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精准防贫保险项目服务询价函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现对精准防贫保险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精准防贫保险项目

(二)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准

(三)服务内容:

1. 保障对象: 新乡平原示范区范围内的常住居民,脱贫户、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因其他原因致贫、返贫的农村居民,如需享受防贫保险需按程序认定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基金设置: 防贫保基金池资金不少于120万元(按照区农业人口的10%,每人60元的标准测算)。

3.合作公司及管理服务费: 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合作公司,签订防止返贫保险合作协议书,防贫保基金每年管理服务费不得超过防贫保基金池总额的1%(即1.2万元)。

4.保险责任: 聚焦因病、因学、因灾、因交通事故或其他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设定保险保障,对“两类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扶持和救助。

(1)因病防贫保障。因病致贫: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以及其他社会帮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数额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2)因学防贫保障。子女注册正式学籍、在接受义务教育之外的全日制公办学历教育(包括顶岗实习,不含高费择校;学校范围不包括境外高校)期间,扣除助学金,以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以学校正式收费依据和学校相关证明材料为准)3000元以上部分按比例发放保险金。

(3)因灾防贫保障。在平原示范区管理区域内的居民,由于火灾、水灾、风灾、雹灾、雷灾、山体滑坡特定自然灾害(地震除外)及其它突发类灾害或事故造成保障对象家庭财产损失,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因意外事故防贫保障。经相关部门履行程序后,未得到相应赔偿或已得到赔偿但需要长期医治等,可能导致生活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家庭,分以下两种情况发放防贫保险金:一是因财产损失过重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因灾办法发放;二是因医疗花费过高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因病防贫办法发放。

(5)其他因素。根据其突发状况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调查核实后,召开由甲、乙双方代表和财政监督部门,及所在乡镇代表组成的联席会议研究后,对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予以适当救助。每户最高限额不超过2万元/年。

不能给予保险金的相关情形

1.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在监狱服刑的人员。

2.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通过法律手段经法院判决后仍无能力履行义务的除外)。

3.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酒驾毒驾交通肇事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4.有恶意隐瞒相关事实弄虚作假行为的;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拒绝相关单位、保险公司调查,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配合需要本户配合事项的。

5.拥有家用轿车、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电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在城镇拥有门市房、商品房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

6.采购人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人员。

理赔流程:个人申报、调查核实、信息收集、审批拨付、备案归档。

1.个人申报:因病、因学、因灾等产生刚性费用支出或遭受损失后,以本人名义或者村委会代替本人向所在村提出申请。

2.调查核实:村委会对申报人致贫、返贫原因,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产生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通知保险公司,同时逐级上报至区、乡(办事处)。

3.信息收集:保险公司接到通知(报案)后,调派工作人员同村委会入户调查、收集相关手续, 结合相关部门对核查对象财产经营状况调查结果进行认定,并对评议结果到申请人所在地进行为期 10 天的公示。

4.审批拨付:对评议、公示无异议的,保险公司上报区扶贫办,并进行理赔审批和资金拨付。

5.备案归档:保险公司按标准发放防贫保险金后,将有关凭证、报表定期上报区扶贫部门备案存档。

二、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价单位业务要求

1.成交单位负责提供项目所需设备;

2.成交单位应指派专业服务人员进行精准防贫保险工作;

3.成交单位应在服务期限要求时间内完成项目;

4.成交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本项目的成交确认

精准防贫保险服务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委托方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技术服务方案、报价等综合评估确定成交方。

五、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2.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完税凭证或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信用查询;

3.投标承诺函、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服务承诺、第一次报价表;

4.提供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财产保险、教育救助保险制度文件以及相关方案文件,方案应切实可行、严谨合理;

5.供应商的内控制度、应急管理预案应当完整;

6.公司配备有专门的查勘车辆,提供行车证;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请各报价单位按照询价函要求,于10月26日16:00前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询价。相应文件须加盖公章密封提交至平原示范区管委会117房间。2.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将组成询价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成员统一会审、打分、确定合作工作。不中标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文件不再退回。接收相应文件完毕后召开询价会议,并通报询价结果。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同中标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全面工作展开。七、联系人:孟女士,联系电话:0373-7553138

附件: 报价文件格式.doc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0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