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申报2018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索引号: P0040-2018-0025 公开责任部门 市科技局
公开日期 2018-07-11 公开目录 申报指南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科〔2018〕44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为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促进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 2016 〕 83 号),决定组织开展 2018 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按照《河南省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的部署,持续推进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高成长性产业和现代农业,重点依托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主要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大中型企业,加快建设一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要求

(一)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 2000 万元,从业人数不少于 300 人,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 3% 或不少于 500 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 3 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 6 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发明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少于 6 项。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

(三)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 15 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 20% ,或不少于 3 人。

(四)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 500 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 100 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 300 平方米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材料格式可从河南省科技网下载相关材料(网址: http://www.hnkjt.gov.cn )。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 http://xm.hnkjt.gov.cn/ )”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和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传相关附件。系统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纸质申报材料由系统生成 PDF 文档打印(相关附件材料附后),书籍式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四)各县区主管部门(单位)对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两份)按通知要求报送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高新科:朱志伟 0370--3289659

社发科:赵一霄 0370--3289731

农村科 : 张来民 0370--3289596

计划科:王学文 0370 — 3289909

2018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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