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科技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P0040-2019-0006 公开责任部门 市科技局
公开日期 2019-02-14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商科〔2019〕5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商办〔2018〕8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商丘市科技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制定市科技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民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爱芝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徐晓瑞 党组成员、副局长

庞进红 副局长

成 员:李雪超(办公室主任)

王学文(计划科科长)

徐志明(合作科科长)

张来民(农村科科长)

刘运海(成果科科长)

赵一霄(社发科科长)

朱志伟(总工)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1、把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全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和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计划科)

2、普及安全生产科技知识,促进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办公室)

3、加大对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的投入,引导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研发资金投入,促使企业逐步成为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技术保障的主体。(高新科、农村科、社发科、合作科)

4、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中,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研究成果的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科技工作。(成果科)

201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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