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解读材料

政策文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2018-2020年)的通知(三政办〔2018〕46号)

现将《三门峡市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随着转型发展攻坚全面展开,三门峡市智能制造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但对转型发展攻坚的整体带动效应还不突出,在支撑能力、推进力度、发展成效上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发展工业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打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实现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门峡市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8〕23号)和《三门峡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目前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现状情况,制定了《三门峡市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 二、制定过程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印发后,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立即着手起草《三门峡市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并组织机关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之后又多次征求了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9个市直部门以及三大运营商意见,在梳理采纳多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市信访局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市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三门峡市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征求了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9个市直部门和三大运营商的意见,其中发改委意见2条、金融办意见1条、财政局意见14条,均已采纳。 四、主要内容 《三门峡市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共有支持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开展智能制造等试点示范、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上云、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等六个方面,共十六条政策措施,每一条都明确了落实政策的责任单位。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一是支持企业投资生产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二是支持企业装备自主研发、生产的成套装备或核心部件;三是加强智能制造人才引进和培养。 (二)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一是落实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政策;二是达到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和环保排放标准的企业,不纳入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范围;三是简化项目审批程序,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业企业“零增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制。 (三)支持开展智能制造等试点示范。一是对获得国家和省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制造业“双创”平台、大数据产业发展和两化融合试点示范的企业以及获得省级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按上级奖励额度1:1奖励;二是对获得国家产业集聚区智能化试点示范、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按照省文件同比予以奖励;对获得省级智能化示范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按照省文件有关政策同比50%予以奖励。三是对国内外优势企业在我市设立智能化发展项目,按照省文件有关政策同比予以支持。鼓励优势企业单独或联合科研机构在境外通过新建、入股、并购等方式建立智能制造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各类机构加强合作,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面向细分领域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 (五)支持企业上云。一是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多种服务资源;二是市统一协调基础电信运营商并达成合作协议,提出一揽子优惠措施;三是市统一遴选公布参与“企业上云”的云平台服务商名单,鼓励采用“云服务劵”等方式给予企业相应的费用补贴。 (六)创新金融支持方式。一是以各县(市、区)根据《三门峡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评价产生的A类企业和B类企业为基础,建立智能化改造企业“白名单”,金融机构给予优先支持;二是鼓励各类融资租赁公司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租赁业务;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 五、执行期限 《三门峡市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执行期限为2018年至2020年,2018年1月1日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享受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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