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政办〔2015〕46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 施 意 见三政办〔2015〕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共建共享,满足“宽带中原”及“智慧城市”发展需要,根据《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5〕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和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智慧城市”的关键和基础。大力支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有利于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发展,有利于培育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型服务业态,对带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统筹规划。新成立的中国铁塔三门峡市分公司作为我市大型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主导作用,积极整合行业需求,最大限度避免重复建设,为通信运营商提供优质的移动基站。通信主管部门要会同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快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中国铁塔三门峡市分公司编制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规划部门要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中国铁塔三门峡市分公司要会同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根据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每年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报规划部门审批后实施。  在新建城区、开发区、公共交通设施和大型场馆等重大项目前期审查论证时,应通知通信主管部门、中国铁塔三门峡市分公司参加,或征求通信主管部门、中国铁塔三门峡市分公司对移动基站、室内分布系统、传输管道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统筹安排通信基础设施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三、开放公共资源。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公共区域以及公路、铁路、桥梁等公共交通设施应率先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无偿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放车站、展馆、旅游景点、公园、绿地、绿化带、路灯、垃圾站等公共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切实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协调配合工作,支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单位应积极采用小型化、景观化、绿色技术建站,并对已建基站逐步进行景观化改造,确保基站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四、强化要素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对成规模、重大的移动通信基站、铁塔建设项目,列入市、县(市、区)重点项目进行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结合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站点多、面广、用地分散的特点,统一打包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并按有关规定实行划拨方式供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符合规划的广场(湖滨广场、火车站广场、南站广场)、路灯杆、桥梁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给予统一协调。供电部门要加大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供电保障力度,研究制定移动通信基站远程抄表及直供电改造方案并加快实施,对不具备直供电条件的站点,随着电网的建设及时进行直供电改造,力争2015年底前实现全市移动通信基站电量实时监控、统一账户交费、统一开具发票,进一步提高电力服务工作水平。  五、保护设施安全。要对已建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给予重点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正当理由干扰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维护与故障抢修,中断设备供电,破坏通信基础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或迁移依照规划建设的通信管道、杆路、基站、铁塔、机房等网络基础设施,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改动或迁移,要事先征得设施产权人的同意,并提供替代路由、站址,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  六、简化审批流程。国土资源、规划、供电、交通运输、环保、住房城乡建设、税务、质监、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优化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管道建设、电力引入、基站环评、频率资源、无线电台执照等环节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间,做好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七、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制约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施工协调、设施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强化责任管理,明确有关职能部门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建立考核、通报机制,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解决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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