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机驾驶员考试工作的通知

示范区广大农户:

为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示范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农业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3、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4、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5、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6、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7、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8、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二、报名资料

初次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一寸照片4张;

3、社区(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 考试 时间及地点

全区有报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从业人员请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区农机服务中心(韩董庄镇荒庄村)报名,每周二、三、四现场报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张广宇电话:0373-7553258。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区农机服务中心要切实承担驾驶证申请受理、考试、发证等具体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布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统一安排时间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驾驶证。要为广大报考人员提供优质、热情、周到的服务。

2、严加防范,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农机驾驶员考试人员提供行程码、健康码。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制定科学防控措施,安全有序地开展农机驾驶员考试工作。

附件: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docx

平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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