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成文日期: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class="pmingcheng"> 2022-04-29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
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新乡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救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高质量发展,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着力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完成《新乡市 “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确保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完善。深入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推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到实处。出台《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打通消防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连续5年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督导考核。市、县两级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体运行消防(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推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消防工作共建共治共享格局逐步构建。

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强化风险研判、提示预警,分行业有重点地靶向用力、精准治理,每年实施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等常态化集中行动,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文博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等专项整治,以及电气、电动自行车、打通“生命通道”等综合治理。“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部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6.4万余处,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88家,开展消防宣传活动2万余次,圆满完成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6194起,死亡11人,受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2903万元,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综合救援能力大幅提升。主动适应“全灾种、大应急”需要,转变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职能定位,着力推动队伍转型升级,锻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新时代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1.45万起,出动消防救援人员17.5万人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1.14万人,抢救财产价值7163万元,成功处置了辉县罗姐寨景区“5·3”森林火灾、新乡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5·23”垃圾堆垛火灾、新乡县东鹏玻璃器皿有限公司“10·7”液化天然气泄漏起火等重大灾害事故,出色完成了“7·9”“7·19”两场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救援任务,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消防基础保障再上台阶。各级积极加大保障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稳步提升,大力推进城市消防站特别是小型消防站建设,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投勤(用)消防站总数达到39个,比“十二五”期末增长70%。消防装备提质增量,“十三五”期间,全市购置消防车58辆、各类装备器材1.8万件套。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各类消防车总数达到153辆,灭火救援器材达到4.8万件套,比“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61.1%、50%。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共有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91人。强化消防水源建设,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共建成市政消火栓(含消防水鹤)5087个。

第二节 “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消防工作合力尚未全面形成。一些地方落实消防工作缺乏主动性,部分行业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不到位,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不高。乡镇(街道)无专门的消防安全监管机构,管理人员缺失,网格化消防管理存在短板和盲区,基层消防治理效能亟待提升。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日常消防管理流于形式,违章操作、冒险蛮干、带病运营等问题尚未有效解决。农村地区群众、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参与消防工作积极性不高。

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有待夯实。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物流仓储数量激增。全市现有高层建筑3738栋,大型商业综合体12个,养老机构194家,快递物流企业140家,“九小”场所6.1万个,以上场所动态隐患多,火灾荷载大。老旧小区、出租房屋、“多合一”场所数量多、分布广,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问题突出,容易引发“小火亡人”。

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相对滞后。消防队站、消防水源建设欠账,城市消防站“空心化”“边缘化”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消防站建设不适应城市快速发展总体要求。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缺乏。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不合理、更新不及时,应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火灾,地震、洪涝等特种灾害的高精尖装备缺乏,消防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设施设备欠缺,一体化战勤保障体系尚不完善。

消防救援力量严重不足。随着消防救援队伍职能拓展,各类急难险重灭火应急救援和重大执勤安保任务剧增,消防救援队伍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不高,适应现代大型灾害事故处置以及应对地震、洪涝等大灾、巨灾需求仍显不足。作为现有力量补充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不平衡、管理难度大,不能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存在“保障低、征召难、流失快、装备差”等难题。

消防信息化水平较低。火灾防控、消防救援等信息采集、更新、管理、共享机制还不健全,基于信息化的源头监管手段缺乏、范围有限、能力不强,火灾风险智能分析和隐患动态监测预警水平较低。应急通信装备的集成化、轻量化、模块化水平不高,消防救援指挥调度网络的抗毁性、扩展性不强,灵敏真实、快速机动的灾害现场感知网络尚未形成,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与“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需要还有差距。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为消防事业带来更加良好的机遇。同时,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消防安全风险持续加大,消防救援力量不足、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等短板将更加突出,消防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消防安全风险复杂性、不确定性更加凸显。传统与非传统致灾因素持续积聚衍生,各类人员密集场所量大面广,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人员伤亡。老旧场所、乱点区域隐患突出,“多合一”场所遍布城乡,消防安全条件差,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屡禁不止。储能电站、充电站、充电设施、锂离子电池、氢能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新兴产业集群不断发展壮大,可能带来难以防控的消防安全风险,出现不可预知的灾害事故;密室逃脱、剧本杀、校外培训机构、午托班、酒店式公寓、月子中心等新兴业态蓬勃发展,安全风险高,防范难度大,为消防安全带来不稳定因素。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给消防工作带来重大机遇。进入新发展阶段,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消防安全,更加注重制度和体系建设,更加注重简政放权和政务改革,促进社会治理模式由单纯依靠政府管理向多元社会主体协同治理转变。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需求,将不断转化为全社会关心支持消防工作的自觉行动,社会消防力量将持续壮大,为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速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带来机遇。

