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三门峡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5〕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5年三门峡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持续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不断在改善民生上取得实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统筹考虑全市人民的共同期望、实际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决定继续实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项重点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把十项重点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和责任人员,规范办理程序、细则和标准,扎实抓好落实。各主办单位每季度(2015年7月10日前、10月10日前)要将承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报市政府督查室,同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部门要对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的投入、经费支出情况开展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实施进度,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2015年三门峡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一、开工建设商务中心区龙湖小学、滨河小学、召公路小学。 主办单位:市商务中心区。 二、建设保障性住房6.86万平方米,1144套。 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三、新建魏野路、康园路,改造虢国中路。对经二路(建设路-黄河路段)、崤山东路(黄河路-宋会路段)、上阳南路 (南山-快速通道)等市区道路两侧旧路灯进行改造;在河堤南路(六峰路-文博公园段)、春秋路(上阳北路-耐火场家属院段)新建路灯。 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持续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优化、美化城区环境;建设陈宋坡垃圾处理厂,完成开发区污水截污干管工程。 主办单位:市规划城管执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新解决14.89万农村居民和学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主办单位:市水利局,渑池县政府、灵宝市政府、卢氏县政府。 六、新建农村公路358公里,桥梁1293延米。 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抓好精准扶贫开发,集中改善40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对4400名贫困群众实施搬迁,实现3.7万人稳定脱贫。 主办单位:市扶贫办,渑池县政府、湖滨区政府、陕县政府、灵宝市政府、卢氏县政府。 八、建设文博城科技中心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城市规划馆、科技馆、老干部活动中心、群众艺术馆五个场馆。 主办单位:市事管局。 九、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和乡村清洁工程,完成3个水污染防治工程和3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190天。 主办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新建美丽乡村示范村61个。 主办单位:市委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关于印发2015年三门峡市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5〕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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