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21-0010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1-04-30 废止日期:
文 号: 商政办〔2021〕13号 所属主题: 商政办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丘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 2021-203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

( 2021-2035年)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规划( 2021-203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0〕51号)精神,全面加强我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立农业种质资源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定位,坚持保护优先、高效利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原则,围绕农业科技原始创新和现代种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广泛收集、安全保护和高效利用为核心,集中力量攻克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落实好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特有种质资源,扩大保存数量,丰富多样性,构建多层次收集保护、多元化开发利用、多渠道政策支持的新格局,为发展我市现代种业、保障农业安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 2025年,基本完成我市主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鉴定及入库保存等工作。建设一批种质资源短期库、保种场、保护区和种质圃,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建设省级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实现种质创新、共享利用、鉴定评价和示范推广,初步构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收集农业种质资源300份以上,入库保存60份以上,创制突破性新种质2份以上,培育新品种(配套系)10个以上。

到 2035年,建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机制灵活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实现我市农业种质资源应收尽收、应保尽保,精准鉴定、高效利用。主要新品种得到有效推广。建设全国重要的 小麦、花生等主要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 。全市新增收集农业种质资源 1000份,入库保存300份以上;到2035年,创制突破性新种质5份以上,培育新品种(配套系)20个以上,满足我市农业发展战略需要。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保存。 全面普查、系统收集、保存我市农业种质资源(主要包括作物、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加大珍稀、濒危、特有资源与特色地方品种收集力度,确保种质资源不流失,重点引进起源中心和多样性中心的优异农业种质资源。对新收集的资源进行编目、入库(场、区、圃)保存,对特异资源和重要无性繁殖资源通过试管苗、超低温、 DNA等方式进行复份保存。完善农业种质资源分类分级保护名录,统筹布局农业种质资源短期库,分类布局保护场、保护区、种植圃,实施农业种质资源活体原位保护与异地集中保存。定期开展检疫性病害风险评估,强化农业种质资源安全管理。

(二)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基础研究和深度发掘。 积极开展不同生态环境与农业种质资源及其类群相互作用的演变趋势研究、不同农业种质资源起源与农业种质资源多样性研究。建立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依托的专业化、智能化资源鉴定评价与基因挖掘平台,建立全市统筹、分工协作、高效完善的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基因发掘技术体系。开展农业种质资源表型与基因型精准鉴定评价,深度发掘优势种质、优势基因,构建分子指纹图谱库,强化育种创新基础。

(三)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 争取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实行统一身份信息管理。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承担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任务。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基础理论、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构建以综合基因库为核心,以保种场、保护区、种质圃为支撑,以智能化、信息化监管为手段的高质量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

(四)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共享和创新利用。 创新农业种质资源共享利用机制,加快优异农业种质资源交流利用。组织实施优异农业种质资源创制与应用行动,开展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快出品种、出大品种,加快我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

四、重点工作

(一)开展全市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 全面普查商丘市农作物种质资源, 2021年底完成第三次全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任务。适时启动全市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摸清资源家底,做到应收尽收。重点收集地方品种和培育品种,抢救性收集濒危、珍稀野生近缘种种质资源。收集各类农业种质资源300份以上。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农林科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国营民权农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 2021-2025年。

(二)开展农业种质资源引进与交换行动。 加强与农业种质起源地及多样性富集国家和其他省市合作,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的联合考察、技术交流,资源引进及互换,共享研究成果和利益,加大优异农业种质资源引进和交换力度,每年引进农业种质资源 5份以上。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农林科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国营民权农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 2021-2035年。

(三)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保存与监测行动。 对新收集的农业种质资源进行基本性状鉴定、信息采集、编目入库、长期保存;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理论和技术规范研究,重点在高存活率和遗传稳定的遗传材料超低温和 DNA保存关键技术,以及快速、无损的活力监测和预警技术上取得新突破。依据农业种质类型、保存年限和批次,开展年度抽验,监测农业种质资源的活力与遗传完整性,并及时更新复壮,到2025年入库保存60份以上,到2035年入库保存300份以上。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农林科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国营民权农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 2021-2035年。

(四)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行动。 制订农业种质资源登记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确定保护主体,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登记细则对已保存的农业种质资源等进行登记,做到应登尽登,保护种质创新和改良者合法权益,激发创新活力。到 2025年,完成现有农业种质资源登记。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 2021-2025年集中登记,2026年后即时登记。

