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乡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全社会加大科技研发(R&D)投入力度和增强开展研发活动的积极性,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的批示要求,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位,现通知如下:

一、开展研发投入专项自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本级统计、财政、税务、发改、工信等部门开展研发投入情况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10日(星期一)前,将自查报告(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管理与基础研究科。

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各县(市)、区针对近三年本地区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情况、

研发费用补贴资金到位情况、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

2.各县(市)、区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单位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活动、研发费用投入及研发投入强度逐个梳理,落实开展情况。

二、开展调研指导工作

市科技局将联合市统计局、财政局、税务局、工信局等单位,成立多个研发经费投入调研指导专项工作组,于8月11日—8月31日,赴各县(市、区)、驻新各高校开展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情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研发费用投入制度建设情况、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立情况及研发费用统计工作人员技能水平等工作开展调研指导,确保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为新乡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实现较快持续增长提供坚实保障。

 

联 系 人:刘兴甲、孙大龙

联系电话:5820696、13598607398

电子邮箱:jhk5820680@126.com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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