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成文日期: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class="pmingcheng"> 2022-10-31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乡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
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已经2022年8月31日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日

新乡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

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

新乡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依据《河南省“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市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我市今后五年加强人才强市建设、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行动指南。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新乡篇章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攻坚期,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打造区域核心竞争力、塑造人力资源新优势、推进共同富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为出发点,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技能富民、就业优先战略,努力推动国家创新高地、技能人才高地、重点人才“蓄水池”、幸福美好家园建设,全力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人才强市建设取得新成效。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人才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重点人才队伍规模持续壮大。截止2020年底,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分别达到12.9万人、9.37万人,较“十二五”时期10.2371万人、7.7万人分别增加26.01%、21.68%。人才资源快速集聚,组织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实施博士后培养提升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博士后平台建设,做大做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人才评价更加科学,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分类评审迈出新步伐,评聘绿色通道进一步畅通,打通了职业资格与职称任职资格贯通渠道,实现了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贯通。

人力资源开发取得新进展。“十三五”期间,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累计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8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5家;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96.5万人次,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57万人,占从业人员的18.69%;加强技师学院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组建2个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集团,全市技工院校年学制招生6000人以上。

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并把就业作为“六稳”“六保”首要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援企、稳岗、减负、扩就业并举,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方式更加多元,就业质量持续提高,就业技能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坚持以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重点,统筹抓好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十三五”时期,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44.85万人;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10.8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8万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4.1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75万人;返乡创业人数新增4.54万人;创业带动就业4.2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十三五”时期,人才、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的快速发展,助力了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面临的机遇: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国际环境的错综复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人才是国内外竞争中的关键因素。我国目前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构建快速建立,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新一轮科技革命蓄势待发。随着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省把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列为“十大战略”之首。我市位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核心区域,属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要城市,在新的发展格局、国内大市场和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形势下,我市创新主体、创新载体、高端人才、先进技术、科技成果等各类要素将会加速集聚,全市人才创新创业、就业扩容提质工作将会高速发展,新乡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会更加凸显。

面临的挑战:受国际国内形势多变以及行业竞争压力增大的影响,我市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高端产业比重偏低,新兴产业支撑能力不足,经济结构不优。改革开放困难增大,随着全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入推进,各方面制度逐步成熟定型,但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更凸显。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较突出,创新能力不足,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占比不高,高质量的就业机会较为缺乏。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相对缺乏,高水平创新平台数量较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队伍活力有待进一步释放,技能培训针对性不足,企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就业总量压力仍然较大,重点群体就业任务艰巨,特殊群体就业难度加大,结构性就业矛盾成为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

综合研判,“十四五”时期我市正处于战略叠加的机遇期、提质增效的攻坚期、风险挑战的凸显期。面对发展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必须树牢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理念,推动形成人才引领发展、技能提升促进就业、高质量就业推动共同富裕的良性循环,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第三节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我市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和发扬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人才引领发展、技能促进就业、就业推动增收为主线,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全面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就业扩容提质,按照省级规划,为打造国家创新高地、国家重要人才中心、全国技能人才高地、幸福美好家园提供重要支撑,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新乡开好局、起好步,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新乡绚丽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推动我市“十四五”时期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坚持人民至上,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服务大局,统筹谋划推进;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激发活力。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聚焦全力打造“两地三区一枢纽”,紧密结合我市各项事业发展需要,推动人民群众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增收,推进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主要目标。

(一)不断壮大提升人才队伍规模质量,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新乡提供人才支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人才培养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大,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创新活力进一步迸发,人才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与我市重大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同步推进。“十四五”时期,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高、中、初级人才比例分别达到20%、40%、40%;各类职业培训96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6万人以上,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5万人。

(二)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打造国家创新高地和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提供人才支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系统完备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形成,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不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高,培养和造就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艺精湛、门类齐全的技能劳动者队伍。职业教育适应性不断增强。职业教育体系层次、结构更加科学,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需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化,建成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类职业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人力资源供求匹配效率有效提升。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基本建成,人力资源市场更加统一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更加高效率。

