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21-0005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2-19 发布日期: 2021-02-23
发文字号: 商政文〔2021〕24号 废止日期: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商政文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档加速

始终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扎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张建慧市长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要进入优秀行列”批示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任务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二是高起点谋划。市政府常务会议两次专题听取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面对新冠疫情影响,全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依法抓实疫情防控和服务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确保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高效督导落实。印发《商丘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行政考核、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建立法治建设情况月通报制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省司法厅高度肯定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做法并通过省司法厅公众号推送,《河南法制报》以《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商丘样本”》为题在全省报道。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经验被人民网、“学习强国”平台、河南电视台、大河网、中原盾、河南普法等10余家主流媒体深入报道。

二、强化举措抓落实,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工作,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55.7万户,总量居全省第3位、黄淮四市第1位。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市级行政许可事项10项,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许可事项3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2项。建成全省第一家高标准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双流程”审批模式,将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57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压缩至42个工作日内。该模式入选《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是全省入选的3个案例之一。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开展权责清单调整,全面梳理市直部门权责清单2766项,调整权责清单1703项,市直部门目前保留权责清单事项2711项。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将全市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商丘政务服务网办理,已累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2.9万件,办结11.32万件。商丘市成为全省首个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的城市。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市共认领政务服务事项2196项,实施清单809项,录入完成率和要素完整度均达到100%。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质量,统筹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积极推广“豫事办”,全市“豫事办”累计注册用户233.4万人,居全省第六位。按照省政府要求,梳理出市级112项“一证通办”事项清单,有效减轻了企业、群众负担。试点开展“邮寄办”政务服务事项55项。开发商丘便民网APP,接入全市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建立移动端办事大厅,注册用户33.3万人。依托电子政务中心机房,建成全市统一的数据资源中心,目前已汇集数据2278类9.45亿条,实现了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政务信息互联互通。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搭建了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开设了政府信箱,建立全市政府信箱信件办理工作机制。全年共办理信件4645件,群众参与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三是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全市4043个村(居委会)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形成“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商丘市12345马上办便民服务热线对接融合,开设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商丘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智慧法援系统》在2020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评选中荣获“智慧司法”优秀创新案例。四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启用个体工商户登记“即申即办即批”智能审批平台,实现零人工审批、365天不打烊。充分发挥商丘市银行企业信息共享暨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已注册企业用户1920家,辖内81家金融机构发布信贷产品信息400条,成功对接融资金额达到191.07亿元。开展《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和“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氛围。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开展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出台《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组织律师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全市共为386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调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173件,涉及金额3164万元,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防范风险,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一致好评。在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商丘市提高分数最多、提升位次最快、进步幅度最大。五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增加联合奖惩、信用评价等功能,目前共享平台已归集各类信息2.7亿条,出具信用核查报告2897份,归集“双公示”信息超过130万条;“信用商丘”网站公示涵盖住建、医疗、教育等10多个重点领域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15.8万份,网站访问量突破3600万次。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刊播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开展社会诚信宣传,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播商丘好声音。发布商丘信用体系建设红黑榜,倡导社会诚信风尚,群众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2020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8条、限制高消费信息361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果显著,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成。

(二)聚焦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保障行政决策依法实施。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印发了《商丘市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指导意见》,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2020年,103个政府常务会议题、136件具体行政行为、109件会议纪要均经法制审核把关,61件规范性文件全部经法制审核后印发并向省政府报备。全市废止或修改野生动物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外聘6名政府法律顾问,对21件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或建议,有力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三是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结合“立足商丘实际、解决具体问题、突出地方特色”立法要求,我市提请审议的《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商丘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并于2020年4月30日起正式施行。《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全省第一部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商丘市黄河故道湿地保护条例》和《商丘市城市供水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商丘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作为全市首部政府规章,已经调研论证,正按程序稳步推进。

(三)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审定35家市直单位和8个县(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调整全市400多个行政执法主体。为市直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配发行政执法记录仪,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为符合条件的1.48万名执法人员换发了执法证件。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商丘市12345马上办便民服务热线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转交机制,开办《行政执法监督进行时》电台栏目,设立27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选聘30名特约行政执法监督员。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查,抽查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500余份。三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工作,开展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参训1600人次。加强依法行政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培育工作,向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推荐3家第二批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备选单位。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防范、化解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试点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助推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四)聚焦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政协提案,对1000余件建议和提案全程跟踪办理,办结率达到100%。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严格执行统计制度,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发挥专门监督作用,对县域经济发展、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完善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协调联动、督办反馈、通报考核等工作机制,构建统一的12345马上办便民服务热线受理办理体系。全年累计接听市民来电37.1万件,受理有效事项22.9万件,办结22.5万件,办结率98.32%,市民满意度95.32%。商丘市12345马上办便民服务热线先后荣获“全国价值创造”先进单位、全国“服务之星”和“抗疫争先”荣誉奖项。三是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试点城市建设。全市监管事项认领5997项,数据覆盖5167项,覆盖率89.13%,全省排名第三;数据汇集77万条,位居全省前列。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拓展公开深度和广度,持续打造“阳光型”政府。全年共编审市政府门户网站各类政府文件和信息3.58万条,受理办结信息公开申请267件,适用依据全部正确,受理咨询4645件,答复群众来信办结率和反馈率均达到100%,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设立政务公开创新示范县(区)和示范点,编制并发布了全市市县乡三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上线运行,完成全市政府网站IPV6改造;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对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全部审查。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建立依申请公开答复闭环工作机制,完善了全市统一的网上受理平台。

(五)聚焦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4件,已审结82件,正在审理12件。积极参与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政府处理行政应诉案件34件,胜诉率达到94%。二是提高人民调解水平。出台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政策,强化访调、诉调、警调对接,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筑防线、促发展”专项活动。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5.18万件,调解成功5.13万件,成功率达到99.1%。三是创新信访治理模式。在法治化、信息化、专业化方面进行有益探索,疑难信访案件、京省交办重复信访案件、信访积案治理取得良好成效,问题楼盘化解攻坚工作稳步推进,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我市信访工作综合情况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六)聚焦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电视知识竞赛等活动,切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2020年底,召开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动员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的台阶。在全省率先下发《关于在全市迅速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掀起全市学习热潮。利用“三·五”基层工作日,组织动员市县乡三级4800余名干部统一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带头大力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副省长、市委书记王战营带领市厅级领导干部深入联系村,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日宣传活动。我市宪法宣传周活动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被“中国普法”公众号推送。二是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县乡村法治文化阵地“211”工程,全市共建设综合性法治文化阵地2680个,其中乡镇法治文化广场135个、法治文化一条街154个、法治长廊925个,成为城乡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三是深入推进全市法治创建工作。制定商丘市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考核标准。全市已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社区12个、村209个,国家级民主法治村5个、社区2个,全省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17个,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区)3个。民权、宁陵县被评为2020年河南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0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部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个别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整体工作掌握不够全面,认识不够深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健全,学法计划还没完全落实到位。二是依法行政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还不够强,群众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参与度不高。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强化。一些县(区)和单位执法力量不足、执法力量分散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虽已推动落实,但还需进一步督促细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深化;执法人员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需进一步推进。

四、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不断完善机制,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持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努力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实现法治中国建设2025年规划目标努力奋斗。

(一)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力。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培养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并提供工作所需必要保障;发挥依法行政考核作用,逐步提高领导干部在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带头学法用法述法等方面分值,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增强立法的系统性、针对性;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不断提高法制审核水平。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政府对其所属部门的监督,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在政府立法、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充分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细化工作举措,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指导各部门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及人员在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作用;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继续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作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

特此报告。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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