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普惠性政策奖补(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新发〔2016〕32号)和《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财政资金奖补具体实施细则》(新财教〔2017〕12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自创区各类创新政策落实,现面向新乡自创区开展普惠性政策奖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奖补事项

1.科技交流活动(按照支出费用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补);

2.发明专利授权(每件4000元,首件发明专利1万元);

3.6年以上发明专利维护(按照实际缴纳年费情况,奖励不超过1万元);

4.国际专利申请(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申请和授权后分别资助3万元,最多支持进入5个国家,每个申请人最高获得50万元奖励)。

二、征集范围

1.普惠性政策奖补事项应发生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

2.申请奖补事项的单位应在高新区、平原示范区、经开区、红旗区、牧野区辖区范围内(包含区域内各高校、科研院所等)。

三、有关要求

自创区普惠性政策奖补工作是自创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奖补事项的收集上报工作,并于2020年8月3日前按相应附件要求将相关材料及证明材料报至市自创办。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853616    邮 箱:xxkjjzcq@126.com

地    点:新乡市人民东路491号新乡市科技局(490房间)

 

   附件:

附件1:新乡自创区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奖补申报要求

附件2:2019年度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奖补备案表

附件3:2019年度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奖补申请书

附件4:2019年度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奖活动费用预算表

附件5:新乡自创区专利奖补项目申报要求

附件6:新乡市授权发明专利奖补资金申报表

附件7:新乡市授权发明专利奖补汇总表

附件8:新乡市发明专利年费资助资金申报表

附件9:新乡市发明专利年费资助汇总表

附件10:新乡市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申请表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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