新时代对消防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需求日益增长,要求消防服务更加均等、优质、便捷、高效,要求社会消防治理的透明度、知情度、参与度不断提升。在各类灾害事故日益复杂的背景下,“全灾种、大应急”要求消防救援工作全面补足理念、能力、装备、保障、机制等方面的短板。

科技创新引领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具备更高安全性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大量涌现,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在消防领域深度集成应用,一方面促使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加快淘汰,有效降低消防安全风险;另一方面将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决策、应急救援、遂行保障等能力,为我市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增强全灾种救援能力,加快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新乡绚丽篇章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时代消防事业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群防群治、社会共治,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坚持践行“两个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深化改革转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加快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体制机制改革,突出系统性、针对性、协同性,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不断完善和发展消防工作体制机制。

坚持依法精准治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消防法规标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消防安全治理网络,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防控体系,因情施策、精准治理,推动城乡区域协同发展。普及消防知识,培育消防文化,筑牢火灾防范的人民防线。

坚持科学高效救援。对标主力军、国家队职能定位和“全灾种、大应急”形势任务,建设科学高效、布局合理、专业精准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健全联勤联战机制,建强专业救援队伍,强化作战安全管控,优化装备配备,提高战勤保障水平,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攻坚克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赋能消防发展,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内容,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动消防科技自主创新,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新材料和新能源技术等前沿科技在消防领域的深度应用,提高消防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和服务实战、服务社会的能力。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实现“两建立三提升”的发展目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两建立”即:符合新乡实际的新时代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新型消防治理机制基本建立。“三提升”即: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充分彰显,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提升;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消防工作合力不断增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现代化消防治理体系更加完备。与消防改革相适应的地方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消防执法改革全面完成。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重点管控强化落实,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精准高效,监管力量覆盖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新时代消防救援力量不断壮大。强化消防职业政策保障,消防救援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专业救援拳头力量坚强有力,社会消防力量快速发展,消防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队伍建设管理更加规范,消防救援队伍规模稳步增长。

——全灾种救援能力全面提升。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更加科学高效,指挥协调、实战练兵、应急通信提档升级,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运输投送、实战实训设施等综合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复杂条件下的灭火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更加突出。

——科技引领支撑能力更加凸显。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管理创新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攻关、装备研发应用取得突破,消防新基建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实战应用更加充分,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力量参与消防治理的政策机制更加完善,治理重心持续向基层下移,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消防安全格局基本形成。

第三章 健全消防治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第一节 压实消防工作责任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将消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本级及下级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情况;将消防工作作为平安建设考评、文明创建和政务督查等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主任,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健全并落实消防工作通报、警示、约谈、巡查、挂牌督办、提级调查、重点管理等制度,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

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级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完善消防工作制度,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人员,明晰工作职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技术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监管服务平台,提升消防安全科技化管理水平,强化组织、人员、经费等综合保障,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严把各类开发区选址及产业链建设的消防安全关,按照规定建设消防站、消防供水等公共消防设施,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违法行为。

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要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推行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落实火灾风险自查指南和检查指引。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要建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系统治理、规范管理。

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消防工作在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完善落实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建立消防工作巡查机制,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情况开展考核巡查,结果作为政府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加强消防法治保障

健全消防规章制度体系。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火灾防控、灭火救援、火灾事故调查处理、队伍建设等政府消防规章制订,出台消防工作规范性文件,解决制约消防工作的瓶颈问题,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规章制度体系。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要求融入相关立法内容。

加强消防技术标准支撑。立足我市作为中国电池工业之都的实际,探索推动制订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锂离子电池、氢能燃料电池消防安全地方标准,为社会化消防工作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撑。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团体、企业消防标准。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检查评估实施效果。全面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消防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快“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便民利企措施,全面推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寄送达等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专栏1:消防法治保障行动

1.地方政府消防规章。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火灾防控、灭火救援、火灾事故调查处理、队伍建设等政府消防规章制订。

2.消防工作规范性文件。根据需要制定出台消防工作规范性文件。

3.地方消防技术标准。探索推动制订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锂离子电池、氢能燃料电池消防安全地方标准。

第三节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健全乡镇(街道)消防管理组织。乡镇(街道)设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确定机构、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全面建成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建有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可合署办公),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班子成员任主任,确定一名在编人员任专职副主任。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承担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承担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建立农村(社区)消防自治组织。将消防工作纳入村(社区)自治组织工作内容,成立村(居)“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等志愿服务。开展农村“三夏”防火宣传和治理。

充实基层消防监督力量。规范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结合国家关于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探索将消防监督检查权、消防行政处罚权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继续推进消防站开展防火工作、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工作,推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巡查。

