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新乡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豫政办﹝2021﹞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新乡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新乡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健全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更好发挥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处置研判的前哨作用,促进工作规范、科学、高效运行,保证政府系统政令畅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的值班工作,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中央、省驻新单位,市属企业、市属高等院校可参照执行。
三、组织形式
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等。建立以市政府总值班室为枢纽,各单位值班室为支撑的值班组织网络。
(一)市政府总值班室实行专职24小时值班。
(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设立(总)值班室,原则上指定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值班室负责本单位值班工作,值班人员由办公室和相关职能科室人员轮流担任的,应当明确分管领导和值班负责人。
值班室严禁与本单位保安室(门卫室)混用,履行政务值班、信息报告和指导督促所属单位的值班工作等职责。
四、值班职责
(一)日常政务值班;
(二)建立值班网络,确保联络畅通;
(三)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四)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值班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组织开展值班人员业务培训;
(五)及时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反馈落实情况;
(六)负责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编印领导来新《值班报告》;
(七)重要舆情核办;(八)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值班场所
值班场所要设置明显的标识标牌或背景墙,名称统一为“XX值班室”,有条件的要划分值班工作区和夜间值班休息区。
值班工作区需配备1至2部值班专用电话,传真机、计算机(连通新乡市电子政务外网)、打印机(有复印扫描功能)、碎纸机及其他常用办公设备。不得将值班电话与传真机、热线电话和单位门卫、保安、物业等电话共用。有条件的单位可配备一定数量的显控设备。
夜间值班休息区应具备值班就寝条件,配置与工作相适应的设施及物品。
六、工作制度
(一)电话接听。值班人员要熟记常用值班电话,及时、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每个来电,文明、准确、精练应答,妥善处理接报事宜;按程序收发各类文件、传真、信函等,并履行登记手续;重要来电要核实对方身份,详细、准确做好电话记录工作。禁止值班固定电话呼叫转移。
(二)值班日志。各单位值班室要建立完善政务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当班期间接收到的各类信息处置登记,做到字迹清楚、条目清晰、要素准确、事项齐全,特别是对重大紧急事项、领导批示指示相关处置情况的整个过程、每个环节要详细做好记录,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报告时间(具体到分钟)、报告单位和报告人、事件情况、伤亡情况、采取措施、领导批示指示和指挥抢险情况、落实及反馈情况等。值班登记簿须编号归档,并保存2年以上。
严格值班交接,交班人员要提前整理值班记录,列出待办事项;接班人员要认真熟悉情况,跟进完成待办事项,并对设备逐一进行检查,确保值班设备保持标准工作状态;交接班人员共同对值班记录、重要紧急情况、重要文件等进行交接,并签字确认。
(三)值班安排。各单位根据实际自行安排工作日、双休日值班,本系统另有要求的除外。各单位的法定节假日领导带班安排表要提前2个工作日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备(传真:3696003)。重要敏感时段值班工作安排按市政府总值班室通知要求报备。在岗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离岗时,需协调相应值班人员替岗值班。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替岗值班,要提前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备。
法定节假日要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带班制度,统筹配备值班力量。带班领导要了解掌握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重大活动进展情况,检查督导值班员履职情况,审核各类值班信息,妥善处理值班员报告事宜;对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视情况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接受上级值班检查,准确报告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重大活动和重要紧急情况。各单位在节假日最后一日书面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节假日值班综合情况。
(四)外出请假报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请销假报告单按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提前2天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发送传真的要向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3696001,3696002)确认。
(五)视频会商。市政府总值班室在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和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处置期间,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视频会商。各单位参加人员要相对固定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提前报备,节假日前要对参与值班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熟练操作使用相关设备。
(六)领导来新报告。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同志、上级机关或外地市级领导同志、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领导同志等莅新开展活动的,各单位应当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编发《值班报告》。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拟邀请市长或多位副市长参加的活动。建议接待方案尚未确定的,由市政府总值班室先将客情概况报秘书长阅批,送请有关市领导阅知,掌握基本情况。同时,责任单位要尽快向相关市领导汇报征求意见,拟定建议接待方案,经市政府办对口业务科室报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审阅把关后,报秘书长审批,市政府总值班室按照批示意见编印《值班报告》。建议接待方案已基本确定的,经市政府办对口业务科室报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审阅把关后,报秘书长审批,市政府总值班室按照批示意见编印《值班报告》。
2.拟邀请分管副市长参加的活动。建议接待方案尚未确定的,由市政府总值班室先将客情概况报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阅批,送请有关市领导、秘书长阅知,掌握基本情况。同时,责任单位要尽快向分管副市长汇报征求意见后,拟定建议接待方案,经市政府办对口业务科室审核把关后,报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审批,市政府总值班室按照批示意见编印《值班报告》。建议接待方案已基本确定的,经市政府办对口业务科室审核把关后,报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审批,市政府总值班室按照批示意见编印《值班报告》。
