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修订的《三门峡市鼓励会展业发展奖励补助办法》正式出台。据介绍,我市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补贴重点展会,且补贴标准有所提高。 据介绍,与2014年出台的会展奖励补助办法相比,本次新修订的办法呈现以下特点:对展会补助准入门槛进行调整。展会补助条件中,展出面积由5000(含5000)平方米降到3000(含3000)平方米,涵盖的展会面进一步扩大。补助比例标准提高。将原来按所缴纳场租费用的30%提高到50%。加大奖励支持力度。对有突出影响和发展潜力的展会,提高奖励标准,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鼓励外来办展主体在我市办展。为了培育引进新的会展主体、企业集团、国内外知名会展公司来三门峡注册专业会展公司,并鼓励其办展,对其成功举办单个超过7000(含7000)平方米以上的展会项目,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10%。对重点展会增加宣传推介补助。对市会展办研究确定的重点支持展会项目,按照举办单位实际支付场租费的30%给予宣传推介补助。 本办法的修订,将进一步加速我市会展业发展,吸引外地先进办展机构前来三门峡办展办会,也将对培养专业性展会及提高我市会展规模档次起到积极助推作用。 (高岩)
政府展会补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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