健全基层消防工作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融入综合网格管理服务内容,推广应用信息化工作平台。完善网格化消防治理机制办法,充分发挥物业、巡防、保安等基层组织作用,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第四节 推动社会多元共治

推行专家检查制度。市、县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消防、电力、燃气、建筑、化工等行业领域专家库,参与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整改、重大专项治理及火灾事故调查。针对规律性、普遍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问题,聘请智库机构、相关行业专家开展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制定综合治理意见。

拓展专业消防力量。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加大社会消防服务供给,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鼓励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社会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培育引导社会消防组织健康发展,加强自律管理。

鼓励社会参与治理。引导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火灾事故预防等作用。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

第五节 实施精准高效治理

强化评估预警管理。加强城市、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状况评估,结合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行业标准化管理、社区精细化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统性风险。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火灾防范论证,提升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灾害链综合监测和风险识别预警能力。加强风险治理决策研究,定期研判电化学储能等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机制。

提升智能防控水平。将消防安全纳入智慧城市、基层综治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消防安全云平台数据,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加强火灾成因分析,建立火灾风险智能感知与监测预警网络,深度挖掘分析火灾数据、警情数据和相关区域、行业信息,建设一体化火灾预测预警平台,实现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

开展针对性集中整治。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危险化学品企业、商场、市场、仓储物流、老旧小区、出租屋、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沿街门店、“多合一”、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等场所、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检查。

加强重大隐患督办。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仓储物流、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集中区域,由当地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治工作规划,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加强乡村消防治理。将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规范建设乡村消防力量和设施,规范加强农村自建房管理,解决消防力量布局不合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及时研判新型城镇化和农村新发展方式、新休闲方式、新经营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完善农村消防治理机制。

专栏2:乡村振兴消防安全保障工程

1.加强乡村规划布局和防火改造。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及配套规划,做好乡村消防安全布局、基础消防设施规划工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易地搬迁、传统村落改造和供水供电供气等项目建设,加强防火改造,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2.健全乡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实体化运行的办公室,设置专职消防安全执法力量;在村(居)探索成立村(居)“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3.壮大乡村消防救援力量。按《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标准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行政村及较大的自然村成立以村委、村组负责人和志愿者为主体的志愿消防队,按标准建设消防站,配备灭火救援车辆装备。“十四五”期间,全市16个全国重点镇、经济发达乡镇及有实际需求的乡镇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全部建成高质量的消防站,50%以上的行政村及较大的自然村建成志愿消防队(站)。

第四章 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第一节 创新消防监管模式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抽查内容、比例、频次和方式等,定期公布监督抽查计划,按计划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建立综合分析研判制度,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对象实施分类监管,提高对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的抽查率。

强化消防安全重点监管。针对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风险,适时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及时发布消防安全预警提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健全重大活动消防安保指挥调度、精准研判、前置布防等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重大消防安保工作。

强化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强化信息归集共享。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建立消防安全信用修复机制,对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按规定终止惩戒措施。

实行“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实现数据互通。融入“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政务系统共享有关部门证照、许可等信息。分级设立火灾分析数据库,及时评估预警消防安全风险。通过物联网监控系统实施消防安全远程监督,利用信息技术装备实施移动执法、线上管理,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

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新乡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完善火灾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落实延伸调查、火灾案例复盘制度,通过强化管理、完善标准、堵塞漏洞汲取火灾教训,强化调查结果运用。落实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建立火灾调查与刑事司法案件衔接机制,加大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涉火刑事案件办理力度。

第二节 提升公众消防素养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围。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实现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有场地,每学期开展不少于4个课时的消防安全课,组织1次消防疏散演练;有条件的设立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各级党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培训内容。各有关部门按照职工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定期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和人员组织消防培训。完善消防安全现代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社区民警、网格员、巡防保安队员以及消防控制室操作员、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消防培训。将消防宣传培训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积极推进“互联网 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教育分众化、科技化、便捷化水平。

加强公众消防科普宣传。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创新宣传形式,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发挥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作用,建强各级主流媒体宣传阵地,融入各类媒体平台,壮大消防新媒体矩阵,强化消防宣传和舆论引导。在火车站、大型广场、大型商市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村镇、社区等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安全标语橱窗;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形成覆盖城乡的宣传阵地。发挥志愿者在服务基层群众中的优势作用,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2025年底,全市建成1个市级、15个县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成15个消防主题公园,全市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8万人。

专栏3:消防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高标准建设命名1个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配备影音设备、灭火体验设施、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体验设施、消防设施展示模拟设备、远程培训系统,满足升级为国家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条件。

2.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高新区、经开区对照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分别建成命名1个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配齐软硬件设施。

3.各县(市、区)至少建成命名1个县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每个场馆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配齐软硬件设施。

