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听证会延期通知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我局研究决定,原拟定于2022年1月13日举行的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镇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听证会延期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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