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20〕4号)
一、出台背景
煤炭行业是我市重要支柱产业之一,煤炭开采自然灾害严重,煤矿生产存在系统复杂、劳动用工多、安全风险大、开采成本高等不利因素,严重制约我市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煤矿智能化开采是当前煤炭生产技术的一次重要变革,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能够大幅减少井下作业人员,有利于煤矿实现减人提效、破解安全生产突出矛盾,是煤炭企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国煤矿基础建设推进大会等会议上,多次强调要积极推广智能化无人开采,2019年年初还发布了《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明确要大力研发应用煤矿机器人,推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煤矿安全发展。
按照省政府下发的《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豫政办〔2019〕48号)和全省智能化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同煤矿企业多次座谈讨论研究、充分征求部门和产煤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三门峡市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的《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建设标准、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总体思路是以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应用先进装备和技术,加快煤炭生产技术变革,全面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实现生产过程少人化、无人化,促进全市煤炭行业安全、高效、绿色和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是在目前工作基础上,提出了2020—2021年度目标:2020年开始全面推进,冲击地压、采深超千米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采煤和掘进工作面要实现智能化。其他煤矿采煤和掘进工作面基本实现机械化,高危固定岗无人值守和远程监控,建设3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2021年底,煤矿生产淘汰炮采工艺,全面实现机械化生产,建设1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明确提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要坚持学习借鉴、因矿施策,系统优化、减人提效,企业主体、政府引导三个原则。
(二)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了3项主要任务。一是提升煤矿技术装备水平,在采掘系统、运输系统、监测控制、地质保障等方面,推广应用一批先进的技术和装备。二是加快煤矿信息平台建设,建设集生产、安全、调度、设备管理、地面储装运、洗选为一体的煤矿智能化管控信息平台。三是推动煤矿系统优化,在优化生产组织、协调采掘关系、提高设备可靠性,综合采取措施,提高生产效率。
(三)建设标准
《实施方案》明确了智能化煤矿、采煤和掘进工作面的基本建设标准。并要求在下步工作中,有关煤矿企业要参照相关标准,借鉴先进企业做法,结合本矿实际,进行智能化建设。
(四)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在工作机制方面,明确了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炭企业工作责任。在政策支持方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48号)规定,协助省属煤炭企业申报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省财政10%的资金补助;其他煤炭企业的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由税收收益方按项目总投资的10%予以补助。在学习借鉴方面,提出外出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经验。在指导监管方面,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督促煤炭企业落实煤矿智能化建设责任。
《三门峡市煤矿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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