(三)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奠定坚实基础。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2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者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升。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城镇就业人员、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逐步扩大。就业环境不断改善,就业稳定性不断增强,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更多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就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就业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水平显著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明显改善。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创业扶持体系不断完善,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创业成本不断降低,创业服务实现跃升,劳动者投身创业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不断增强。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失业预警防控机制不断健全,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失业人员保障范围有效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得到及时帮扶,就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 十四五 ” 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 年

2025 年

属性

一、人才发展




1 .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万人)

13.95

22

预期性

2 . 专业技术人才(万人)

12.9

15

预期性

3 . 高技能人才(万人)

9.3

35

预期性

4 . 农村实用人才(万人)

2.85

3.5

预期性

5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

2430

3000

预期性

6 . 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0.45

2.7

预期性

7 . 博士后研究人员累计招收数(人)

[26]

[51]

预期性

8 . 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

>5.5

预期性

9 . 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

12

预期性

二、人力资源开发




10 . 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53

122

预期性

11 . 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的比例( % )

21.2

40

预期性

12 .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11.02

[40]

预期性

13 . 其中: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人数(万人)

[14.18]

[14.5]

预期性

14 . 持证人员总量(万人)

100

183

预期性

15 . 取得相应技能证书人员数量(万人)

[53]

[122]

预期性

16 . 从业人员持证率( % )

40

>60

预期性

17 .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4.8

5.5

预期性

18 . 职业教育专科(含高专)在校生(万人)

5.18

6.9

预期性

19 . 技工院校累计招生规模(万人)

[3.552]

[3.15]

预期性

三、就业促进




20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44.85]

[35]

预期性

21 .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万人)

[11.75]

[11.2]

预期性

22 . 新增返乡创业人数(万人)

[4.54]

[4.15]

预期性

23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预期性

24 . 城镇就业占比( % )

>61

预期性

25 . 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万人)

7.5

7.5

预期性

26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95.0

预期性

27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

66.7

>60

预期性

28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

100

>90

预期性

29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100

>98

预期性

30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2

11.0 左右

约束性

注:[ ]内数据为五年规划期累计数。

第二章 汇集一流人才队伍,打造中原人才高地

第一节 创新完善人才引进机制

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人才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建立人才发展监测评价体系,将人才发展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

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发挥由“一地、六校、四所”组成的新乡人才战略联盟作用,打破体制机制壁垒,实现校院地资源共享、人才共育、项目共建。围绕推动科技创新体系、现代产业体系和高等教育体系跨越式发展,统筹协调人社、科技、发改、工信、教育、卫健等部门梳理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大平台人才需求,定期编制重点领域“高精尖缺”人才需求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和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全市一体化人才需求征集、调查分析系统。

全面落实用人自主权。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强化政府人才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根据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发挥人才编制“绿色通道”作用,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特需特办制度。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赋予科研院所、高校、公立医院等在人才使用、配置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对市管高校、公立医院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及国有演艺团体等企业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坚持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相结合。完善人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在,但求常来”原则,建立柔性引才评价激励办法,对柔性引进人才,视业绩贡献可与本地同类人才在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生活待遇、医疗保障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支持企业与在新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共引共享的人才引进新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驿站”,为引进人才到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提供身份、薪酬管理等基本保障,解除后顾之忧。

第二节 发挥引进人才平台效能

大力推进招才引智、人才联盟、产业人才、创新转化“四大平台”建设,实现引才聚才的效能。持续组织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大力引进我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持续组织举办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吸引更高层次的专家、院士和企业家签约项目,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在新乡组建国家、省级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载体及分支机构,支持组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强化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等各类创新平台统筹布局,大力推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协同创新,鼓励企业牵头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鼓励众创空间、科技综合体、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完备的专业技术支撑平台、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和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市人才集团积极融入全省人才集团一张网,建立壮大省内外人才工作站,逐步建立引才网络,设立我市引才前哨,整合我市人力中间行业引才资源,建立和做实人力行业联盟,集合市场化力量,围绕四大战略新兴产业和两大未来产业配置行业资源,实现人才与产业、人才与政策的“精准对接”。发挥各类平台效能,吸纳各地英才汇聚新乡,打造中原人才汇聚高地。