4.研发应用网上实景虚拟体验馆和手机终端APP,建立网上消防科普知识库,具备网上预约、网上教学、网上虚拟体验等功能。

加强消防文化建设。健全消防重大题材影视文化作品立项备案、内容审查、政策激励等机制,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深入挖掘新时代消防故事,开展“火焰蓝”消防文化课题研究和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探索“商业 消防宣传”模式,创作富有时代感的消防影视、曲艺、文学、书画、摄影等文化作品。策划制作针对性强的宣传挂图、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和微电影等消防文化作品,组织评选、发布等活动。组织参加“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宣传典型事迹,积极培育崇尚消防公益的社会氛围。

第三节 加强消防基础建设

优化消防规划布局。树立规划先行理念,城乡消防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衔接,并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用地、公共消防设施纳入详细规划,将消防水源、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通信、消防训练基地、应急物资储备库、消防科普教育场馆等纳入消防专项规划,有效保障规划实施。到2025年,各县(市)、全国重点镇全部编制实施消防专项规划;到期的消防专项规划全部完成修编,其他建制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修编。

加强消防队站建设。县级城镇建成区要按照“1 1 N”的目标,建设1个一级消防站、1个二级消防站和若干个小型消防站。加密小型消防站布局,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及模块化、移动式消防站点等多种形式,进一步缩短灭火和应急救援响应时间。推动全国重点镇(不含城关镇)、经济发达乡镇及有实际需求的乡镇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并将其纳入县级政府保障体系和消防救援机构指挥调度范围。“十四五”时期,全市新建消防队站16个,总数达到55个。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水源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加强中心城区消防水鹤建设,在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密集区域建设消防水鹤或取水设施;无市政集中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地方,依托辖区内天然水源或社会单位水源设置消防取水点或建设消防水池。健全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维护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创新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市政消火栓位置、压力等信息的动态监测。各地在村庄整治和小城镇、连片村寨改造及拆村并城等工作中,要同步规划建设消防水源、取水设施。

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河南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基本支出经费按标准、项目经费按规划的模式完善消防经费预算保障机制,确保消防救援队伍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方案》有关项目标准,足额保障消防救援人员经费,使工资保障水平与消防救援队伍24小时值班备勤职业特点相适应。

专栏4:基础消防设施补强工程

1.消防专项规划修编。修编完成《新乡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各县(市)、全国重点镇全部编制实施消防专项规划,到期的消防专项规划全部完成修编,其他建制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修编。消防专项规划修编任务清单见附件1。

2.城市消防站建设和升级改造。全市建成二级消防站4个,重点镇小型消防站12个(见附件2、3)。升级改造投勤时间超过十五年的15个老旧消防站的营房及设施(见附件4)。

3.城市建成区消防取水设施建设。新建、补建消火栓等消防取水设施不少于1500个,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密集区域建设消防水鹤不少于10个。无集中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依托天然水源或社会单位水源设置消防取水设施30处。

4.乡村消防设施“补短板”建设。与乡村供水同步规划建设消防设施,有集中供水设施的乡镇、村,参照市政消火栓建设标准建设消火栓;没有集中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建设消防水池、取水设施等。

第五章 提升攻坚打赢能力,建设现代化综合保障体系

第一节 建强消防救援队伍

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定位,结合我市作为中国电池工业之都、国家公路运输枢纽、中原城市群铁路北枢纽和豫北现代物流中心的产业集群特点以及区位优势,全面加强各层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打造拳头力量,强化跨区域应急救援,提高极限条件下的综合救援能力。加强特长消防救援站建设,承担全市范围内急难险重应急救援任务及跨区域增援作战任务,逐步完善更加高效科学的综合性救援力量体系。“十四五”时期,建成1个水域救援特长消防救援站、1个山岳救助特长消防救援站、1个危化品特长消防救援站、1个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特长消防救援站、1个地下工程火灾扑救特长消防救援站、2个商业综合体火灾扑救特长消防救援站。依托高铁东站采取联勤联建等方式,构建“横向救援、便捷高效”的高铁应急救援网络。立足“全灾种”救援任务需要和新乡市地域灾害事故特点,组建水域区域专业救援中心;组建森林消防救援队,应对区域范围内森林火灾处置及跨区域增援作战任务;建成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抗洪抢险、地震救援、雨雪冰冻灾害处置等灭火救援市级专业队。各县(市、区)结合辖区主要灾害特点,组建各类灭火救援专业分队,构建全灾种消防救援力量。在市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模拟训练设施,配齐配强专业车辆装备。

专栏5:消防救援拳头力量建设工程

1.市级专业救援队建设。组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4支火灾扑救市级专业队;组建抗洪抢险、地震救援、雨雪冰冻灾害处置等3支灾害救援市级专业队,承担本市及跨区域增援作战任务。在市级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建设模拟训练设施,配备专业车辆装备。

