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18-0053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4-04 发布日期: 2018-04-04
发文字号: 商政〔2018〕5号 废止日期: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商政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和工作部署,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活动,保证了党的十九大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了“三下降一杜绝”的总体目标,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涌现了一批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为此,市政府决定对2017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个县(区)人民政府、16个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9个驻商和市属企业、4个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以更加坚实的举措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2018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一、县(区)人民政府(2个)

民权县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

二、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16个)

市监察委、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农机服务中心

三、驻商及市属企业(9个)

中国移动商丘分公司、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中石油商丘分公司、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永煤碳纤维有限公司、神火集团阳光铝材有限公司、商丘国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商丘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四、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4个)

柘城县安全监管局、梁园区安全监管局、夏邑县安全监管局、宁陵县安全监管局

主办:市安全监管局         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三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协,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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