第三节 实施人才集聚工程

持续实施“牧野英才2.0”三年行动计划,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用3年左右时间,力争引进培育30个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50名拔尖及以上高层次人才,200名急需紧缺人才,吸引10000名青年英才,3600名高级技师和技师来新乡开展创新创业。

实施“豫商豫才”回归工程,创新引才聚才举措,大力招引豫籍青年才俊返乡发展。抓住新乡高校多、科研院所多、大学生多的人才资源集聚优势,探索研究高校与科研院所进行项目合作,鼓励支持优秀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引导驻新高校加强青年人才梯队建设,助推我市青年拔尖人才提质增量,力争在“十四五”末,吸引20万青年人才来新发展。

专栏 1 :招才引智系列计划

1 高端人才引进计划。 定期编制引才需求目录,绘制高端人才分布地图。实施高端人才引进专项行动,发挥引才绿色通道,精准引进一批顶尖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和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到 2025 年,吸引超过 50 名高精尖人才全职或柔性来新创新创业。

2 关键技术攻关人才引进计划。 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战略支柱产业等发展需求,梳理科技重点攻关项目清单,发布关键技术需求,攻克一批制约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创新迭代的技术难题。

3 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引进计划。 围绕产业链打造人才链,发布产业创新型人才需求,实行一产业一计划、一领域一方案,集聚一批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团队)。

4 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集聚计划。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突出 “ 高精尖缺 ” 人才供需,编制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导国内外人才以多种形式向我市重点产业、行业、领域、项目、学科及地区集聚。

第三章 完善人才培育体系,发挥人才实用效能

第一节 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团队

健全完善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支持、发挥作用、激励保障、联系服务工作机制,加快培养集聚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各类用人主体委托知名科研院所培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采取“人才 项目”等方式,依托国家和省重点人才计划及重点科研、工程和产业项目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着眼我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采取高级研修班、进修班、学术讲座和选送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到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培训。着力加强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非公经济组织高层次人才的知识更新工作,不断提升我市高层次人才的创新能力。

第二节 持续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

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推进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队伍建设工程,聚焦新乡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实施各类岗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开展大规模的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做好市级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加大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推荐力度。注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作用。健全完善博士后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等科研平台建设。

实施“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程,建设技能型社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以企业职工培训为重点,着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工代训等。继续提升技工院校办学水平,发挥在职业培训中的示范作用;继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实施技能人才竞赛成长计划,创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进技能大赛与技工教育融合发展,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环境。

第三节 加大培育产业人才队伍

完善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构建高等教育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机制,打造融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人才培养实体。支持探索建设一批基于产教融合的产业学院(系、部)、专业群;丰富校企合作内容,多途径延伸职业院校办学空间,推进产教学深度融合。

围绕我市特色产业,加大装备制造、食品制造、轻纺、化工、建材五大传统支柱产业,生物与新医药、电池及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因工程、氢能与储能两大未来产业等方面的高、精、尖人才培育,实施产业创新人才集聚行动,推进产业人才精准培育,集聚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人才队伍。加大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中介服务、文化旅游、健康服务、养老育幼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人才队伍培养,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品牌。

持续开展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培养一大批懂经营、善管理、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优秀企业家。设立企业家培训专项资金,组织企业家参加国内知名大学管理培训。联合第三方培训机构,鼓励企业家到国内外经济发达地区开展精品游学。构建企业家和高校院所、投资机构交流平台。

第四节 按需求分类培育人才队伍

建立健全政府引导、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机制。坚持“谁用人、谁培养”的原则,鼓励各系统、行业、企业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培训、高级研修、岗位轮训、挂职锻炼、实地考察、在线学习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建立多渠道的人才培训投入机制,推动人才培训投入与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同步增长,支持社会资金投资人才培训,鼓励个人自愿用人单位出资培训。

