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彦斌等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2〕59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刘彦斌同志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玓(女)、张立鹏、张孟千同志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以上同志实行任期制。
2022年7月14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2〕59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刘彦斌同志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玓(女)、张立鹏、张孟千同志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以上同志实行任期制。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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