(五)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精准鉴定与评价行动。 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农业种质资源表型和基因型精准鉴定,完善和规范鉴定评价标准,创新重要性状的快速高效鉴定方法和指标,筛选优异育种材料。应用高通量测序技术、高密度 SNP芯片等,发掘优异性状的关键基因及其有利等位基因,开展重要性状的遗传基础解析,推进优异新种质利用。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农林科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国营民权农场。

实施时间: 2021-2035年。

(六)开展农业种质资源创制与新品种培育攻关行动。 组织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创新和新品种培育重大科研联合攻关,设立高产优质绿色作物育种重大专项,重点在绿色、抗逆、高产、优质专用、多样化和宜机械化作业等突破性新种质、新品种创新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利用基因编辑、分子标记辅助选择、全基因组选择等技术手段,规模化创制遗传稳定、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的新种质,新品种。向育种家和育种企业提供新材料、新技术等配套服务,促进新种质、新品种培育与应用。到 2025年,创制突破性新种质2份以上,培育新品种(配套系)10个以上;到2035年,创制突破性新种质5份以上,培育新品种(配套系)20个以上,主要新品种(配套系)得到有效推广。

实施单位:市科技局、农林科学院、农业农村局、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国营民权农场。

实施时间: 2021-2035年。

(七)开展小麦、花生等农作物种子基地建设行动。 以优质化、专用化、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抓手,以确保 “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核心竞争力”为总体目标,本着“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原则,积极推进种子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用现代农业的发展理念强力推进我市小麦、花生等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小麦、花生种子基地市。重点建设小麦良种繁育基地、花生良种繁育基地、种子产业聚集区;配套建设新品种展示示范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体系;规范种子销售,打造豫、鲁、苏、皖周边地区重要的种子专业市场;扶持本地优质种子龙头企业和引进全国种业50强企业并重,新建和改、扩建基地设施并举,扶持优质小麦、花生等作物经营和加工企业,着力提升“良种创新能力、推广及应用能力、优质粮加工能力”,实现种企“育繁推”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发展,把我市种业做大做强,确保农业用种安全。

实施单位:市农林科学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国营民权农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 2021-2035年。

(八) 打好种业翻身仗。 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快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和保存。对育种基础性研究以及重点育种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我市良种繁育基地、高标准良种示范田建设 ,加大 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力度,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林科学院、财政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国营民权农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 2021-2035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协调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全市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决策和咨询等。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主体责任,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审计部门要依法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资源流失、灭绝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审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完善政策支持。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政策支持,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农业农村、财政、科技、发展改革等部门可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统筹支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各级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合理安排新建、改扩建农业种质资源库、保种场、保护区、种质圃用地,科学设置畜禽种质资源疫病防控缓冲区,不得擅自、超范围将畜禽、水产保种场、区划入禁养区,占用农业种质资源库、保种场、保护区、种质圃的,需经原设立机关批准。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省、市重点研发计划、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要向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方面倾斜。要健全财政支持的种质资源与信息汇交机制,对种质资源保护科技人员绩效工资给予适当倾斜,可在政策允许的项目中提取间接经费,在核定的总量内用于发放绩效工资。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激发创新活力。 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良种科研人才与科研成果权益改革,鼓励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开展资源创新和技术服务,支持创新种质上市公开交易、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支持和鼓励企业特别是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和创制,逐步成为种质创新利用的主体。支持和鼓励地方品种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农业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对从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科技人员实行同行评价,收集保护、鉴定评价、分发共享等基础性工作可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设农业种质资源相关学科。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附件: 项目计划表


附   件

项目计划表

(单位:个)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进度

备注

2021-2025

2026-2030

2031-2035


农 作 物


2

农作物种质资源短期库

3

1

2


3

夏邑县国家区域性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县

奖励资金项目

1

0

0


4

商丘市作物育种重大专项

2

2

2



商丘市作物育种南繁基地建设

1

1

1


5

商丘市农林科学院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1

1

1



国家花生良种公关项目

3

3

3



小麦优异种质创新中心

1

0

0



畜 禽


3

新建扩建畜禽保种场

2

2

1


4

新建扩建畜禽保护区

1

1




水 产


4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1



农业微生物


2

建设其它类微生物种质资源库

2

2

1


合计


17

1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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