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和乡村公共服务人才,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返乡创业人才能力提升行动、乡村技能人才提升行动。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计划,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等,建强乡村教师队伍。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扩大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供给。全面加强干部能力培养,聚焦科技创新、经济管理、社会治理、数字政府等领域,组织专题培训,高质量开展党政干部集中轮训,全面优化党政干部知识结构、提高数字化工作能力。培养集聚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化艺术、新媒体新业态等优秀文化人才。

专栏 2 : 人才培养计划

1 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组建顶尖人才和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等高端人才创新团队 15 个左右。建立 “ 科研项目库 ” ,并加大对入库项目的经费支持。拓展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预计招收 30 名左右。

2 专业技术、技能培育计划: 加强专业技术、技能人员继续教育,开展大规模知识提升计划,预计每年培训 3 万人次。在全市建设 1 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 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4 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基地, 4 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2 万人次取得高级工(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 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 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培养新乡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 名左右、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0 名左右、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0 名左右。

4 实施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计划 。着眼我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采取高级研修班、进修班、学术讲座等形式,每年开展 5000 人次高层次、紧缺急需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

第四章 优化人才使用机制,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第一节 健全人才评价体系

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紧紧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建立健全体现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不断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探索完善学术、市场、社会等多元化评价机制,鼓励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畅通人才评价渠道,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机制,完善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等工作中的评价、识别人才机制。加大评价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实现职称、职业资格与人员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充分接轨。

第二节 持续落实职称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职称制度改革。有序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激发用人单位创新活力。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准予破格或越级直接晋升高级职称。

进一步提升职称评价服务重大战略和中心工作的能力,转变职称服务方式,为我市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实行“一事一议”的职称确认办理机制。推动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办法,满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业态职称评价需求,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加强职称评审管理,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电子化。

第三节 加大人才激励机制

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探索实行年薪制等分配形式,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继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探索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或聘用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和年薪制,所需薪酬不受单位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和对企业发展起关键核心作用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业务骨干,探索采取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分红激励、绩效奖励、增值权奖励等方式的激励机制。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落实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收益和处置权,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经评估后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

第四节 畅通人才流动机制

加大促进市场性流动、引导性流动和计划性流动,建立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与人才供求匹配机制。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规范人才流动秩序,进一步破除妨碍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畅通城乡、区域和不同所有制单位间人才流动渠道。支持大学科研人员和管理人才到新乡企业挂职,鼓励高校设置一定比例岗位,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科技和管理人员到校任教,推动高校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鼓励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引进的博士进入在新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开展合作研究。坚持组织选拔和市场选聘相结合,合理提高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人才比例,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畅通现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

第五章 加强服务保障,营造优良人才发展环境

第一节 建立综合性人才服务平台

建立健全人才创业跟踪服务机制,畅通党委、政府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经常性联系渠道,开通人才服务热线,建立网上信息发布、项目申报和服务系统,构建综合服务网络,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过程服务,有效解决创新创业人才普遍关心的困难问题。探索建立党政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人才服务联盟,设立人才服务专员,为高层次人才“一对一”提供优质、高校、全面、精准服务。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改革,以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覆盖为目标,推动相关部门人事人才服务事项整合,为事业单位提供便捷和全方位的人事人才服务。大力推进人才数字化发展,依托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等APP服务平台,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行人才服务事项线上办理、限时办结,搭建全方位、多元化、综合性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提高人才流动便利度。

第二节 构建多层次人才保障体系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建立人才发展优先保障机制,把人才发展支出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瞄准一流人才、一流创新平台和头部机构、头部企业,积极对接引入省数字经济政府引导基金和生物医药新材料政府引导基金,支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助力创新创业团队孵化、规模以上企业提质增效和域外先进生产力招引,形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实施。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探索打造人才科创银行,为人才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完善住房保障。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一批人才公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用人单位通过购买、租赁商品房、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建设人才公寓、给予住房补贴等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保障。推动市场主体建设租赁型青年人才住房。鼓励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货币化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加大人才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力度。

