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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7-02-17 | 发布日期: | 2017-02-17 |
发文字号: | 商政文〔2017〕41号 | 废止日期: |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商政文 |
商丘市人民政府
关于商丘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更名并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商政文〔 2017 〕 41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我市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将商丘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更名为商丘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张建慧(市长)
副 组 长:史根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杜新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江文玉(副市长)
张家明(副市长)
张 弛(副市长)
王仲田(副市长)
执 行组长:倪玉民(副市长)
成 员:王金启(市政府秘书长)
宋景民(市监察局局长)
李建仓(市公安局局长)
任善礼(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常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兵(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 涛(市委农办常务副主任)
王习群(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吕文松(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崔 军(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向东(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红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许家林(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全国(市财政局局长)
王 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幸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丁凡华(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侯 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守奎(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付绍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一民(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玉明(市水利局局长)
孟 伟(市农业局局长)
韩 涛(市林业局局长)
薛 涛(市商务局局长)
冯华亭(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陈晓郁(市地税局局长)
戚征伦(市工商局局长)
闫昭敏(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马索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中友(市质监局局长)
王爱民(市公路局局长)
王 磊(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长远(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朱慈学(中石化商丘分公司经理)
张来允(中石油商丘分公司经理)
刘跃新(商丘供电公司总经理)
徐庆志(中国人民银行商丘支行行长)
郭伦远(商丘高发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推进我市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目标、重大政策和措施;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奖惩;研究确定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追究有关事项;研究协调其他有关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丁凡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环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协调、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重点做好协调调度、督促落实、责任追究、会议活动组织、信息公开通报交流、宣传报道等有关工作。
2017 年 2 月 5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