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040-2017-0036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科技局 |
公开日期 | 2017-07-18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丘〔2017〕44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商丘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专班
管永康,男,现年 45 岁,转业士官,工人身份, 2004 年 5 月商退【 2004 】 3 号文,由市退伍办分配到商丘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 2006 年 9 月 30 日商丘市科学技术局召开了党组会,研究决定该同志去自收自支单位商丘市科技交流培训中心工作。
按照退伍兵安置的有关文件精神,其本人的有关手续已办理到所在单位,并由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与科技交流培训中心主任见面报道,其工资福利待遇为,在基本工资每月 700 元的基础上实行效益工资,并为其交纳养老保险金。
但该同志因分配到自收自支单位,担心工资待遇没有保障,因此一直没有上班,造成市科技局历年人事遗留问题。 2017 年 4 月 24 日,根据有关领导批示,以及管永康自身家庭情况,经商丘市科学技术局党组研究决定,将管永康同志调整分配到全供事业单位商丘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工作。
2017 年 5 月 22 日,该同志人事工资关系已全部办理完毕,执行行政事业技术工岗位五级工资标准。截止到 2017 年 6 月 30 日,该同志已到单位报到并上岗。
特此说明
商丘市科学技术局
2017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