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商丘市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实施方案起草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根据省十次党代会和市五次党代会精神,为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全面加快推动商丘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按照上级安排,决定成立商丘市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实施方案起草小组(分工方案及工作计划见附件)。现将起草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金山(市委常务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朱向东(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彦庆(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所主任研究员)

刘金昌(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产业集聚区办主任、市能源局局长)

陈传锋(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云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政府口岸办主任)

岳 博(市政府公管办主任)

成 员:李炎炎(商丘市委党校副教授)

陈 勇(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系副教授)

刘 伟(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所博士)

郭天培(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

王荣鑫(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科长)

刘 静(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主任)

徐洪林(市能源局副局长)

刘国营(市发展改革委农业科科长)

郝尚超(市发展改革委社会科科长)

杜思广(市发展改革委就业科科长)

胡 岩(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科科长)

陈鹏辉(市政府口岸办副主任)

刘 欣(市政府口岸办副主任)

田欢迎(市发展改革委规划科科长)

方海波(市发展改革委工业科科长)

马明建(市发展改革委城镇科科长)

杜领华(市发展改革委环境资源科科长)

刘艳词(市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科科长)

附件: 1. 分工方案及工作计划

2017 年 12 月 8 日

附件1

《商丘市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

实施方案》起草小组分工方案及工作计划

为保障《实施方案》起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政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及分工方案如下。

一、责任分工

(一)起草一组

1. 组长:李炎炎。

2. 成员:杜思广、胡 岩、陈鹏辉、刘 欣、郭海阔。

3. 分工:负责稳定就业、社会保障、健康养老、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口岸建设、对外开放及总体要求(战略意义、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功能定位、发展目标)等部分起草工作。

(二)起草二组

1. 组长:陈 勇。

2. 成员:刘 静、刘国营、方海波、杜领华。

3. 分工:负责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先进制造业、产业转型发展、现代农业、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及保障措施等部分起草工作。

(三)起草三组

1. 组长:刘 伟。

2. 成员:徐洪林、郝尚超、田欢迎、马明建、刘艳词。

3. 分工:负责能源建设、新型城镇化、城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交通设施、综合交通枢纽等部分起草工作。

(四)综合协调组

1. 成员:郭天培、王荣鑫、田欢迎、郭海阔。

2. 职责:负责具体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五)统筹整合组

1. 成员:李炎炎、陈 勇、刘 伟、郭天培、王荣鑫。

2. 职责:负责材料的整体统筹提炼和汇总工作。

二、工作计划

《实施方案》起草时间: 12 月 8 日 —12 月 18 日。

1 、 12 月 8 日:各小组成员全部就位,开始实施方案起草工作。

2 、 12 月 12 日:各起草组组长将各自负责部分材料整理完毕提交统筹整合组汇总。

3 、 12 月 12 日 —12 月 15 日:形成初稿。

4 、 12 月 15 日 —12 月 18 日:修改完善提升,完成初稿。

三、工作总体要求

为确保在计划时限内 , 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次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各有关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时限和职责要求,做好统筹安排,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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