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实施方案》,以22条具体措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指出,首先,提升民营企业“话语权”。其次,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享受“同舱位”,将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各级重点项目管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提供辅导服务。最后,有效降低民间投资建设要素“成本价”,完善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允许土地使用权人在前期缴纳不低于50%的前提下,一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河南省22条举措“赋能”民间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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