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润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 条件

本询价项目为新乡润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人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项目 概况与范围

1.采购内容:新乡润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每年产生污泥约2000吨,拟通过市场询价方式确定污泥处置服务单位一家,包括污泥收集、装车、封闭、运输、贮存、处置等服务内容并最终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2.项目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时间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要求。

6.采购最高限价:260 元/吨(按污泥产生量计算)。

注: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出采购最高限价。

三、供应商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污泥处置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件;

3.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污泥处置服务项目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需要进行现场处理的咨询服务事项,供应商须保证在两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承诺书);

5.信用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提供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0 月13日9时00分。

2.逾期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太行大道与淮河路交叉口瑞和小区二期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7553097

询价文件.doc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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