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58号建议二次答复

索引号: 11411400005837168X-2022-00000329 发布机构: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2-07-13 废止日期:
文 号: 商政文〔2022〕107号 所属主题: 商政文
商丘市人民政府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58号建议二次答复 宋肃远代表: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商丘市政府组织睢阳区政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单位,对您在2021年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大运河通济渠商丘南关段世界遗址公园的建议》进行了跟踪办理,现将最新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情况

省、市发展改革委反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9〕10号)精神,大运河通济渠商丘南关段作为大运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未能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但其相关内容已纳入了《国家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第四章第三节)、《河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第四章第一节)和《商丘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方案》(第九章第一节)。

省文物局反馈,按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及运行管理指南(试行)》的规定,目前,通济渠商丘南关段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尚不具备条件,睢阳区政府还需组织做好文物本体保护修缮、环境整治、保护管理规划编制等工作,适时向省文物局提出申请,经省文物局审定后,报国家文物局评定。

二、关于纳入省重点项目和政策资金支持情况

通济渠商丘南关段遗址展示利用项目,已在《河南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中作为全省2021年大运河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推进。目前,商丘市纳入省“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储备库项目8个。其中,商丘市大运河文化带天文馆、燧人氏文化园、通济渠商丘南关段遗址码头项目,总投资8.85亿元;大运河文化带商丘古城保护(一期、二期)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天文馆、燧人氏文化园、通济渠商丘南关段遗址码头项目,总投资32.5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15.4亿元,已经国家发改委审核并纳入国家2021年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

三、关于通济渠商丘南关段世界遗址公园建设情况

2021年以来,根据省文物局指导意见,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编制完成了《通济渠商丘南关段遗址本体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并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准。商丘市政协文史委联合市文物局根据现场调查勘探考古发掘情况开展了学术研究,出版了《大运河名城商丘论文集》,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正在编写《大运河商丘南关码头遗址考古发掘报告》。睢阳区政府制定了《通济渠商丘南关段遗址保护规划》,并争取中央财政专项保护资金787万元,先后完成了遗址区的保护性回填和码头遗址模型制作,对影响遗址本体及其展示区周边环境的村庄实施了拆迁和绿化,完善了监控室、资料室、展览室、技术室、演播厅、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目前,大运河通济渠南关段世界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环评、能评、土地规划等手续已经完成,《通济渠商丘南关段遗址展示利用方案》已报国家文物局,待审批后即可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大运河通济渠商丘南关段世界遗址公园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0370-328866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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