2.县级专业救援分队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力量按照“灾情主导”原则,组建工程机械专业队、危化品处置队、山岳救助队、森林火灾扑救队等专业队伍,普遍组建疫情防控分队、水域救援分队、固定消防设施操作分队。

3.社会专业救援力量建设。以主战主调为着力点,将铁路、矿山救护、卫生防疫、工程机械抢险、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力抢险等社会救援队或民间救援组织纳入综合调度体系,建立健全响应、指挥、协同、处置、保障为一体的联调联战机制。

第二节 构建消防救援体系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统筹加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社会专业救援力量建设,按标准配备装备器材和训练设施,加强业务训练,提升战斗力;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救援力量,填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空缺。位于城市消防站保护范围外的乡镇要按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企业依法落实专职消防队建设主体责任,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城镇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依法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强日常训练和管理。行政村及较大的自然村成立以村委、村组负责人和志愿者为主体的志愿消防队,配备灭火救援装备,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规范、引导、支持社会专业救援队伍发展,鼓励单位、个人捐助消防事业,开展消防救助等公益活动。

第三节 强化消防救援训练

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实施精训普训工程,加强与社会救援力量、民间救援组织沟通合作,借鉴先进训练理念,利用先进科技手段,不断优化训练模式,强化等级达标。推行体技能分级考评与技术资格认证制度,建立分灾种、分岗位、分层级的专业能力培育考评体系和指挥能力考评等级制度。建成市级消防训练基地。围绕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危险化学品灭火救援和巨灾大难等特种灾害救援,分级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切实提升灾害事故处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实战实训设施建设,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类型和特点,加强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建设,开展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轮训培训,承担各类救援力量比武竞赛、跨部门演练等任务。实施人才强消、科技强消战略,加强市、县两级灭火应急救援专家组建设,健全专家组实战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辅助决策作用。

专栏6:消防救援训战效能提升工程

1.市级综合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按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建标190-2018)》,建成投勤市级综合性消防训练基地。

2.县级室内训练馆建设。参照《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GA/T 623)》,建成7个室内综合训练馆(见附件5)。

3.站级综合训练塔新建和升级改造。参照《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GA/T 623)》《消防应急救援训练设施要求(GB/T 29177)》,完成7个消防站综合训练塔新建或升级改造(见附件5)。

第四节 优化调度指挥体系

依托消防救援队伍调度指挥体系,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加强现场指挥部指挥和专业指挥,提高救援指挥的统一性、权威性。建立灭火救援框架下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协同响应、会商研判、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公安、气象、水利、地震、环保、医疗、石化、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等部门沟通协作,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社会专业救援力量纳入统一调度指挥管理,完善分级响应措施。推进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升级市、县两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打造信息畅通、透明、可视化的指挥调度中枢。

第五节 提质灭火救援装备

着眼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特别是巨灾大难救援需要,强化装备建设规划论证,加强先进高效车辆装备建设,构建“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消防救援装备体系。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通用装备,配强地震、水域、山岳、危险化学品等典型灾害事故处置装备,补齐应对泥石流、台风、洪涝、雨雪冰冻、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处置装备。提升装备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水平,提高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火灾扑救和特殊区域、复杂条件、极端环境下的应急救援攻坚能力。加大对高风险区域和欠发达地区装备建设扶持力度,加强训练装备配备。

针对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难题,以及我市电池工业集中、化工企业众多的实际,加强高层建筑、化工企业、电池产业等灭火救援车辆、装备的配备。随着气候变化带来的平均降雨量增多,特大暴雨、洪水、城市内涝等自然灾害发生概率增加,结合我市实际加强水域救援、洪涝灾害等救援车辆、舟艇以及装备的配备。

专栏7:消防救援装备提质工程

1.消防装备配置升级。按标准配齐配强各专业队通用装备、特种装备、应急通信装备。按照统型要求,对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进行质量升级、功能统型和外观统一,确保配备率达到100%。依托战勤保障队建立防护装备应急储备库,集中备份率达到100%;针对性地配备水域、冰面、山岳、危化品等灾害事故处置的特种防护装备。

2.持续加强70米以上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车、多功能举高主战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排烟消防车、多功能保障车、多功能救援模块等攻坚装备配备,推动装备建设均衡、有序、快速发展。

第六节 完善战勤保障体系

分级建立实体运转、高效遂行的战勤保障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及装备设施物资,提升“全任务、全地域、全要素”保障能力。实行消防救援队伍前方指挥部统筹负责制,将战勤保障融入应急救援指挥链条,优化战勤保障指挥流程。完善遂行保障机制,实行主要方面伴随保障、医疗生活定点保障、受损装备接替保障。强化巨灾大难战勤保障能力评估,科学编制战勤保障预案,建立跨部门合作、跨区域协同的社会联动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日常训练演练、资源统筹,逐步形成体系完善、指挥畅通、物资充足、保障有力的战勤保障体系。