(七)保密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认真履行保密职责,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机、传真机谈论或传输涉密和敏感信息,不得以短信、微信形式向领导报告涉密和敏感信息,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文件。
(八)督促检查。市政府总值班室将不定期地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等形式,对各单位的值班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电话抽查、视频点名。对出现值班人员擅离岗位、脱岗、漏岗,值班情况掌握不清,信息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通讯联络不畅等情况的,市政府总值班室将予以通报。各单位要层层落实值班检查制度,对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的值班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限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留存。接到领导同志关于重要紧急情况信息的批示后,要迅速向有关方面传达,同时要全面汇总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反馈报告,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处置难度较大的突发事件,要跟踪报送动态情况,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七、信息报告
(一)总体要求。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是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对报送信息负责。各单位值班室是受理和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的唯一渠道。要切实把好值班信息的文字关、内容关、数据关,做到内容全面准确、数据客观真实、表述层次清晰、文字简洁精炼。报送信息要统一格式(详见附件),增强信息报告的时效性,确保重要紧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告要做到“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首报要突出时效性,紧急情况可由值班人员先通过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对有一定持续过程的突发事件,要及时跟进报告事件处置情况,内容包括:先期处置情况,进一步核实的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和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同志指示批示情况,社会舆情引导及信息发布情况等。终报要详细报告事件处置结果,说明事件来龙去脉,对整个事件作出评估并进行分析总结。
(二)报告内容:
1.市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2.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
3.可能引发突发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敏感信息;
4.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涉及敏感人物,容易引起较大社会反响或产生重大舆情的事件;
5.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舆情及核实情况;
6.发生在市外涉及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
7.人数较多或影响较大的群访、集访事件;
8.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变动或联系方式变化情况;
9.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紧急情况。
(三)报告时限。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向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要在20分钟内向市政府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段,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公安、应急、卫健等部门以及驻地中央、省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紧急重大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要向当地人民政府、管委会报告。
各单位接到市政府总值班室要求核实情况的有关通知后,要立即反应、迅速核查,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对市政府总值班室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各单位在现场负责协调指挥领导,要及时接听国务院总值班室(010-66015050)、省政府总值班室(0371-65506266)、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准确掌握和反馈现场情况,确保紧急信息报送迅速、情况精准。
(四)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细化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值班信息报告工作。对漏报、迟报、瞒报以及不及时续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上报重要紧急情况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的,对上级领导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等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
八、工作保障
(一)队伍建设。加强统筹谋划,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值班队伍。各级值班人员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沟通协调能力,要熟悉值班业务,熟记值班规定,熟知值班工作流程,熟练使用值班设备。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各级领导要关心值班人员的成长与发展,在保持值班队伍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促进值班人员有序合理流动,激励广大值班人员担当作为。
(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前培训制度,确保上岗人员业务熟悉、操作熟练。加强值班业务培训,适时举办值班业务培训班,开展业务交流,不断提升值班人员应对复杂情况、处理紧急问题能力和文字能力。
(三)相关保障。关心爱护一线值班带班人员,统筹安排值班人员补休和值班补贴发放,做好生活保障工作,解决值班人员就餐、休息等实际困难。
九、工作通报机制
市政府总值班室定期不定期对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值守情况和值班信息报告总体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通报,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建立本地、本系统值班工作通报机制,共同推动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各单位要分别于每年1月和7月将上一年度和半年工作情况报送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公室将结合工作实际对值班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值班信息样式
新乡市值班信息
第01期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发生×××造成×××
基本情况……………,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影响,基本处置情况……………,可能造成的影响……………,工作建议或措施……………。(要将在现场负责指挥的领导姓名和联系方式一并体现,便于掌握现场情况)。
编辑:××× 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