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8号)要求,为促进产业转型和节能减排,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市工信局、发改委联合开展了水泥行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的能耗指标核查工作,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
本次共对全市符合要求的27家通用硅酸盐水泥企业(6家水泥全生产线企业、1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20家水泥粉磨站)2021年度能耗情况进行了核查,企业能耗指标均符合标准。
公示期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发改委、工信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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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