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信用河南”网站开展“信用商丘周”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根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信用河南”网站开展“市县信用周”宣传活动的通知》(豫信用办〔 2017 〕 5 号)要求,我市将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 12 月 17 日在“信用河南”网站开展“信用商丘周”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精心策划宣传栏目和内容,广泛宣传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成效和特色经验,提升和扩大“信用商丘”建设的影响力,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通过开展“信用商丘周”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各县(区),各单位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二、主要任务

按照“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全面展示、突出亮点”的原则,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展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突出九个重点,具体宣传内容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组织机制

展示内容: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成立领导机制的文件和主要领导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在有关信用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图片等。(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二)法规制度

1 、市级法规制度

展示内容: 2015 年以来市级信用政策法规文件等。如:《商丘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商丘市人民政府“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市各有关单位以市委、政府名义下发的相关文件。(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

2 、县(区)、部门法规制度

展示内容: 2015 年以来县(区)、部门政策法规文件等。如:《 **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等。(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三)诚信“红黑榜”

1 、“红黑榜”信用信息归集公示

展示内容: 2015 年以来市、县两级发布的诚信“红黑榜”名单信用信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中级法院及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 、“红黑榜”发布新闻信息

展示内容: 2015 年以来诚信“红黑榜”新闻稿件、图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中级法院及市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双公示”信息

展示内容:“双公示”工作业务培训的简报、新闻稿件及图片。(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信用承诺

展示内容:经省发改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批准的诚信承诺企业名单及《河南省企业综合诚信承诺公约》;各部门要求行政相对管理人签署的《承诺书》(扫描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

(六)宣传教育

展示内容:以信用为主题举办的论坛、讲堂、征文、培训等活动简报、新闻稿件、图片及影像资料。(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质检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教体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等市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商丘好人

展示内容:优秀共产党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志愿者、感动人物、最美人物、三八红旗手、青年五四奖章、好人榜、文明诚信企业、巾帼建勋标兵、美德少年等先进人物的事迹资料、照片、视频。(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市工商局、市妇联、市共青团、市工商联、市教体局等相关部门)

(八)信用案例

展示内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案例等简报、新闻稿件、图片及影像资料。(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质检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等市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九)经验做法

展示内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材料。包括:成效、措施、亮点( 1500 字以内)。(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质检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教体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等市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时间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前,将相关文字材料以 Word 和 PDF 格式上报,开展的相关活动以图片、视频方式上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姚鸿,联系电话 :3288257 ,邮箱( sqfgwcjk@163.com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市信用办负责统筹协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分管本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科室为责任科室、科室长为责任人,严格责任落实,力争在“信用商丘周”活动中充分展示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特色和成效。

(二)加强宣传报道。市、县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及时宣传报道“信用商丘周”活动情况,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步伐。

(三) 加强考核督查。此次活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信用商丘周”活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报市政府。

2017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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