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商丘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6-17 发布日期: 2016-06-17
发文字号: 商政文〔2016〕121号 废止日期: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商政文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商丘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77号)要求,为加强对我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建慧(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苏长青(市委副书记)

姚龙其(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李思杰(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俊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家明(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孙景权(市委副秘书长)

任善礼(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路绳臣(市委督查室主任)

宋景民(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长远(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朱向东(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书英(市财政局局长)

张一民(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友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步兴亮(市环保局局长)

孟 伟(市农业局局长)

关明忠(市林业局局长)

王玉明(市水利局局长)

张银亭(市粮食局局长)

海继增(市畜牧局局长)

高 旗(市扶贫办主任)

刘润民(市农机局局长)

张红旗(市供销社主任)

李柯星(市气象局局长)

谢一鸣(市农林科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孟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6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