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11400005836966X-2021-00005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0-11-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关键词: |
庞进红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科技特派员管理 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已收悉,结合市科技局相关工作职能和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科技局围绕新时代“三农”和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选派了一批高素质的科技特派员。他们紧紧围绕农村产业发展与农民科技需求,有针对性地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产业示范发展等,为全市助力脱贫与乡村振兴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我们将持续加强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营造环境,加强管理。根据《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方案要求,2018年由商丘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等5家单位联合制定出台了《商丘市科技特派员选派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工作,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在脱贫攻坚一线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20年5月,中共商丘市委组织部、商丘市科技局、商丘市财政局、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丘市扶贫办印发了《商丘市科技特派员考核管理办法》(商科[2020]19号)和《商丘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商科[2020]23号),以上几个文件从科技特派员选派、考核、激励、资金使用等几个方面,明确了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目标任务、路径与保障,同时通过考核、激励等措施,加强了对科技特派员的工作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质量。
二、做好经费保障,落实激励措施。市财政每年度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保障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同时强化激励措施,《商丘市关于选派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对考核中评为优秀的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在年度考核中直接认定其为优秀档次,不占本单位优秀档次人员指标。科技特派员在基层开展科技服务视为在岗工作,派出单位考核时必须计入其工作量。以上措施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较好落实,由此极大的调动了科技特派员服务全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积极性。
三、鼓励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发展。2020年7月,市科技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商政〔2020〕10号),进一步支持县(区)围绕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发展,对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园区,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科研创新平台等市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对通过国家、省级审(鉴)定、登记的农作物新品种,市财政予以配套奖补。
商丘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