提升应急物资储运能力。聚焦实战需要,制定实施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加大装备物资实物储备,建设市、县两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科学制定储备标准,优化储备结构,合理扩大各级各类装备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完善社会联勤、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等机制,统筹运用紧急生产供应、收储轮换、调拨调用等方式,拓宽物资供应渠道。强化运力保障,配备装备物资模块箱、自卸底盘、装卸工具及大型运兵车辆,综合利用民航、铁路、公路及大型物流等社会物流力量,提高人员物资快速投送能力。

专栏8:战勤物资综合保障工程

1.市级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按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要求,建设市级装备物资储备库。

2.战勤保障大队项目建设验收。战勤保障大队配备不低于11台保障车辆,其中运兵车、餐饮车、加油车、抢修车、器材车、供气车、供液车为必配,宿营车、淋浴车、发电车、照明车、警戒车、自装卸模块车为选配。

3.市级装备维修中心建设。按照《消防装备维修中心建设标准》建设市级装备维修中心。

第七节 加强战时通信保障

优化消防通信装备结构和布局,按照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标准,完成关键通信装备升级迭代,构建快速高效、全网融合的装备体系,有效破解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通信难题。依托市、县两级消防救援队伍的应急通信保障力量,开展特种灾害应急通信专业队建设,积极探索新装备、新技术、新战法测试应用,配备先进适用通信装备,补齐地震、洪涝、森林火灾、雨雪冰冻等灾害救援应急通信保障短板。建设全域覆盖、现场加强、组网灵活的通信指挥网络,探索生命体征监测、室内定位、行动轨迹、三维快速建模的应急通信新模式。深化应急通信岗位培训,培养一批专业化、高素质的通信保障人才。进一步完善应急通信保障编成,细化战法规则,健全纵向贯通机制,丰富横向联动资源,实现多部门、跨地区、多领域“一键响应”。

第六章 全面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激发消防科技创新活力

充分利用我市高校科研院所集聚的优势,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优化科技评价与创新激励体系,创新政、产、学、研、用多主体协同模式,鼓励驻新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与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战略合作,结合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实际,加大消防治理、标准管理、智能防范、安全评估等研究,加强自主创新和科技攻关。健全消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强化成果转化激励,建设成果应用推广示范基地,推进产学研在成果转化领域的深度合作,推进现代科技手段在灭火救援、后勤保障、防火监督和火灾调查工作中的运用。建设新乡市火灾调查技术中心,培养高科技人才队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对新装备、新技术的采购、使用,促进消防科技成果向消防救援队伍战斗力和火灾防控能力提高转化,推动先进实用消防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健全消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鼓励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消防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

第二节 高标准推动消防新基建

将新型“智慧消防”纳入新型智慧城市整体布局,融入城市治理类智慧应用,选取试点,扎实推进。鼓励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技术与消防工作的融合应用,建设应用广泛、科学高效、安全稳定的新型“智慧消防”重点工程。整合消防安全云平台数据,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构建消防安全大数据库。分级建成城市火灾监测综合预警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全面规划升级消防信息网络结构,建设全市运维中心,强化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去中心化和数据容灾、分级分类管理,让业务系统具备更强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韧性。

第三节 推进消防信息化深度应用

充分运用新科技、新手段,推动消防信息化开发应用向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按照统分有序、条块结合原则,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消防信息化应用总体架构,确保纵向贯通、横向兼容。建成智能接处警、智能指挥系统,将消防信息资源统一纳入消防“一张图”,实现警情快速响应、精准调度、科学处置。建立装备信息采购平台和战勤保障信息物联网数据库,构建上下一体、左右衔接、融合共享的战勤保障大数据中心。加快智能化执法装备配备,用新技术赋能执法监管。

专栏9:消防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1.消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市级消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规则,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试验平台,每年示范性实施推广应用一批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火灾调查技术中心建设。建设市级火灾调查技术中心、县级火灾调查技术室,开展火灾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配备火灾调查车和火场重构、远程勘验、物证侦检、材料分析、电子数据处理、便携式X射线等技术装备,建成视频分析、显微观察、色谱分析、电子物证分析等实验室。

3.“智慧消防”建设。落实新型“智慧消防”健康发展指导意见,推动多项消防业务应用建设,包括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消防安全信用监管、消防舆情监控与宣传教育培训、消防执法监督管理、火灾调查分析、消防灭火救援指挥辅助决策、救援力量及物资装备管理、队伍智能管理等。2025年,新型“智慧消防”整体运行。

