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040-2019-0006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科技局 |
公开日期 | 2019-02-14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科〔2019〕5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商办〔2018〕8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商丘市科技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制定市科技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民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爱芝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徐晓瑞 党组成员、副局长
庞进红 副局长
成 员:李雪超(办公室主任)
王学文(计划科科长)
徐志明(合作科科长)
张来民(农村科科长)
刘运海(成果科科长)
赵一霄(社发科科长)
朱志伟(总工)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1、把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全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和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计划科)
2、普及安全生产科技知识,促进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办公室)
3、加大对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的投入,引导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研发资金投入,促使企业逐步成为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技术保障的主体。(高新科、农村科、社发科、合作科)
4、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中,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研究成果的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科技工作。(成果科)
2018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