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8〕16号)
一、《三门峡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2017—2020年)》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豫发〔2017〕18号)要求,参照《河南省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的编制内容,结合我市目前工业现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起草,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三门峡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呈报稿。
二、如何把握我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的总体要求?
结合环境治理攻坚战,紧紧围绕提升工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以绿色标准为引领,以绿色化改造为重点,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综合利用,实现工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我市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化改造由重点骨干企业向多领域、全行业拓展,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18%,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绿色化改造攻坚年度目标:2017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4.5%,启动绿色示范工厂、静脉产业园区和绿色园区建设;2018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9%,培育1家绿色示范工厂,1个绿色园区,1个静脉产业园区;2020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18%,培育2家绿色示范工厂,2个绿色园区,2个静脉产业园区。
三、推进我市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一是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在电解铝、水泥等行业实施水效、能效“领跑者”行动,定期分行业发布水效、能效“领跑者”企业和能效标杆值,引导企业对标提升,组织推荐企业(产品)进入国家水效、能效“领跑者”名单和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以锅炉(窑炉)、电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推广节能技术装备。对新增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按照节能降耗效果和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对未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定值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倒逼企业对标提升。
二是推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对标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标准,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争创国家绿色设计平台和典型示范联合体,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对于创建成为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园区的给予资金奖励。
三是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方案,制定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计划,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在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定期编制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典型案例。
四是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退城入园”。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方案,组织摸底排查,开展定量风险评估,以安全、环保、节能倒逼危化品生产企业“进区入园”。
五是建设静脉产业园区。以资源型城市和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较好的省辖市、县(市)为重点,加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耦合链接,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静脉产业园。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创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
六是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合理规划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布局,在资源能源密集区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示范试点。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研发水泥窑协同处置核心装备,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创新。
七是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坚持以市场换技术、换投资、换产业,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力度,重点发展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气体有害物控制及收集回用、环境污染防治及修复等领域的技术和装备,突破非晶合金变压器、高效一体化电机、高效节能热处理装备关键技术,持续培育龙头企业、特色集群。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业态。重点抓好河南速达电动车的投产达产工作,2017年全面启动,2018年实现达产,2020年整车销售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四、如何保障我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建立绿色化改造统筹协调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环保局、商务局、安全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构建职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专家组,为绿色化改造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纳入本地发展规划,认真组织落实。
二是加强财税支持。充分利用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化改造。充分利用各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渠道及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大绿色化改造相关专项支持力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政策,完善绿色产品财政支持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重大绿色化改造项目推进和绩效考评机制。
三是拓宽融资渠道。拓宽绿色制造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和运营绿色产业基金,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利用专项建设基金、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新三板挂牌融资等金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制造重大工程建设,加大对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绿色新产品开发和应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四是开展专项节能监察。组织协调节能监察部门在水泥、电解铝等重点行业开展能耗监察,其中水泥熟料2家、电解铝1家。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差别化电价政策。
《三门峡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2017—2020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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