提升教育服务。持续做好人才子女入学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结合本人意愿及当地实际,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化,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的规划布局,加大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校供给,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强化医疗保障。优化分层分类的人才医疗保障体系,完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一线人才医疗保健和健康体检制度,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推进各类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市级公立“四所医院”和县级公立“三所医院”实施。强化医联体建设,提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质量,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均衡布局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专栏 3 :人才服务提升计划

1 人才服务数字化改革计划。 建设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整合各级各类人才政策,推进人才政策 “ 一网查询 ” 、人才业务 “ 一网办理 ” 。依托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推动实施 “ 人才一卡通 ” 。建立人才基础数据库,汇聚人才目录、人才分布、人才需求、人才流动、人才待遇、人才培育等数据,实现动态监测分析。

2 人才领域 “ 一件事 ” 改革计划。 打造 “ 一站式 ” 人才服务窗口,加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建设,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 一件事 ” 改革。探索在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等建设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综合体,建立人才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 “ 一件事 ” 专窗,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 “ 一站式 ” 服务。

3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鼓励各 县(市)、区 建设人才公寓,多途径加大人才公寓筹措力度。扩大租房、购房补贴受益范围。试点推行人才共有产权房制度。

第六章 推进“技能河南”建设,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第一节 构建系统完备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强力推动企业职工应训尽训、应评尽评。针对我市装备制造、食品制造、轻纺、化工、建材产业用工需求,精准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打造“两地”、建设“三区”(“两地”即国家创新高地、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三区”即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幸福生活共享区)的奋斗目标,持续实施新乡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计划,利用失业保险金和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加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大幅提升技能水平,实现我市企业职工全员持证。支持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根据企业需求,从人员招聘、推荐就业、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等方面,提供订单式、全链条培训,全力服务我市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在做好本企业职工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承担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培训任务。

突出院校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我市院校资源丰富的优势,锚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攻方向,依托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开展定向式培训,年培训人次不低于在校生数。引导普通高校实施“学历证书 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开展复合型人才培养,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支持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向职教本科发展。实施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工程,支持职业院校实习实训设备升级和师资队伍建设。支持技工院校扩大招生规模,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施“双元”育人模式。

大力提升公共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培训能力。实施公共就业训练中心提质工程。统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布局和专业设置,优先支持装备制造、食品制造、轻纺、化工、建材产业类培训机构发展。每年遴选40家左右机构(含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面向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高素质农民、农民工、退役军人、转岗职工、残疾人、在押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开展以持证就业为目的的菜单式、项目制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帮助他们掌握一门或多门实用技术技能,有效提升其就业能力。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争取新建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8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争创2个国家级世赛集训基地。

第二节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建设“技能河南”,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行动,稳步扩大培训规模,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和城镇青年、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人口、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技能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积极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全面加强新技术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意识。

第三节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

推动培训链向产业链聚集,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重点开展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动态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目录。推行“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全面使用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评价电子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实现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全面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严格落实“发券—培训—评价—持证—兑现”闭环管理,执行“实名制、不得转让、以证换券、无证无价”要求。通过个人领取使用、培训机构登记验证、人社部门管理审核等流程,优化对劳动者合理引导、实名培训、就业推介等全链条服务,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第四节 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全员定级、晋级评价,鼓励企业在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框架范围内增加技能岗位等级层次。支持院校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评价活动。建立全市职业技能评价目录清单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相关系列职称评审贯通机制。支持乡村振兴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建立技能导向激励机制。引导企业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体现技能价值的薪酬管理制度、奖励制度。允许院校从校企合作、社会培训评价等工作中获得合理报酬,由院校按规定自主分配。全面贯彻《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畅通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发展通道,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在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以及确定工资薪酬、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

第五节 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实施技能人才竞赛成长计划,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落实《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竞赛计划编制、组织实施、集训考核、政策激励、经费保障等。落实参赛选手赛前培训和取证政策。积极承办国际、国内、省内重要赛事。借鉴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对接国赛、省赛项目,打造具有新乡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带动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高质量开展。