4.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全市完成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依托“全国消防一张图”信息资源及各类智能化算法模型,辅助灾情研判、调度指挥和救援处置,实现部消防救援局、省总队、市支队、县区大队(站)和救援现场五级联网运行,提升处警效能。

5.智能指挥系统建设。全市完成智能指挥系统建设,整合内部资源、对接外部数据,持续强化算法模型和个性功能研发,构建形成较为成熟的救援指挥“智慧大脑”,在市支队和救援一线之间,基本搭建形成满足“全灾种、大应急”实战需求的新一代应急救援指挥及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体系。

6.信息化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消防信息化网络及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7.重特大灾害应急现场指挥部建设。升级建设调度指挥、会商研判、模拟推演、辅助决策、物资装备、战勤保障等设施设备及配套系统,加强现场指挥部指挥保障。

第七章 深化消防体制改革,推动队伍转型升级

第一节 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为统领,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理想信念、职业使命和光荣传统教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按纲建队,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消防救援队伍。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始终保持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制定队伍正规化建设达标创建规划,推动政治工作、灭火救援、监督执法等各领域全面发展,锤炼消防救援人员法治思维、战斗精神和职业素养,提高打赢制胜能力。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正规化建设标准体系和管理教育模式。

第二节 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

实施“人才强队”战略,大力推进教育培养机制,每年举办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政治轮训暨党务工作培训班,培训重点内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训词精神和党建业务;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定期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突出与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合作,鼓励消防救援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及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训练基地作用,建立紧贴实战的专业培训体系,全面提升消防救援人员职业技能素质。对标主力军、国家队定位,牢固树立“全灾种、大应急”任务理念,着力建设素质全面、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体系,规范业务培训、在职培训、任职培训、年度轮训,落实干部、消防员分级分类培训,实施逢晋必训,每年定期强化轮训制度,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由单一素质培养向综合素质拓展,由少数拔尖向整体过硬拓展。推动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支持消防救援专业人才建设,将消防救援专业人才纳入人才建设整体规划,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人才待遇。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管理骨干集中安排到关键岗位进行锻炼,逐步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骨干人才队伍。到2025年,培养特种灾害事故处置、作战训练、消防监督、火灾调查、消防科技、消防装备骨干人才50人。利用社会专家学者建立多行业领域的专家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从事消防工作。到2025年,聘请10名消防安全领域专家建立市级消防安全技术专家库,协助消防工作的技术论证、监督检查、督导考核;聘请50名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桥梁工程等领域专家,建立市、县两级灭火救援专家库,协助对技术性较强的灭火救援行动进行决策。

第三节 加强消防职业保障

立足消防救援高负荷、高压力、高风险职业特点,结合我市实际,建立相应保障机制和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各级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家属随调、子女教育、交通出行、看病就医、景区游览等社会优待政策,完善消防救援人员工资待遇、伤亡抚恤、住房保障、退休养老、医疗保险等保障政策。发放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保障卡。落实《河南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豫财环资〔2021〕67号),市、县两级政府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标准、项目经费按规划的模式完善消防经费预算保障机制,将各类消防救援人员高危补助、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医疗补助、人身意外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强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和保障,所有乡镇按标准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招录、管理、经费保障由县级政府统一实施,纳入县级消防救援指挥调度体系。建立职业卫生员制度,提高职业病检测防护、诊断鉴定、综合治疗和康复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制度,将消防救援人员纳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支队每5年联合市妇联、市总工会和团市委组织开展“十大训练标兵”“最美贤内助”和“人民满意的消防监督员”评选活动,全面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制度,落实《关于做好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新人社〔2021〕3号),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保障标准,推动5年专职消防员征召计划落地见效。对因公伤亡的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提请政府参照有关规定评功、评残、评烈。

专栏10:消防职业政策保障行动

1.强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保障,所有乡镇按标准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招录、管理由县级政府统一实施,纳入县级消防救援机构指挥调度范围。

2.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

3.落实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河南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豫财环资〔2021〕67号),按照市直机关标准足额保障人员经费,按照地区分类标准足额保障公用经费,按照规划与现实需求足额保障项目经费。

4.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制度,落实《关于做好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新人社〔2021〕3号),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保障标准,并推动5年专职消防员征召计划落地见效。

5.建立心理健康服务机制,依托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基地。

6.对因公伤亡的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提请政府参照有关规定评功、评残、评烈。

7.建立健全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制度,将消防救援人员纳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联合市妇联、市总工会和团市委组织开展“十大训练标兵”“最美贤内助”和“人民满意的消防监督员”评选活动,全面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健全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对重大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逐项明确具体目标、时间节点及完成标准,从政策上、保障上给予全面支持,指导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做好消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第二节 强化衔接保障

