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乡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新乡市政府印发《新乡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为便于理解方案内容,做好贯彻实施,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从大的环境来看,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引发制造业的制造模式、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和创新模式深刻变革。从国内发展来看,我国制造业大而不强的特征依然突出,要实现制造业由大变强,关键靠创新,难点也在创新。从小的环境来看,当前,我市制造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产业层次不高、终端产品少、环境负荷大等问题和矛盾日益凸显,根本原因在于创新能力弱、创新机制不强、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无法突破、创新成果产业化少。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通过协同创新和机制创新,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快实现我市制造业创新水平提升和转型发展,推进我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二、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制造业创新中心是在某一特定领域内,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和未来方向,以企业为主体,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其主要特点是以解决行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为主要目的,通过整合科研设施设备、知识产权以及人才、技术、信息、资本等各类创新资源和要素,完成从技术开发到成果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各环节的活动,并面向行业、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

三、建设形式有哪些?

我市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形式有3种,一是企业型制造业创新中心,由行业领域骨干企业发起,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用户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相关创新资源,共同出资注册公司;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成为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单位。二是院所型制造业创新中心,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优势学科为依托,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形成综合性的产业技术开发和服务能力,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相关学科院所进行工程化研究,形成紧密合作型联合体。三是平台型制造业创新中心,采取园区开发主体(园区管理机构)、企业、第三方专业化检测机构、知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创新合作方式,开展技术孵化、成果转化、人才培养、风投服务和检验、检测、认证等综合性产业技术开发和服务,共同参与制定国际国内的检验检测标准,提升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水平,打造开放式的创新服务平台。

四、建设要求有哪些?

共提出8项要求:1.在本地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2.牵头单位在本领域有显著的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3.有产业链的重要客户、上下游企业、相关重点学科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单位作为组建成员;4.有可持续发展和商业运行的能力;5.有科学可行的发展规划;6.有促进自身发展的章程或规章制度;7.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队伍;8.有开放与合作的交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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