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放心早餐工程的通知
三政办〔2014〕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放心早餐工程自2010年实施以来,整体推进较为顺利,各项配套工程已陆续建成,并通过了省、市验收。目前,全市放心早餐工程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160个投入使用的早餐亭(车)运营稳定,为市区居民提供了便捷、卫生、营养、健康的早餐,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进一步加快放心早餐工程实施步伐,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三政办〔2010〕10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快实施步伐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放心早餐工程建设,采取得力措施,把放心早餐工程办成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企业得利益的民生工程。从2014年1月起,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配合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三门峡虢康实业有限公司,在各县(市、区)加快放心早餐工程建设步伐。2014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均要成立相应的联席办公机构,出台相关政策,确保放心早餐工程顺利推进。
各县(市、区)政府要会同承办企业,尽快研究制订放心早餐网点建设发展规划,并报市放心早餐联席会议办公室。放心早餐网点规划确定后,应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不得擅自收取费用或更改规划。在社区、学校、医院、车站、街道、园林等人员密集场所,可就近定点设置一定数量的固定早餐店、早餐亭、早餐车。放心早餐网点经营时间应相对固定,早餐店、早餐亭经营时间分为早、中、晚三个时间段,早餐车经营时间为每日5时至9时30分,具体经营时间根据季节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二、大力扶持,落实配套政策
(一)加大资金扶持。要出台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的扶持办法,对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标准化网点建设、从业人员技术培训、社区早餐便民餐厅以及新增设的销售网点,可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扶持。
(二)减免相关费用。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放心早餐工程的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对放心早餐工程承办企业及经营网点、门面,应免收卫生费、垃圾清运费、规划网点费、摊位摆放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占道费、门前“三包”费等费用。免费办理放心早餐亭(车)占道经营许可证,放心早餐从业员工健康体检费用应适当予以减免。实行总部统一纳税,并按要求兑现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三)落实就业政策。积极协助承办企业招用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放心早餐经营门店属失业职工个体经营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
三、搞好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一)提高办事效率。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尽快为承办企业办理相关证照。承办企业统一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餐饮许可证,各零售网点持加盖承办企业公章复印件的营业执照、卫生餐饮许可证即可进行营业。
(二)规范早餐市场。加大对早餐市场秩序的整顿力度,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和不卫生的马路摊点。积极创新管理模式,推行与放心早餐工程合作的方式,全方位提高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餐饮企业、机关食堂的餐饮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三)方便早餐配送。放心早餐统一生产、集中配送。对于早餐配送车辆,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为车辆在城区通行和停靠提供方便。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