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040-2017-0042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科技局 |
公开日期 | 2017-09-01 | 公开目录 | 工作报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一)创建商丘国家高新区。按照国家高新区申报程序, 2016 年 12 月 9 日,省政府科技、国土、发改、环保、住建 5 部门组成调研组,对商丘高新区的创新发展进行了现场考察。
今年 2 月 21 日,省科技厅召开办公会议,同意商丘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 3 月 3 日,省科技厅代省政府起草的《关于将商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目前正在按程序运转。
(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一是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4 月 18 日,召开了“ 2017 年度高企培训中原行暨商丘市高企培训会”,市科技局组织我市各县区科技局工作人员及 86 家企业共 180 余人参加。目前,已组织 25 家企业拟申报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推荐宁陵新型复合肥特色产业基地和睢县电子信息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目前申报材料已上报至省科技厅。
(三)积极推进合作开放。一是组织申报院士工作站。依托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组织申报“河南省高端晶体药物企业院士工作站” 1 家,申报材料已上报省科技厅。二是加强市校合作。为了推进我市与国内高校开展战略合作,充分发挥高校人才、科研、技术等智力优势,推进政府、高校、企业间的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我局以商丘市委、市政府的名义,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校合作工作的意见》,该文件正在按程序运转。三是起草了《商丘科学院建设方案》、《商丘市人民政府河南省科学院共建商丘科学院协议》和《商丘市关于融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目前,正在运转之中。
(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一是建设农业科技园区。组织虞城县、柘城县、睢阳区申报了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二是组织虞城、宁陵、民权、睢县等四个县的有关企业申报了 4 家省级星创天地, 1 家国家级星创天地。
(五)完成了 2017 年度商丘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按照《商丘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商丘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共评出 2017 年度商丘市科技进步奖 54 项。其中一等奖 11 项,二等奖 43 项。同时,按照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的推荐条件和推荐原则,推荐 3 项科技成果参加评奖。
(六)完成了河南省重大科技需求建议征集工作。共征集 11 项,涉及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领域,为下步申报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提供了有利条件。
(七)组织商丘师范学院的生物与食品学院和电子电器工程学院分别申报河南省重点实验室,目前正在准备申报材料, 7 月 1 日前将上报到省科技厅。
(八)组织参加《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放合作北京推介会》。 4 月 4 日— 8 日,由市领导带队参加了省科技厅组织的《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放合作北京推介会》。这次推介会,我市筛选了 5 个合作项目、 1 个科研平台;收集整理、上报本地创新政策、技术与人才需求上报省科技厅。其中,河南省火车头农业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参加了“北京推介会”项目签约活动,充分展示了我市农业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 加快创建商丘国家高新区。加强与省科技厅沟通,及时掌握有关情况,积极推进商丘国家高新区创建工作。
2. 继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尽快完成 2017 年度第一批高企申报企业的初审,并推荐至省科技厅。开展好第二批高企的受理、初审、推荐工作。力争年底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60 家。
3. 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完成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
4. 持续推进宁陵新型复合肥特色产业基地和睢县电子信息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工作。
5. 完成2017年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