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4〕48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14〕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

三门峡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努力创建具有三门峡特色的城市管理模式,现就三门峡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需求,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围绕“智慧三门峡”建设目标,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合理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体系,促进城市管理由粗放到精细、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建立起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联动、市民广泛参与,各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切实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工作目标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在坚持“整体规划、整合资源、节约有效”原则的基础上,以万米单元网格为城市管理基本单位,构建技术领先、沟通快捷、责任到位、处置及时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搭建“智慧三门峡”的基础框架,并建立较为完善的问题主动发现机制、精确及时的处置机制、职责明晰监督有力的综合评价机制、管理规范的运行机制、运转高效的长效机制,为最终实现数字城市向智慧城市的延伸和深化奠定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
三门峡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先期建设范围:覆盖全市建成区、生活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面积约32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东至三门峡广场,西至风景区,南至高铁南站,北至黄河公园。待条件成熟后,再将渑池县、陕县、卢氏县、义马市、灵宝市、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等纳入管理范围,最终实现全市域覆盖管理。
(二)管理对象
参考《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4-2007)》中确定的部件、事件,结合我市实际,适当增加新的部件、事件和城市管理内容。
四、时间安排
根据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体任务目标,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项目准备阶段(2011年11月-2014年12月)
全面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
1.制定实施方案,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实现与国土资源、公安、林业园林等相关部门的资源共享和对接,聘请相关资质单位编制《三门峡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门峡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园林局、市电子政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城管执法局等)
2.完成项目建设的立项、评审、审批等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城管执法局等)
3.完成项目招投标,确定承建单位,落实启动资金和办公用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事管局、市规划城管执法局等)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5年1月-2015年5月)
1.开展万米单元网格划分,以及城市管理部件、事件普查和数据建库等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城管执法局、相关中标专业公司等)
2.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培训,根据机构职能确定人员编制、明确内设机构,制定操作标准、工作规范、规章制度等。(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城管执法局等)
3.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软硬件网络环境,部署无线监管数据采集设备,搭建呼叫、指挥中心等应用系统。同时做好基础数据、网络和视频监控等共享资源的接入工作。(责任单位:市事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城管执法局、相关中标专业公司等)
4.明确部件和事件相关的归属部门及承担具体维护工作的单位职责。制定部件、事件名录及处理标准,为系统运行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园林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邮政局、市规划城管执法局、三门峡供电公司、中国移动三门峡分公司、中国联通三门峡分公司、中国电信三门峡分公司、相关中标专业公司等)
5.建设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安全保障体系、运营维护体系。(责任单位:市规划城管执法局、相关中标专业公司等)
6.系统试运行。
(三)项目完善阶段(2015年6月)
1.完善管理流程和运作机制;
2.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和必要的扩充修改;
3.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验收。
五、职责分工
市规划城管执法局:作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业主单位,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前期调研、对接、立项报批等准备工作;负责制定、落实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设计方案;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招标、实施和队伍组建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项目的立项审批及项目评审工作。
市编办: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配合做好相关机构编制工作。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相关通信企业、部门的协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与现有公安信息指挥系统的对接与共享。
市财政局: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投资建设资金的筹集、审核、拨付工作,根据编办批复的机构和编制情况核定系统日常维护资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招录与招聘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最新1∶1000基础地形图和三维影像图,用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普查工作和地理信息底图;配合做好数字地理信息系统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和资源共享等工作。
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做好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视频对接与共享。
市审计局: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各环节资金应用情况的监督、审计等工作。
市事管局:负责协调落实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用房事宜。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招投标的组织和监管工作。
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市政府电子政务网提供支撑平台和网络通道(网络接口),以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各级平台之间的互通互连、数据交换。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邮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三门峡供电公司、中国移动三门峡分公司、中国联通三门峡分公司、中国电信三门峡分公司:提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网点图和所属公用设施基本信息,做好建设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摆上日程,明确各自的任务分工,做到组织保障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程量大、关联度高、系统性强,涉及各个部门和单位。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参与,要本着资源共享、经济高效的原则,对本部门已经掌握的各类数据成果无偿、无条件及时提供对接,确保数据信息采集全面、系统建设经济高效,避免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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