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特困行业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2〕501号)精神,在用户自主申报基础上,经国家电网商丘供电公司初步筛查、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查,现将第三批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企业申报信息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委价格调控管理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4日
联系电话:0370-3289022
邮 箱:sqfck@163.com
附件: 符合享受特困行业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的第三批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xlsx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