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5837168-2017-0086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3-01 发布日期: 2017-03-01
发文字号: 商政〔2017〕11号 废止日期: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商政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丘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商丘市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政〔 2017 〕 11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商丘市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 年 2 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6 〕 28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 2016 〕 74 号)文件精神,推动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深化“两化融合”应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我市制造业基础与资源优势,以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主线,以培育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为核心,以智能制造为突破,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在制造业应用,强化信息技术产业支撑,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夯实融合发展基础,发挥信息化对经济发展的引领和驱动作用,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服务和助力先进制造业大市、网络经济大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做强基础,提升支撑能力。积极发展壮大互联网产业,鼓励互联网企业面向制造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双创”平台、工业电子商务、智能制造等综合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提升支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能力。

2 .坚持示范融合,增强带动能力。以“机器换人”工程为载体,支持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推进互联网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过程、组织体系、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应用,发展新型制造模式,提高制造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3 .坚持分类施策,推进协调发展。针对不同行业、企业融合发展的基础和水平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目标、途径和推进机制,实现全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整体水平提升。

4 .坚持企业主体,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化政府服务,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和支撑体系。

(三)主要目标。

1 .到 2020 年,食品、服装、制冷家电、冷藏车、电动车、环保专项设备制造等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 90 %,工业云企业用户达到 100 家以上。争取建成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等新型“智能制造工厂” 80 家、“智能制造车间” 300 个,培育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基本建立覆盖制造业重点行业的工业云平台体系,初步实现基于互联网的企业间协同创新和产业链集成,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2 .到 2025 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水平居全省前列,融合“双创”体系基本完备,融合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融合发展新模式广泛普及,制造业综合竞争实力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融合发展基础。

1 .培育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实施智能制造培育工程,通过产业招商、推广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培育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 3D 打印)、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检测与装配等产业,提升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基础技术和产业支撑能力。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机器换人”专项工作,支持智能制造平台开发商、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和运营商,面向食品、电动车、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示范推广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并加快优秀解决方案在行业内的推广普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2 .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施科技攻关工程,鼓励顺之航能源科技、中分仪器等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智能制造核心技术攻关课题,加强装备制造和仪器设备类企业智能制造领域关键基础工艺与共性技术、核心零部件(元器件)、基础材料的攻关,重点推进智能仪器仪表、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智能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提升智能制造基础配套能力和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二)搭建融合发展平台。

1 .建设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实施制造企业“双创”平台建设工程,支持制造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孵化、协同创新、网络众包、投融资等“双创”平台,加快构建新型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模式,促进技术产品创新和经营管理优化,提升企业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支持企业“双创”资源要素整合集聚和开放共享,打造行业专家、技术人员、产业工人等多层次创客团队,建立完善市场化的创新方向选择机制和鼓励创新的风险分担、利益分享机制,营造鼓励员工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创新创业环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2 .构建互联网企业“双创”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企业“双创”服务平台支撑工程,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建设面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重点发展制冷家电云制造服务平台、电动车智能云服务平台、服装个性化定制平台等,整合提升智能制造与智联服务技术支撑,完善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利用 4G / 5G 移动网络技术、低功耗广域网物联网技术,搭建物联网网络及建设物联网服务平台,为制造企业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提供网络和平台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3 .加快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双创”基地。支持各县(区)依托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布局和培育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技术资源和配套设施服务,引导支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服务型企业集聚,营造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的良好环境。实施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两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对标工作,完善市场化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促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到 2020 年,建设 10 个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三)创新融合发展模式。

