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高质量推进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新发〔2020〕6号)(即“新八条”)及《落实2020年度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八条”政策奖补事项工作细则》(新自创办〔2021〕1号)文件要求,平原示范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对2020年度新乡自创区“新八条”政策奖补事项(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贴息)开展了专家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河南台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可享受融资贴息补助1.37万元。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22日-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平原示范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提出,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373-7553215
平原示范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