专栏 4 : “ 技能河南 ” 专项行动

1 “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 ” 行动。 推进 “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 ” 建设,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工作。到 2025 年,完成 96.5 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 55.4 万人(含新增高技能人才 26.2 万人)取得相应证书。全市持证人员(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 183 万人,占从业人员 60% 以上。其中,技能人才总量达到 122 万人,占从业人员 40% 左右 ; 中高级技能人才总量达到 97.6 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 80% 以上。

2 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持续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 建设 ,争取新建 2 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4 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1 个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 8 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15 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 争创 2 个国家级世赛集训基地。

3 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行动。 实施技能人才评价提质扩面行动,大力推动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到 2025 年,全 市 认定职业技能等级备案机构达到 150 家左右。

4 技能大赛引领计划。 积极承办国际、国内、省内重要赛事。借鉴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对接国赛、省赛项目,打造具有新乡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带动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活动高质量开展。自 2022 年起,每两年举办一届新乡市职业技能大赛; 2025 年年底前,各县(市、区)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全市每年开展不少于 100 个职业(工种)竞赛、 50 场赛事活动, 500 名以上选手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七章 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人力资源高效率流动配置。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贯彻实施《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完成人才市场智能招聘信息化平台,建立人才市场供求信息系统、智能招聘会业务管理系统、职业信息综合展示系统、就业信息智能决策系统、就业用工多媒体信息发布管控系统,为全市各类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智能化精准服务。

第二节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集中整治诚信缺失的突出问题。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依法分类管理,强化信用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约束作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报告公示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动,整治非法劳务中介。探索建立实施人力资源市场“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分类监管,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监管手段,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第三节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落实我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引导和规范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挥园区“集聚产业、培育市场、辐射带动、服务发展”的核心功能,坚持经营性服务与公共服务相结合,人力资源服务与其他产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新乡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提升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为我市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岗位需求信息共享、市场用工分析等方面服务。

专栏 5 :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1 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计划 。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鼓励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

2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计划 。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招聘、重点行业企业用工、重点群体就业、促进灵活就业、劳务协作等服务。

第八章 坚持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持续扩大就业容量

第一节 继续实施就业优先工程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结合市委、市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举措,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发挥重大项目的就业拉动作用,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培育就业新增长极。健全财政、货币、就业等政策协同和传导落实机制,落实各项上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完善本市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出台更多援企、减负、稳岗、扩就业的支持性措施,开发公益性岗位和提供服务、援助,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

第二节 全面增强就业吸纳能力

强化制造业吸纳就业作用。深入推进我市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建设,着力培育大企业集团,推进链条拉长、载体提级、企业加速、基础增强四项工程,实施智能引领、绿色改造、品质升级行动,增强制造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支持企业通过战略重组、科技创新、产融结合、资本运作等方式做大做强,并向全流程智能化企业转型,不断提升新产品开发、精品制造和品牌创建能力,壮大新航集团、卫华集团、心连心化工集团、科隆集团等一批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一流制造企业,打造一批新的高质量就业增长点。

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功能。加快服务技术、业态、模式和载体创新,推进服务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建设,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学在新乡、游在新乡、医在新乡、养在新乡、乐在新乡”的三产品牌,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比例。推进产教融合发展,以新乡·新东人力资源产业园等为载体,发展招聘、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等业态,培育专业化、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加快育幼、物业、体育休闲等服务业发展,充分释放服务业就业容量大的优势。

拓展农业吸纳就业空间。坚持“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以“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为路径,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供应链、资金链、政策链“六链融合”,吸纳带动更多就业。聚焦最具资源禀赋、最具发展潜力、最具发展优势的领域布局产业链,壮大肉、面米、油脂、乳、果蔬菌制品等产业集群,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抱团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促进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和用工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持续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加大融资支持,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激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增强就业岗位创造能力。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生态,取消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支持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

