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040-2017-0044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科技局 |
公开日期 | 2017-09-01 | 公开目录 | 计划规划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转型发展攻坚“明确一个目标、全力打造六区、强化六个支撑、突出一个加强”的工作思路和部署,结合我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际,制定全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新发展理念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对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实施科技创新“十大工程”和科技创新跨越发展行动计划为主要抓手,打造商丘科技创新高地,创建国家高新区,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培育创新创业生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发展目标
(一)创建国家高新区快速推进。积极对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整合全市科技资源, 2019 年之前,以一区多园形式,成功创建国家高新区,引领全市创新驱动发展。
(二)科技创新主体快速壮大。到 2017 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 60 家以上,经省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 30 家;到 2019 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100 家以上,经省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 100 家以上。
(三)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快速发展。到 2017 年底,四个省级高新区分别建成 1 个创新创业综合体,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增 6 家以上,新创建 1 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到 2019 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 60 家以上,每个县(区)拥有 1 个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 1 个创新创业综合体,力争实现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主导产业全覆盖,商丘大学科技园建成省级大学科技园。
(四)科技创新支撑条件显著增强。建设商丘产业技术研究院;县(区)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 2017 年达到 1% 、 2019 年达到 2% ;创新型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
(五)创新驱动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市发展模式转变为创新驱动型发展,创新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创新文化氛围进一步浓厚,对外开放与合作水平显著提高。到 2017 年底,各县(区)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别围绕主导产业,与 1 ~ 2 所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全面激发市校合作创新的新活力。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产业发展科技支撑。一是发挥四个省级高新区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新创业。积极引导和支持各高新区和产业集聚区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研发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人才支撑,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攀升,加快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二是加强重大科技专项支撑引领。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技术需求,强化科技创新的全链条设计,布局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开展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促进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专利和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构建创新链,实现补链、延链和强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一批百千亿级优势产业集群。三是着力培育网络经济。积极实施“互联网 ”行动计划,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发展,鼓励企业营销模式创新,支持企业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为重点,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化营销平台。依托商丘师范学院现有信息技术平台,共建商丘大数据中心,把智慧城市建设纳入规划之中。四是积极争取融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按照《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遴选办法》,积极争取四个省级高新区融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辐射区和异地共建区。
(二)培育科技创新主体。一是培育科技创新型龙头企业。围绕各高新区、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加大扶持力度,集成创新资源,支持一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成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二是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积极落实鼓励企业创新的各种优惠政策,筛选一批具有一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育和支持,调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是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引导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升重点产业和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高校、公共平台、研发机构等购买技术服务和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科技小巨人”培育行动计划,每年经省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 30 家以上,重点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20 家,支持其做大做强。
(三)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一是支持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对获得国家、省认定的研发机构给予奖励。 2019 年,力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数达到 60 家以上。二是鼓励自建、合建和完善协同创新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搭建聚集主营业务和主导产品的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建立开放式创新平台,以协同设计、众包研发、创新联盟等方式联合攻关,加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主导产品,推动龙头企业和驻商高校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成果、大数据应用等资源开放共享。三是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共建中试孵化基地、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研发平台。
(四)建设商丘科学院。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科技需求,市政府与河南省科学院联合商丘师范学院共建商丘科学院,搭建市、县(区)政府和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交流合作的桥梁与纽带,打造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技术服务、人才引进与培养的综合平台,努力把科学院建成苏鲁豫皖结合部最具有影响力的区域性新型综合研发机构,并在上海设立分院,做为我市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的桥头堡。
(五)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是加快发展创新创业综合体、各类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把各项优惠政策用足用活、落实到位,积极支持各高新区和产业集聚区新建、改造、提升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在土地、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到 2017 年底, 4 个省级高新区都要建成 1 个创新创业综合体;到 2019 年底,各县(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均建成 1 个创新创业综合体,至少建立 1 家电商产业园区。建成 1 个省级区域“双创”基地,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楼宇等,构建 1 个综合型、楼宇型、门面型和市场型创业创新载体和众创空间。二是充分发挥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主力军作用。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释放创新创业潜力,成为培育青年创业者的大本营,打造围绕高校院所的创新创业生态圈。到 2019 年,建成商丘大学科技园,鼓励每所驻商高校至少建设 1 个大学生创业园,引导高等院校创办形式多样的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孵化载体,满足大学生创业距离近、配套全、网速快的需求,服务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支持高校院所组织企业家、天使投资人走进校园。三是发挥政府引导、服务作用。积极举办各种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动,完善创新创业培训体系,强化舆论导向,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六)深化科技开放与合作。一是拓展县(区)与高校和院所合作领域。鼓励、支持各县(区)深入落实市政府与中科院所属院所、知名央企、河南大学、商丘师院等单位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科研、技术优势,推进政府、高校、企业间的深度融合,优化资源组合,拓宽合作渠道,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共同推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蓬勃发展,着力打造成豫东“人才高地、科研高地、创新高地”。二是建立健全市校合作协商沟通工作机制。加强对市校合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沟通协商会议和技术需求发布会,为供需双方牵线搭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三是完善产学研用合作链条。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各县(区)政府和骨干企业结成创新创业利益共同体,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新机制,打造集研究、孵化、加速和产业化于一体的产学研用链条,为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智力支持。经过 3-5 年的建设,建成 10 个校企合作示范基地、 10 个大学生实践实习基地。
(七)培育壮大创新人才队伍。一是建立人才共享机制。推动、支持重点企业、单位与高校、院所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渠道,建立人才联合培养和交流机制。依托高校、院所人才优势,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研发基地、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共同培养、凝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支持和鼓励高校与市属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各类人才计划,为高层次人才发展拓宽渠道。二是充分发挥人才创新创业主体作用。鼓励我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转化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发展科技服务业等新兴业态、新兴产业,发挥创新创业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实行更加积极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更多地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创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用产业集聚人才、以项目吸引人才、靠事业留住人才,吸引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四是强化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导向。扩大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自主权,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将职务发明、创新成果转让收益中,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 70% 。
(八)推进国家级高新区创建。整合全市科技资源,以一区多园形式申报商丘国家高新区,加大申报工作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创建和申报工作方案,落实市级统筹、四区配合工作机制,逐级明晰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力争 2019 年之前,成功创建国家高新区,引领全市创新驱动发展。
(九)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一是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以商丘(宁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核心,深化现代农业园区“一区多园”的创建,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绿色生态农业、特色种养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现代园区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物流产业园区,积极构建布局科学、规模适度、优势集中、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新体系,着力打造服务城市、致富农民、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现代农业园区。 2019 年底之前,夏邑县农业科技园、虞城县有机果品示范园、柘城县三樱椒示范园、睢县云腾生态科技园、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二是加快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有实力的农业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研发新技术、新品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中心,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积极研发推广更安全更健康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建立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把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加强督促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营造创新环境。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人心,使人才引育、创新创业理念成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共识和全社会的共同取向。营造尊重首创、尊重实践、尊重创造的氛围,弘扬创新文化,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
(三)落实有关政策。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求,进一步落实促进和激励创新驱动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优化政策环境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四)落实投入保障。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优化政府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强化财政资金对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的引导与支持作用,探索金融市场对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的支持途径,搭建科技金融投融资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提升,为全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