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深入实施三门峡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4〕35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深入实施三门峡全民技能

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14〕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4年深入实施三门峡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3日

2014年深入实施三门峡全民技能振兴

工 程 方 案

为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打造我市人力资源新优势,根《2014年深入实施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豫政办〔2014〕34号印发)和《深入推进三门峡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三政〔2014〕35号印发)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4年深入实施三门峡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六路并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农业、扶贫、残联部门共同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三改一抓”(改革单一的封闭办学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改革单一的政府投资模式,建立多元投资办学机制;改革单一的公办学校经费供给体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抓好一批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示范项目),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为动力,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深化校企合作、抓好项目带动、实施高端引领,逐步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实施“四大一高”战略和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97200人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32000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3500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人数达到20000人。

三、主要工作

(一)坚持“六路并进”,广泛开展职业培训。

1.突出培训重点,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推动培训对象广覆盖、培训类型多形式、培训等级多层次、培训载体多元化,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质量。一是强力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发挥各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广大农村转移劳动力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中级职业技能,更多进入企业生产一线,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全年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0000人。二是强化企业在职职工培训。根据企业技能岗位要求和职工提升技能水平的需要,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贯通企业职工职业成长渠道。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在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推动农业转移人员“转得出”、“进得来”、“落得住”,逐步实现向市民和产业工人转变。全年培训企业在职职工29000人。三是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对所有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结合专业特点和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就业能力。持续抓好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培训。以提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能力、促进其稳定就业为目标,全年培训15000人。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求,针对未继续升学的城乡初、高中毕业生,持续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全年培训8400人。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对有创业意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全年培训7000人。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特点和需求,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年培训2000人。

2.积极申报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项目,努力提升职业教育水平。以校企合作为突破口,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构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体现终身教育理念、职业教育特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外部开放、横向融通、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32000人。

3.实施“阳光工程”,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围绕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社会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骨干农民为重点对象,结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重大项目,对种植业生产服务人员和畜牧及渔业生产服务人员等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粮棉油高产创建等项目,以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实用技术为主,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培训和示范指导,重点对社会服务组织等从业人员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围绕农业产业集聚区和当地农业生产发展需求,对在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基础的中青年农民特别是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全年培训2500人次。

4.实施“雨露计划”,提高贫困群众就业能力。实施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使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数达到1500人;实施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工程,使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参加中、短期就业技能培训的人数达到1600人;实施扶贫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完成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4000人,争取通过培训使贫困村的产业得到较大发展,形成地方特色;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就近就地培训1000人左右,吸纳贫困村劳动力就业,使其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

5.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多渠道宣传,保证退役士兵对培训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完善校企合作培训机制,根据退役士兵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市场企业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争取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到100%。健全教育培训统计、定期检查通报和奖惩制度,督促各地积极组织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全年培训退役士兵600人。

6.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保障机制。围绕满足残疾人的就业培训需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调用社会资源,全年培训城乡残疾人1800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800人,实现新增就业创业或增加收入1200人,确保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70%以上,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生产技能和经济收入均有提高。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获得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得到就业援助。同时,积极申报残疾人培训、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加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残疾人就业培训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校企合作,持续创新培养模式。

1.健全运行机制。发挥校企合作促进会、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的推动作用,重点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紧密结合我市黄金、铝工业、煤化工、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等五大千亿元产业集群的需要,积极培育具有产业特色的职业教育集团和技工教育集团,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和技工教育集团的资源优势和带动作用,促进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

2.创新合作方式。根据企业实际用工需求,针对各类就业群体开展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训,推动“四个对接”(专业与产业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标准与企业用人标准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切实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探索引企入校、办校进厂、企业办校、校办企业等多种校企合作形式,在技能人才集中的“双百”(百强、百高)企业建设实训基地,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和教师分别进行顶岗实习、实践。职业院校要适应企业用工需求,推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等学习制度,参与企业职工培训、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推动实现院校与企业深入合作、融合发展。

3.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校企合作。探索建立政府和企业对校企合作先进学校奖补制度,对校企合作的先进学校、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校企合作开展好的院校,优先推荐申报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实训基地建设和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项目。

(三)抓好项目带动,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1.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完善监督实施、成效评估、项目观摩和问责制度,加强管理。根据建设方案和产出要求,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实施进度。根据项目成效,对已建项目组织挂牌认定,推动在完成培训任务、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果等方面为全市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做好示范。

2.推进项目建设。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网络,提升培训能力。选择具有较强培训能力、达到一定培训规模的培训机构,积极申报建设项目,积极建设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和创业带动就业孵化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

(四)实施高端引领,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

1.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100个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严格按照职业标准开展技师培训,统一认定定点培训机构、统一过程管理、统一鉴定考核,提升培训质量。严格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切实发挥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完成300名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任务。

2.加快技师学院建设。推动技师学院强化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实力和水平,发挥技师学院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基地作用,构建我市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与研修、考核与评价的重要平台,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参照高等职业院校予以倾斜,学院主要领导可享受相关待遇。加快推动市高级技工学校筹建技师学院建设。

3.提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水平。选择70个以上从业人员多、技术含量高的职业(工种),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科学选择参赛项目,推荐优秀人才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争取好成绩。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要利用资源优势,为竞赛提供服务。对竞赛获奖者按照《三门峡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奖励,对取得优异成绩的职业院校在校生在培训、升学等方面给予优待。通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为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五)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能。

1.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围绕加强职业培训全过程管理和参加培训劳动者跟踪服务,推动实现培训机构管理和培训补贴管理网络化,初步建立全市统一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并试点运行。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制定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和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创新项目评审机制,采取发布公告、公开答辩、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的方式从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或区域中择优确定。

2.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经费。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加大技能人才培养投入。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政府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鼓励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依法开展统筹本行业职工教育经费试点。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职业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补贴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政府对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给予补贴的新机制,调动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适当提高技工院校收费标准,推动职业院校收入的学费全额用于学校发展。

3.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简化职业培训补贴程序,发挥补贴政策对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的促进保障作用。科学测算并发布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成本,进一步提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建设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超市,方便农村劳动力自主选择培训项目。选择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开展农村劳动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试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为产业集聚区企业提供定向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对企业新职业、新技术、新工艺培训的补贴力度。

4.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的必备条件和检验职业培训效果的主要标准,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不断拓展职业技能鉴定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范围,建立企业内部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制度,试点企业至少达到2家。各级各类公共实训鉴定基地要积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高端培训鉴定服务。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范围,调动各类技能人才参加职业培训并晋升职业资格的积极性。贯通技能人才成长渠道,选择部分职业,积极健全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认互通机制。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完善技能人才的激励办法和优秀技能人才的特殊奖励政策,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的技能人才倾斜。支持用人单位按规定为优秀技能人才提供体检、休假、疗养等服务,建立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作为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战略性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要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度,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统筹政策制定、工程实施、项目运作、资源整合和培训机构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农业、工业和信息化、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督导检查、年底有总结表彰,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真正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表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中的模范事迹、先进典型和各地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新政策、新举措,对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三门峡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年重点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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