第三节 不断培育就业新动能

加快数字产业发展。坚持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加快政府数字化和社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就业容纳力的“数字新乡”经济发展区。深入实施“互联网 ”“大数据 ”“智能制造 ”等行动,持续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农业数字化发展。抢抓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发展重大机遇,以鲲鹏计算产业生态构建为契机,加快发展VR(虚拟现实)、移动物联网、5G、北斗应用等先发优势数字产业,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

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全面清理取消限制灵活就业的不合理规定,进一步为多种形式创业和灵活就业松绑,制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政策措施。拓宽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持续推动新职业发布和应用,促进灵活就业供求对接,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引导更多新就业形态发展。

第四节 提高区域就业承载力

开拓高质量就业新领域。坚持郑新一体、主副引领、多点支撑,加快构建以新乡中心城区为核心增长极,率先实现产业升级。以全方位开放为牵引,厚植先进制造、创新能力等优势,增强新乡作为郑州都市圈次中心的要素集聚承载和跨区域配置能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以长垣市为副中心,平原示范区、原阳县为桥头堡,以县域中心和小城镇为重要节点的“一核一副多节点”城镇体系,开拓高质量就业新领域。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根据国家战略导向和发展重点,对接先进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布局新兴产业,厚植就业创业沃土。

强化县域产业促就业。分类推动工业基础较好、农业优势明显的县(市)错位发展,着力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打造县有主导产业、乡(镇)有特色产业、村有特色产品的发展格局。推进资源型县区加快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完善就地就近就业配套设施,做好失地农民、去产能职工、停产企业员工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开展专项就业援助,针对性开发和推荐就业岗位,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统筹各类政策资源,强化后续扶持,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为重点,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吸纳就业效果好的富民产业。

专栏 6 :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持保障计划

1 提高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的服务水平 。以个人经营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可在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各项政策和服务。建立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渠道。

2 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用工企业以商业保险方式为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多层次保障。探索推进新业态领域行业集体协商机制,指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职业(工种)市场工资价位。

3 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提升项目 。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培训,创新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培训形式和内容,开展数字资源线上培训服务,支持参加个性化培训。

第九章 优化创业生态,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第一节 支持创新创业

不断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落实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费优惠、创业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持续发挥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辅导“四位一体”创业扶持体系作用。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持续发展能力。优化政策落地机制,做好政策解读、推送、答惑,建立政策落实考核机制。压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支持创业者成功创业。持续优化创业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用好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推进创业资源开放共享。强化各行业龙头企业在市场拓展、产业链协同、带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方面的作用,实施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鼓励龙头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和需求,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发挥驻新高校集聚优势,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建立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鼓励建立创业联盟,将土地、资金、人力、信息等资源开放共享,促进孵化机构与服务机构合作创新,提高创业资源配置效益,建设形成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合作共赢的创业创新生态体系。

第二节 服务创新创业

强化创业培训。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原则,面向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为加快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倍增效应提供有力支撑。健全并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定点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培育覆盖各类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讲师队伍,组织和选拔优秀讲师参加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河南分赛,提升师资水平。扩大创业培训规模,强化培训绩效管理,提升创业培训质量。积极组织市创业培训机构参加河南省创业培训示范基地评选,不断增强创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能力。

加大金融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工作方式,拓展担保机构与经办银行合作模式,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贷款资金可获得性。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优化整合政府投融资平台,增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市场化融资能力。健全“政银企社”对接机制,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债券融资,探索企业债转股与投贷联动,建立健全多元化、市场化投融资机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搭建孵化平台。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相互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链条。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模式,支持大企业与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提高利用率,支持建设特色化、标准化、专业化的高质量创业平台载体。积极扶持我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全力打造层次递进、特色突出、布局合理的创业孵化体系。支持市县建设返乡创业“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

加强创业辅导。打造全生态、专业化、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和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服务。建立健全新乡市创业导师专家团工作机制和常态化服务机制,提升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创业服务进基层、进孵化基地专项活动,共同解决创业者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创业成功率。

