报的播出频次和时长,提高气象预报预警的发布时效。拓宽气象信息发布渠道,不断提高气象信息覆盖率和时效性。到2015年,全市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98%以上。

五、加强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与成果应用。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气象科技工作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项目研究计划,增加气象科技投入,加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围绕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人工影响天气、精细化天气预报、农业气象、气象灾害影响评估等开展攻关研究,促进成果转化。

(十四)加强气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气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干部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加强气象创新团队培育,加快学科带头人培养并落实相应人才政策。将基层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十五)普及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实施《河南省气象科普发展规划(2013-2020)》。充分利用科技、文化、教育等资源,依托各类科普场馆、文化场所、宣传专栏、气象台站等建设气象科普基地和宣传平台,推动气象科普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增强社会公众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意识。

六、保障措施

(十六)建立完善气象现代化建设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推进气象现代化协调发展,将发展气象现代化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在安排财政预算时统筹考虑,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逐步加大对气象现代化的投入。

(十七)积极推进气象现代化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加快一流气象台站、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三农气象服务专项、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等项目建设,按要求完成灵宝市、渑池县、卢氏县和市局观测站四个一流台站建设任务。“十三五”期间继续推进增强气象预报预测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生态环境气象保障能力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建设项目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十八)依法推进气象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风险评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和人工影响天气等制度建设。市、县两级气象管理机构加入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准备监督检查、防雷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工程和城市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预报预警统一发布、行业气象管理等气象社会管理。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管理,做好雷电灾害的评估和雷电安全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十九)全面推进基层气象机构综合改革。以加强气象社会管理、增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加强气象业务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以各级政府为主的市、县、乡三级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气象为农服务等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建立完善相应投入保障机制。

(二十)切实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气象现代化是一项长期、复杂、综合性的工作,三门峡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市级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协调事务。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统筹气象现代化事业规划发展,建立定期研究协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气象现代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并纳入政府综合考评体系。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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