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5-2018年)的通知三政〔2015〕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5-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日 三门峡市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 (2015-2018年) 为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豫政〔2013〕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4〕80号)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三政〔2014〕17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为宗旨,以防灾减灾、保障现代农业、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气象科技和人才为支撑,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防灾减灾能力、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努力实现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气象工作法治化,为加快实施“四大一高”战略提供气象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8年底前,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基本满足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求,符合国家、省气象现代化要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健全与气象现代化体系相适应的新型气象事业结构;气象事业整体实力,象防灾减灾能力居全省领先水平。 三、加快推进综合气象观测体系现代化建设 (一)提高综合观测能力 推进国家级气象站观测自动化。2016年底前,对全市4个国家级自动气象站进行换型和升级。配备能见度仪、固态降水传感器、雪深传感器等,实现能见度、天气现象、雪深等人工观测项目自动化。(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加密布设城市及乡镇自动气象站。2016年底前,自动气象站乡镇站点覆盖率达到100%,在主城区内布设5套城市自动气象站,城区站点间距达到5公里,对现有乡镇自动雨量站全部进行升级改造;2017年底前,在卢氏县、灵宝市等山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渑池县、义马市、陕州区等矿产采空塌陷区域加密布设单雨量自动气象站;2018年底前,市、县(市、区)主城区自动气象站站点间距达到3公里,全市自动气象站站点间距达到5公里,建成精细化的城市气象灾害监测系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完善雷达监测系统。2018年底前,在卢氏县建设移动车载式X波段天气雷达一部;完成三门峡风廓线雷达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卢氏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二)健全专业气象观测网 建立健全交通气象观测网。2018年底前,在连霍高速三门峡段、三淅高速三门峡段分别建成10-15公里间距的高速公路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实现对高速公路能见度、强降雨(雪)、大风、路面状况、高温等气象灾害的连续观测。逐步推进其它交通气象监测网建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建设旅游气象监测网。2017年底前,建成黄河公园景区自动气象观测站和负氧离子观测站。2018年底前,建成甘山国家森林公园、黄河丹峡等景区自动气象观测站和负氧离子观测站。逐步推进4A级及以上自然景观旅游区自动气象观测站和负氧离子观测站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旅游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气象局)健全农业气象监测网。2017年底前,在卢氏县、三门峡农业气象观测站建立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在全市重要林果业、烟草、中草药、蔬菜等主产区布设土壤水分自动监测仪及多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在全市主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布设农田小气候自动气象观测站。开展高空间分辨率的卫星遥感数据应用,实现森林植被、作物长势、土壤水分、农业气象灾害的立体监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健全人工影响天气监测网。2018年底前,建成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雷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监测系统;建设雨滴谱仪3部;建设微波辐射计1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建设雷电灾害监测网。2016年底前,新建4套大气电场仪,建成市级雷电数据接收处理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加强生态环境气象监测。2016年底前,建设1个气溶胶观测站。2018年底前,建设3个负氧离子观测站、1个紫外线监测站。在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布设生态气象观测站,在河南省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布设1个梯度气象观测站。(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园林局)建设森林防火气象监测网。2017年底前,在卢氏县、灵宝市、陕州区等一级防火县(市、区)林区建设6个自动气象观测站;2018年底前,在渑池县、湖滨区、义马市等二、三级防火县(市、区)林区建设3个自动气象观测站。(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气象局)(三)改善和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依法加强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2017年底前,全市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达到国家保护标准。完成4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和三门峡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并由同级政府颁布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规划城管执法局、市气象局)四、加快推进气象预测预报体系现代化建设 (四)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水平 提升高影响天气监测预警能力。2015年底前,应用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技术,开展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及定量降水预报业务,提升短时临近预报预警能力和时效。2017年底前,加强部门合作,建立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实现灾害性天气落区客观预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五)提高预报精细化水平 加强格点化指导预报产品的解释应用,提高气象要素预报及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精细化水平。2016年底前,强化数值预报产品解释应用,加快推进针对农业、森林防火、交通、旅游、能源的要素精细化预报。2017年底前,建立空气污染、农业气象、森林防火、交通、旅游、风力发电等网格化、数字化、精细化要素客观预报产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六)提高水文与环境气象预报业务水平 开展流域面雨量预报业务。开展黄河、洛河流域雨洪关系分析,加强黄河三门峡库区水资源调度气象服务业务。加强流域降水时空分布特征分析,研究流域中期及延伸期降水过程预报方法,提供三门峡库区及其它水库蓄排水气象预报服务。强化“三省五市”(河南省三门峡市、洛阳市,陕西省渭南市,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汛期联防协作,开展三门峡库区面雨量预报。开展全市72小时内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落区预报和县级以上城镇站点预报。2018年底前,雾、霾、沙尘和重污染气象条件的预报预警时效提前3天以上。(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黄河河务局、市环保局)五、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 (七)完善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体制机制 明确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内容并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2015年底前,将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气象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气象灾害监测及设备保障、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服务事项纳入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建设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提升防灾减灾的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八)推进基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应急机制。