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 印发 《新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委 :

现将《新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6月5日

 

 

 

 

新乡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0 年工作要点

 

2020 年,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豫政办〔 2020 〕 7 号) 、《 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 等文件精神, 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建设,着力 推进 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监管、信用服务 实体经济 、信用惠民便企, 推动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 、 优化营商环境 、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发挥重要作用。

一、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

(一)研究编制《 新乡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十四五 ” 规划》。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

( 二 ) 探索 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监管、联合奖惩、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等领域制定有关法规制度 ,推动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制定本行业在信用监管、联合奖惩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 牵头 单位:市发改委 ;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

( 三 )研究制定信用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 , 规范 信用服务市场 有序发展 , 培育信用经济发展新动能 。(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

( 四 ) 组织编制全 市 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各级各部门 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事项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 市 各有关部门,各 县〔市、区〕发 改委)

( 五 ) 推动县(市)、区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各县(市)、区要制定出台本辖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2020 年底累计归集信用信息达到人均 25 条。建立“月评价、季通报、年总结”工作推进机制,每季度对信用信息归集数量少的县(市)、区通报批评,每年约谈信用信息归集数量不达标县(市)、区的分管县(市)、区长。 ( 牵头 单位: 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委 )

( 六 )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示基础上,依托 “ 信用 新乡 ” 网站或其他渠道,研究推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行为信息 7 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推动在司法裁判和执行活动中应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虚假诉讼失信人相关信息通过适当渠道公开,做到 “ 应公开尽公开 ” 。( 责任单位: 市 各有关部门,各 县〔市、区〕发 改委)

( 七 )推动各级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 公共 信用信息 “ 应归尽归 ” ,形成覆盖各地、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 “ 一张网 ” 。(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 市 各有关部门,各 县〔市、区〕发 改委)

( 八 )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治理专项行动,将全 市 重错码率降至万分之一以下。 (责任单位: 市 市场监管局)

三、加快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

( 九 )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各 行业监管部门 制定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格式规范、标准统一的信用承诺书模板,并依托 “ 信用 新乡 ” 网站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 市 各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发改委 )

(十) 加强 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组织编制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读本。利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 (责任单位: 市 各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发改委 )

(十 一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制定信用报告应用目录清单,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充分发挥信用报告作用。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人行 新乡市 中心支行;责任单位: 市 各有关部门)

(十 二 )探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依托 市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整合各类信用信息, 逐步 对全 市 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定期将评价结果推送至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参考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

(十 三 )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责任单位: 市 各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发改委 )

(十 四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依托 “ 信用 新乡 ” 网站,开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自愿注册功能,规范注册信息格式,细化注册流程。开展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政策解读与宣传推广活动。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各 县〔市、区〕发 改委)

(十 五 ) 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和统一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办法,积极做好红黑名单认定工作,及时督促失信市场主体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 市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责任单位: 市 各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发改委 )

(十 六 )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各县(市) 、 区 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和 市 直各部门业务审批系统,实现惩戒名单即时更新、惩戒措施即时显现、惩戒反馈即时推送,对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 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委 )

( 十 七 )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在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基础上,完善其他领域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机制。(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 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委 )

四、 持续 推进信用惠民便企

( 十八 )深化 “ 信用 普惠金融 ” , 依托省 “ 信豫融 ” 信用大数据 平台 , 深入开展 861 金融暖春工程,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向信用状况良好的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便利优惠的融资服务,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人行 新乡市 中心支行、 市 金融局、 新乡 银保监局 )

( 十九 )拓展 “ 信易 ” 应用场景,在交通出行、旅游、就医、房屋租赁等领域创新出台更多市场化、社会化激励措施, 拓展 应用场景,增强群众信用获得感。( 责任单位: 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委 )

五、 创新开展信用 示范创建

(二十) 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积极 申报创建 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 城市, 力争入 选 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人行 新乡市 中心支行)

(二十 一 )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践行县域治理 “三起来”, 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试点 示范县(市)创建活动, 助推 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

(二十 二 )围绕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作,率先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医疗、食品安全等领域组织开展信用监管 试点示范 , 形成典型经验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 市 生态环境 局 、自然资源 局 、住建 局 、交通运输 局 、卫健 委 、市场监管局 )

(二十 三 )深入实施企业信用管理示范 创建 工程, 组织推荐企业进入 河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名录库,引导银行、信托、担保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入库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商务诚信环境。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

六、持续打造良好信用环境

( 二十 四 )组织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 月 活动。通过 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公共场所 “五进”活动 以及县(市、区)学条例、各行业学条例等活动, 集中开展宣传,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 (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 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委 )

( 二十 五 )利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信用知识教育,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依托 “ 信用 新乡 ” 网站,持续开展 主题 宣传 活动, 集中 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 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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