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新乡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公示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程序,经研究,拟推荐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9名、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3个,现公示如下,请予监督。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我们反映。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8日

监督电话:0373-7553035

新乡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doc

中共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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