要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市、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将规划内容纳入区域各项规划“一张图”,充分保障消防用地,确保规划目标一致、任务统筹、政策配套。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予以保障。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

第三节 强化监督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检查督导,健全督查督办和帮扶指导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地方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督促落实规划实施责任,保障规划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督导考核,及时通报进展情况。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绩效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全市消防专项规划修编任务清单

2.全市消防站规划建设清单

3.全市消防站规划建设清单明细

4.全市老旧消防站升级改造清单

5.全市消防救援基础训练设施建设改造清单


附件1

全市消防专项规划修编任务清单

消防专项规划级别

消防专项规划名称

市级

新乡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

县级

获嘉县城区消防专项规划(暂定名)

重点镇

原阳县福宁集镇消防专项规划(暂定名)

延津县东屯镇消防专项规划(暂定名)

长垣市丁栾镇消防专项规划(暂定名)

长垣市恼里镇消防专项规划(暂定名)

获嘉县中和镇消防专项规划(暂定名)

获嘉县亢村镇消防专项规划(暂定名)


附件2

全市消防站规划建设清单

序号

县市区

城市建成区拟建消防站数量

全国重点镇拟建消防站数量

其他乡镇拟建消防站数量

拟新建消防站合计

特勤站

一级站

二级站

小型站

战勤

保障站

1

卫滨区



1





1

2

卫辉市






1


1

3

辉县市






2


2

4

延津县






1


1

5

新乡县



1



1


2

6

原阳县



2



1


3

7

长垣市






2


2

8

封丘县






2


2

9

获嘉县






1


1

10

经开区






1


1

总计



4



12


16



附件3

全市消防站规划建设清单明细

序号

规划建设消防站名称

拟建设时间

拟建设位置

1

新乡县七里营镇小型消防站

2022年

新乡县七里营镇

2

卫辉市后河镇小型消防站

2022年

卫辉市后河镇

3

长垣市丁栾镇小型消防站

2022年

长垣市丁栾镇

4

卫滨区第二消防站

2023年

卫滨区京广铁路以西

5

原阳县开元路消防站

2023年

原阳县开元路

6

延津县东屯镇小型消防站

2023年

延津县东屯镇

7

封丘县黄陵镇小型消防站

2023年

封丘县黄陵镇

8

辉县市冀屯镇小型消防站

2023年

辉县市冀屯镇

9

新乡县第二消防站

2024年

新乡县小冀镇

10

原阳县消防应急调度指挥训练中心

2024年

原阳县靳堂乡

11

经开区古固寨镇小型消防站

2024年

经开区古固寨镇

12

获嘉县中和镇小型消防站

2024年

获嘉县中和镇

13

原阳县福宁集镇小型消防站

2024年

原阳县福宁集镇

14

封丘县黄德镇小型消防站

2025年

封丘县黄德镇

15

辉县市吴村镇小型消防站

2025年

辉县市吴村镇

16

长垣市恼里镇小型消防站

2025年

长垣市恼里镇


附件4

全市老旧消防站升级改造清单

(注:标准为投勤超过十五年)

序号

拟升级改造营房的消防站名称

投勤时间

1

牧野区宏力大道消防站

1976-05-01

2

牧野区西华大道消防站

1979-12-01

3

红旗区和平路消防站

1985-11-01

4

高新区向阳路消防站

1998-11-01

5

原阳县博浪沙街消防站

2000-01-01

6

凤泉区宝山路消防站

2000-08-01

7

辉县市苏门大道小型消防站

2001-01-01

8

卫滨区解放路消防站

2002-11-01

9

获嘉县凯旋路消防站

2004-06-01

10

长垣市人民路消防站

2004-10-01

11

封丘县黄池路消防站

2004-11-01

12

辉县市稻香路消防站

2004-11-01

13

封丘县振兴路小型消防站

2005-05-01

14

卫辉市比干大道消防站

2005-09-01

15

延津县南环路消防站

2005-09-01

附件5

全市消防救援基础训练设施建设改造清单

(一)室内综合训练馆建设

序号

拟建室内综合训练馆的消防站

1

红旗区镇中路消防站

2

高新区向阳路消防站

3

辉县市滨河路消防站

4

卫辉市比干大道消防站

5

原阳县消防应急调度指挥训练中心

6

长垣市景贤大道消防站

7

封丘县第二消防站

(二)综合训练塔新建或升级改造

序号

拟新建或升级改造训练塔的消防站

1

卫滨区第二消防站

2

牧野区第二消防站

3

辉县市滨河路消防站

4

新乡县青龙路消防站

5

原阳县消防应急调度指挥训练中心

6

长垣市景贤大道消防站

7

获嘉县亢村镇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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