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暴雨防范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煤炭、民爆、规上及局属企业:

       河南省气象台2022年6月25日15时发布暴雨蓝色预警:预计6月26日8时至27日8时,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济源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其中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濮阳、许昌、漯河、南阳、驻马店部分县市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局部200毫米以上,并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局地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市委、市政府6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暴雨防范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6月25日16时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为切实做好全市工信系统暴雨防范及安全生产工作,避免灾害损失,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防汛应急响应启动后,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及各企业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防指要求和相关防汛应急预案应急响应行动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以及企业员工、生产设备安全。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值守;各级抢险救援队伍严阵以待,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同时,为防止持续降雨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各单位要做好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准备。

       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指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工业领域的防汛工作,迅速指导工业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查汛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严防酿成安全生产事故。加大对煤矿、民爆监管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督促企业认真进行排查,及时排查隐患问题。要特别针对前期汛情期间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提早采取措施,防止灾情叠加。

        一是要备足备齐防汛物资。

       准备充足的沙袋、挡水板、发电机组、排涝装备等防汛物资及装备,防止洪水进入车间淹没生产设备或供电设备。

        二是提升自救自保能力。

       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企业自救自保能力,最大限度保障工业企业,尤其是化工、纺织等连续化生产企业正常生产。 

        三是及时清理高空隐患。

       对厂区及外围设置的广告牌匾、灯箱等空中悬挂物品进行提前处置,严防因强风发生坠落伤人。

        四是科学合理安排生产。

       按照气象部门及防汛指挥部具体通知,必要时暂时停止生产活动,安排好干部职工往来交通,特别是煤矿、民爆行业要坚决防止不听指挥盲目生产行动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五是做好其他隐患的排查消除。

       各工业企业要重点对用电、用气及其他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环节的排查自查,严防因雨情、汛情造成安全隐患引发事故。

        三、严明纪律守牢底线

       全市工信系统、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落实“在值要在岗、在岗要在责”的工作要求,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提前集结应急抢险队伍及设备,全面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准备。市工信局有关领导和科室要按照分工,加强对分包联系县(市、区)工信部门和规上工业企业及局属企业的防汛指导工作。各局属企业要结合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存在隐患房屋中的人员全部撤离,并妥善做好房屋安全整治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外出,确保一旦汛情需要,能够做到随叫随到,及时开展防汛抢险工作。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并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响应防汛应对措施。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汛指挥部(煤矿、民爆行业发生险情要同时报局主管科室及领导),第一时间组织参与汛情抢险自救,确保将各方面损失降至最低,坚决守住底线,守牢防汛安全“金标准”。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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