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付银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2〕14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张付银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免去:
张付银同志的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3月1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2〕14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张付银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免去:
张付银同志的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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