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推进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做好信用环境指标优化提升工作, 10月28日市发改委召开营商环境评价信用环境指标优化提升工作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以及各县(市)、区发改委主管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 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信用环境指标评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主要整改举措,印发了《关于开展信用环境专项整改提升行动的通知》(新发改财金〔2020〕313号),定于自10月27日-12月31日开展信用环境专项整改提升行动,要求各责任单位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完善相关制度,深入整改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信用环境。
会议要求,一是明确负责人员,压实工作责任。责任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如出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甚至拒不配合的,将按有关规定问责。二是提高思想认识,狠抓整改提升。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对照任务分工找原因、想对策,争取今年评价结果能大幅好于去年。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通报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历次通报情况,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信用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