1 .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实施服务型制造推进工程,支持环保专项设备制造、电动车、制冷、动力电池等产业的骨干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拓展产业价值链,促进产品优化升级,实现由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支持环保专项设备制造、制冷等产业骨干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结构重构,开展设施建设、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专业维修等领域的总集成总承包、交钥匙工程、租赁外包等新业务,提高为用户提供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积极发展工业设计,推动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省级工业设计基地、示范园区建设,发展众包设计、云设计等新型工业设计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2 .加快发展个性化定制。围绕服装制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鼓励制造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客户体验中心、在线设计中心和大数据挖掘等方式,充分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大力推广专属定制、模块定制、众创定制等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新业务,大幅度降低企业库存和运营成本。加快零件标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动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组织调整和柔性化改造,形成对消费需求具有动态感知能力的设计、制造和服务新模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快速原型、模具开发和产品定制等服务,培育“互联网+”新型手工作坊等小批量个性化定制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4 .加快发展网络协同制造。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深入应用信息网络、控制系统、管理软件和数据平台纵向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组织、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等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持食品、纺织、装备制造等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平台,整合产业链上下游采购商、供应商、制造商和服务商,发展产品生产、采购、销售和物流等信息化协作服务,推动企业间研发设计、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和营销服务横向集成,提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设计、制造、商务和资源协同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5 .推动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融合。鼓励制造企业面向互联网企业开放制造资源,发展在线增值服务,实现基于互联网的制造能力发布、协同和交易;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制造企业开展股权合作、技术研发、成果转让,促进新技术、新产品跨界融合。支持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联合打造新的经营主体,促进发展理念、产业体系、生产模式、业务模式等方面全面融合,构建开放式生产组织体系。选择有条件的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示范,到 2020 年,建设 10 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6 .加快发展工业电子商务。积极参与“豫货通天下”对接活动,通过服务对接、产品对接和信息交流等方式,强化制造企业与电商企业合作。积极发展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云计算技术的更加个性化、实时化、社交化、精准化的移动电子商务。支持电子商务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增值业务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机构对接,拓宽移动电子商务覆盖面。继续推进阿里巴巴(商丘)产业带建设,支持融资、物流、深度运营、数据应用等相关服务创新。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分行业建设制冷、工量具、针织内衣、环保装备、金刚石微粉及制品等五大产业跨境电商网上基地,打造一批标杆企业、标杆运营团队和企业海外仓。鼓励和引导中小制造企业广泛开展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挖掘的新媒体品牌推广、网络精准营销以及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体验式营销,提升品牌价值和竞争实力。建设涵盖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数据分析、跟踪追溯等功能的全市统一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并实现与省、国家物流信息平台对接,提高面向制造业供应链系统需求的物流响应能力。到 2020 年,规模以上制造企业基本实现电子商务普及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

(四)优化融合发展环境。

1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提升风险隐患发现、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重点领域工业控制系统的信息安全检查、监管和测评,实施安全风险和漏洞通报制度,提高工业控制系统抗攻击能力和整体安全级别。加强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强化信息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安全检测和认证,支持建立第三方信息安全评估与监测机制。到 2020 年,基本建成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 .全面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加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宣传、推广、认定和采信力度,鼓励工业企业自主贯标,推动企业业务创新和组织变革,建立基于数据驱动的组织管理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3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扩大“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成果,逐步建成覆盖城乡、满足数据和融合发展需要的宽带接入网络。鼓励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加强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支撑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措施。 加强对县(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年度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县(区)的依据之一。支持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业务、新业态,实行 5 年过渡期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政策。鼓励企业积极盘活闲置的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资源,由受益财政对办公用房、水电、网络等费用给予不超过 50 %适当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强化资金支持。 充分利用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创业创新专项发展资金等财政资金,积极争取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省“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关键技术研发、示范企业设备智能化改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产业化应用项目等领域,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鼓励政府采购云计算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信息化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加强人才培育。 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学术研修、住房安置、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配套政策优惠,建立股权和分红激励制度。依托商丘师院等高等院校,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专项培训等形式,建立各类实训基地,形成稳定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在制造企业推广首席信息官制度,建立职责清晰、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注重交流合作。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郑州)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博览会,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建立县(区)、行业、企业不同层面的交流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举办各类专业论坛和研讨会,推广各领域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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