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门峡市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实施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材料

为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制定了《三门峡市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今年以来,国务院、河南省高度重视气象工作,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方案 (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59号)等文件。河南省气象局将“地方政府出台推动当地气象高质量发展或气象防灾减灾相关实施方案、意见等文件”列入年度重点任务,纳入省辖市气象防灾减灾考核内容。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依据

本《实施方案》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方案 (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59号)等文件。

(三)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

就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现状,为实现全面提升我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目的,从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强化气象防灾减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等方面提出要求,以期达到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到2025年全市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5分钟以上,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和全社会响应机制、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等逐步健全,全社会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的效果。

二、制定《实施方案》过程

根据三门峡市实际情况,市气象局起草了我市《实施方案》(初稿),并组织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多次讨论修改,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随后向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实施方案》(代拟稿)。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涉及的15个市直单位和7个县(市、区)22家单位,均无意见。

四、《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全文共三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五、文件时效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政策解读人

姓名:戴翠贤   联系电话:0398-218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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