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商丘市清洁取暖城市申报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21-0007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3-31
发文字号: 商政文〔2021〕39号 废止日期: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商政文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商丘市清洁取暖城市申报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促进清洁取暖工作,加快推进我市清洁取暖城市申报和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商丘市清洁取暖城市申报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建慧(市长)
副组长:张家明(副市长)
成 员:朱向东(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长领(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全国(市财政局局长)
付绍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丁凡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侯 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玉明(市水利局局长)
孟 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张红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新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 兵(梁园区人民政府区长)
孙景权(睢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景宇(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高大立(永城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海鹰(夏邑县人民政府县长)
白 超(虞城县人民政府县长)
路 标(柘城县人民政府县长)
马同和(宁陵县人民政府县长)
曹广阔(睢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团结(民权县人民政府县长)
杜 娟(商丘广播电视台台长)
景 胜(国网商丘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府副秘书长李长领任办公室主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付绍玉、市财政局局长王全国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全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申报、建设和评估验收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试点城市方案的编制工作,安排协调各成员单位集中办公场所,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资料收集汇总,开展集中供热基础资料的收集、项目谋划工作,对接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整体项目的申报工作,提供财政相关基础数据,对接上级财政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出台措施、有关规划等情况,对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散煤基础数据、“双替代”、能源等基础资料的收集、项目谋划工作,对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能效提升资料的收集、项目谋划等工作,对接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负责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数据上报工作。
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城内资料收集、数据汇总、项目划等工作。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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