2016年底前,实现市、县气象灾害分灾种的专项应急预案全覆盖,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社会应急联动响应机制。2018年前,完成市、县气象应急服务系统建设任务,完成全市所有乡镇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乡镇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应急办、市气象局)加强基层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2018年底前,全市每个乡镇(街道)有1-2名气象协理员、每个村(社区)有1-2名气象信息员。健全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管理体制,将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列入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2018年底前,联合开展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与风险普查,建立覆盖全市的气象灾害普查数据库和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建立完善敏感行业致灾气象条件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水利局)(九)提升农业气象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农业气象预报与情报服务。2016年底前,提升农用天气预报的时效性和空间分辨率,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丰富农业气象情报产品,提高其时效性、针对性与定量化水平,农业气象情报信息分析评价覆盖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局)开展小麦、玉米、烟草等主要粮食与经济作物农业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开展冬小麦、夏玉米等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2018年底前,农业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时效提前3天以上,准确率提高15%以上。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覆盖冬小麦、夏玉米两种主要粮食作物。(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局)开展农业气候区划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小麦、玉米、烟草等粮食以及经济作物的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工作,开展农业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气候变化对农业的影响和适应性分析。(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局)积极开展针对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气象服务。重点做好苹果、食用菌、中草药等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研究,推进农业气象信息服务站、科技示范园建设,提升农业气象在农业生产中的贡献率。2016年底前,完善市县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建成农村气象综合信息“一键式”发布平台。提高对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服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市农业局)推进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建设。开展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2018年底前,全市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达到1-2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市农业局)(十)提高城市气象服务水平 开展城市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工作,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开展社区、企业、学校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推进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推进仓储物流和商业贸易气象服务,积极开展产业集聚区功能区划和防灾减灾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十一)提升气象灾害信息预警水平 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制定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标准和流程。(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办)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稳定提高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播出率,2018年底前,市县级广播、电视媒体播出率达到100%。不断拓宽电信媒体发布预警信息的渠道,公共电子媒体播出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气象局)提高预警终端覆盖率。在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建设电子显示屏、预警大喇叭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重点加强农村偏远地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力争预警接收设施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及社区,卢氏县、灵宝市、渑池县等深山区覆盖到自然村。加快中国气象频道落地和本地化节目插播工作。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绿色通道”,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和公众覆盖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气象局)(十二)增强人工影响天气综合能力 建成高水平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体系。建成一流的市、县和作业点三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体系,加强市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分析和指导产品的订正应用能力,强化市县两级的指挥调度和地面作业实施保障能力,加强基层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县级地面作业的装备水平和作业保障能力,重点是引进新型作业装备,特别是结合我市冰雹多发的特点引进新型防雹作业装备,提高防雹作业能力和科学水平。建立配套到市、县和作业点的空域自动化申报系统,提高空域效率和规范化程度,缓解空域申报难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市财政局)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作业能力。在山区重点防雹区域引进57式高炮和新型自动化火箭发射架及配套的弹药,重点解决防雹作业存在的能力不足问题。为具备条件的固定作业点建设视频监控和指令接收终端,实现移动式作业装备监控和实时指挥。2018年底前,新建和改造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固定作业点5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烟草局、市气象局)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水平。重点引进X波段双偏振雷达和相关的辅助观测设备,通过与现有的多普勒雷达观测数据的对比,对冰雹云的形成机理和触发机制进行分析,结合新型作业装备的防雹应用,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豫西山区的强对流观测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法,提升人工防雹作业技术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六、加快推进气象信息化建设 (十三)加强气象信息安全保障 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数据收集网络安全可靠运行。提高并完善灾难备份能力,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十四)提高气象信息应用和共享能力 加强气象信息应用。提高三门峡新一代天气雷达、测风雷达、自动气象站等资料开发应用能力。2016年底前,实现地面观测资料1分钟内、省内雷达资料3分钟内、卫星资料15分钟内送达预报平台;2018年底前,信息资料要素、时空分辨率和准确度基本满足预报服务需求,对预报的贡献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加强气象信息共享。2016年底前,建成市级气象数据处理应用中心,实现对市、县业务服务系统的数据支撑和数据共享,建成“三省五市”气象信息共享系统。2018年底前,依托省级气象大数据,建立本区域规范标准的综合气象观测、预报预测预警、气象灾害防御、气象服务等信息数据库,积极推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在气象业务、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十五)提高综合观测与信息网络系统保障能力 建设集约高效的气象通信网络系统。2015年底前,升级省-市骨干线路带宽到20兆位/秒;2016年底前,完善市、县视频会商中心,建立与省气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互联互通的气象防灾减灾高清视频会商系统。