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2015〕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日 三门峡市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各类安全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坚决杜绝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大排查大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场所。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冶金、食品药品安全、桥梁等行业领域,重点关注防火、防汛、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防坍塌、防坠落等措施落实,突出对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三、大排查大整治内容 (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三发〔2015〕6号)和5月26日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三发〔2015〕6号文件精神,推进依法治安等重点工作落实,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五级”即省、市、县、乡、村;“五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向党委组织部门报送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覆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等。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即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企业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情况。 (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1.消防:“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三合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多合一”指在上述基础上又有增加的建筑)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重点整治建设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材料作保温层,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电器设备安装及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存储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施损坏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彻底消除隐患。 2.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宾馆、商场、车站、建筑工棚、旅游景点、网吧、酒吧、宗教活动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是否修改完善并定期开展演练;大型集会活动是否严格审批报备,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 3.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特别是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工程及村镇工程、都市村庄工程、农民自建房、私改门面房等问题的整治。 4.煤矿: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七项治本攻坚举措,严厉打击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格落实节日停产检修和复产验收安全制度等情况。 5.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和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加油站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7.道路交通:加强高温汛期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对公路和铁路沿线存在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险的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阻止车辆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长时间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制度、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8.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9.油气输送管道:全市油气输送管道攻坚战进展情况,管道周边乱挖乱建乱钻等危害管道安全的隐患整治及监控情况,日常巡查保护制度落实情况。 10.烟花爆竹: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情况,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环节全程监管情况。 11.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2.粉尘防爆:全市铝镁制品机加工等工贸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四、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6月5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层层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研究制订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6日-6月30日)。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详细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严密分工、严格标准、严肃责任,对所有生产环节、工作岗位实施自下而上、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自查自纠,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逐条逐项造册登记和建档备案。要制定整改措施和下一步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实施严格的整改治理闭环管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派出巡视、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对各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排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和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排查治理情况的单位和部门,严肃依法查处。 (三)重点督促检查阶段(6月6日-8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必须成立督查检查组,聘请相关专家,对所辖区域、所管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其中,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单位实行全面检查,实现全覆盖;市政府各部门要对其分管行业领域实行全面检查,实现全覆盖。 (四)验收巩固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组织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尤其要对依法停产整顿、取缔关闭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跟踪监控,切实防止停而不止、死灰复燃和整改不到位、治理不彻底;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和企业要责令“加工”、“返工”和“补课”,同时进行点名通报和公开曝光。要认真汇总、分析和总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经验教训,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水平。 在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要坚持边自查、边督查、边整改,切实做到“六结合”:政府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常规检查与技术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执纪执法相结合,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具体,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消除无漏洞。 五、责任分工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必须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大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组织专项督查组,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过程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同时,要将督查、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要依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内容要求,重点抓好本部门的内部安全、直接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同时组织开展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全市油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整治,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2.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大排查大整治,加强校车、校舍、校园食堂和暑期等安全管理。 3.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全市科技系统的大排查大整治。 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 5.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参与,负责组织全市消防、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管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等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负责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各地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6.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养老机构和福利院、精神病院、敬老院、救助管理机构及其托养机构等各类福利、救助机构的大排查大整治。 7.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全市所属职工康复医院、各类技工培训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大排查大整治。 8.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对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严肃查处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 9.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城市燃气领域、私改门面房、建筑工地食堂的大排查大整治。 10.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参与,负责组织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车站、码头和交通运输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 11.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防汛工作。 12.市农业局(畜牧局)负责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水产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严防农兽药残留超标;组织开展全市农用机械、渔业生产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指导监督农村沼气使用安全。 13.市林业园林局负责组织对所属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和城市公园的大排查大整治。 14.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商业批发、零售和餐饮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大排查大整治,做好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等会展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等违法行为。 15.市工商局负责各类市场的大排查大整治。 16.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文物古建、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等公众聚集文化场所的大排查大整治。 17.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全市医院、诊所和卫生职业学校的大排查大整治;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经常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市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会商评估,找出易发、多发问题,采取措施做好事前防控。 18.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全市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大排查大整治。 19.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对所监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20.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全市旅游景点、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的大排查大整治。 21.市粮食局负责粮食系统储备粮库和局属企业的大排查大整治。 22.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参与,负责组织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 23.市供销社负责组织全市供销系统及所属企业的大排查大整治。 24.市司法局负责组织戒毒所的大排查大整治。 2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公安局等部门参与,负责组织全市民爆器材生产、销售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 26.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全市消防安全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 27.市气象局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负责防雷设施的大排查大整治。 28.市黄河河务局负责组织河南三门峡黄河库区的大排查大整治。 29.中国电信三门峡分公司、中国移动三门峡分公司、中国联通三门峡分公司负责组织全市电信营业企业的大排查大整治。 30.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参与,负责组织全市煤矿的大排查大整治。 31.市规划城管执法局负责对规划区域外食品生产经营摊点的取缔工作,特别是校园周边和市区马路夜市和大排档的大排查大整治。 32.市民族宗教局负责组织各类宗教活动场所的大排查大整治。 33.三门峡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全市电力系统的大排查大整治。 以上牵头负责单位按要求组织督查组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督导检查。 市财政局、环保局、人口计生委、体育局、烟草局等部门,要依据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在抓好本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各新闻媒体要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曝光,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统一领导辖区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辖区内所有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级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单位做到全覆盖,并对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督查,要组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由部门“一把手”带队,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督查。要进一步强化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方案制定到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监督检查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真正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 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市政府安委会6个安全生产督导组负责对所分包县(市、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综合督导。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问责。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针对近期重特大事故频发多发而采取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四)创新方法,务求实效。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继续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尤其是对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典型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要提高一级督查督办。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制。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督导检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六)标本兼治,完善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七)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于2015年6月9日前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分别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于每月15日、30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于9月30日前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总结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 联 系 人:刘 晶 联系电话:2873504 电子邮箱:smxanban@163.com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2015〕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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