升级市-县业务骨干线路带宽到20兆位/秒,市级业务备用线路带宽到20兆位/秒,县级业务备用线路带宽到10兆位/秒,建立与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相适应的装备保障运行机制;2018年底前,市级接入速率达到100兆位/秒,县级接入速率达到50兆位/秒。建成市级运行监控系统、维修平台、计量标校系统。区域气象站社会化保障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七、加快推进气象工作法治化进程 (十六)推进气象法治化建设 坚持依法发展、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全面提高气象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气象工作法治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气象业务、服务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十七)依法履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 全面梳理气象行政管理职能,制定气象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并实施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做好气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气象法律、法规,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市、县气象行政审批全部进入行政审批大厅,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入政府联审联批流程。落实社会安全生产气象监管职责,市、县气象部门全部加入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依法开展重点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评估、预报预警统一发布等工作。强化对破坏气象探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的执法监督,市、县气象部门全部加入当地城乡规划委员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规划城管执法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气象局)(十八)加快气象标准化建设 认真落实国家级、省级气象标准。2016年底前,组织申报高山苹果、烟草、食用菌等农业气象服务标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八、提升气象现代化支撑保障能力 (十九)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业务发展 加强创新团队建设。组建科研业务有机结合的气象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培育天气预报和农业气象等相关业务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建立考核、激励和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建立面向气象业务服务需求的科研课题立项机制,加强科技成果交流、推广和培训工作,建立成果应用跟踪评估机制,建立科技成果的考核评价和奖励制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二十)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人才支撑保障能力 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2018年底前,全市气象部门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75%以上。改善基层气象机构人才结构,完善与岗位能力相适应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推进气象人才队伍协调发展。2015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为农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完善相应投入保障机制。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气象教育培训体系。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气象为农服务及灾害防御技术培训。2016年底前,建成市县级气象部门多媒体远程教育培训系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气象局)(二十一)完善发展机制,做好气象科普工作 落实《河南省气象科普发展规划(2013-2020年)》。把气象科普工作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普及气象科学知识,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市县级政府要依托气象台站和社会资源,建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和气象科普展区。采用多种形式推进气象科普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市科协)九、推动重大工程建设 (二十二)积极实施重点建设项目 2015年底前,完成国家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2016年底前,完成三门峡市气象观测站、渑池县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完善灵宝市、卢氏县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后续工程等建设任务。根据《河南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防御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如期完成市、县级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二十三)精心谋划“十三五”建设项目 “十三五”期间,在与国家、省建设项目衔接融合基础上,聚焦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为农服务、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黄河流域气象服务建设、交通气象服务、森林防火气象服务、生态环境气象保障、人才队伍建设等,选好建设项目,纳入三门峡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及河南省气象事业发展有关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十、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成立协调机构,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应急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城管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园林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监管局、统计局、旅游局、质监局、烟草局、黄河河务局、科协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完善措施,切实履行职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等部门)(二十五)加大经费投入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事业经费及其他经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预算及投资计划,并随着财力增长逐步加大气象现代化投入。落实《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气象事业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通知》(豫财农〔2015〕6号)精神。落实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气象服务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二十六)强化督查考评 建立三门峡市气象现代化考核指标体系,将气象现代化建设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市政府每年对气象现代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考核。市气象、统计等部门制定三门峡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监测评价体系,每年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并通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二十七)全面深化改革 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力量参与的气象服务新格局,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气象服务,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建立有利于提高气象核心竞争力和气象综合业务能力水平的体制,建立集约高效的业务运行机制。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化的气象管理体系,完善依法发展气象事业的制度体系。围绕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继续调整优化县级气象组织机构,建立完善配套政策,强化县级公共气象服务和社会行政管理职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附件: 三门峡市气象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2015-2018年)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5-2018年)的通知(三政〔201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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