第三节 激发创业活力

鼓励各类人员创业。以驻新高校毕业生为重点,支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退役军人、科研人员等各类群体在新乡创新创业。实施乡村企业家、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大学生创业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

培养引进创业人才。大力发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培育创业拔尖人才。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加大创业人才引进力度,为高层次人才来新创业提供便利。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创新创业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激励和保障。

营造大众创业氛围。积极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组织好“豫创天下”“凤归中原”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新乡选拔赛。持续做好新乡市“十佳创业之星”评选工作和“省级返乡创业之星”推荐工作,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广泛宣传创业政策、创业事迹、创业精神,培育创新创业文化,讲好新乡创业故事。

专栏 7 :实施返乡创业工程

1 返乡入乡创业园整合提升工程 。依托开发区以及各类创业载体平台,加强布局优化、资源整合,提升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功能完备、环境优良的返乡入乡创业园。

2 返乡入乡创业产业集群培育工程 。鼓励各县(市、区)依托当地优势资源和区域特色,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培育大中小企业协同联动、上下游产业全链条一体发展的产业集群,打造 “ 一县一业 ”“ 一乡一特 ”“ 一村一品 ” 经济圈。

3 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引领工程 。持续开展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推荐评选认定活动,举办返乡创业大赛,组织 “ 返乡创业之星 ” 评比表彰,大力宣传创新创业文化。

第十章 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增强就业保障能力

第一节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继续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积极实施“就业渠道拓展、品质就业服务、实名服务攻坚、就业见习推进、就业困难帮扶”五大专项行动,创造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提升就业质量,注重权益保障,加强就业服务,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出台更多吸引高校毕业生留新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新就业创业,努力将高校集聚优势转化为人才资源优势。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和基层治理,扩大基层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农业技术等领域就业空间。

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健全校内校外资源协同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将留学回国毕业生及时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素养提升计划,加强全程化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加大就业实习见习实践组织力度,提供更多管理、技术、科研类见习岗位,开展大规模、高质量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常态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精准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举办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专场招聘。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帮扶,健全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实施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培优计划,发挥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作用,强化择业就业观念引导,推动高校毕业生积极理性就业。

第二节 重视城镇青年就业

大力支持城镇青年就业。统筹做好城镇青年(主要包括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青年、转岗青年职工等)就业工作。在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中,开发更多适合城镇青年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城镇青年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领域就业创业。对接产业优化布局、区域协调发展和重点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完善人力资源需求发布、要素配置、协同发展机制,支持城镇青年到人才紧缺领域就业。

持续提升城镇青年就业能力。实施青年工匠技能提升计划,常态化开展导师带徒、行业沙龙、知识竞赛、学习交流等活动。发挥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产业企业园区、青年之家、青年活动中心等各类平台作用,支持城镇青年参加职业指导、职业体验、创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探索组织青年职业训练营、就业训练工场。打造适合城镇青年特点的就业服务模式,畅通信息服务渠道,提高择业精准度。

不断强化城镇青年就业帮扶。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对城镇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促进其进入市场就业创业。将劳动精神、奋斗精神融入指导和实践,引导城镇青年自强自立。为城镇困难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援助。

第三节 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支持

落实退役军人安置制度。科学制定安置计划,改进岗位安置办法,推进落实安置政策,规范接收安置程序,提高安置质量。优化安置方式,探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直通车”式安置,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鼓励到城乡基层安置。

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将退役军人按规定纳入现有就业服务、教育培训等政策覆盖范围。探索推开“先入校回炉、再就业创业”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高职学校,鼓励具有高职学历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本科,落实招收免试、培养、管理、学费减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探索民营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机制,促进退役军人到民营企业就业。深化“权威推荐、自主选择”的企业合作就业模式。实施“兵支书”协同培养工程,推动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化建设,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实名台账,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就业服务功能,及时提供针对性服务。

第四节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服务活动,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送信息、送岗位、送服务。强化劳务协作,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加强与外地市人社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签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务协作协议,增强地市之间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强化河南省“互联网 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数据实名制录入登记,及时掌握农民工就业动态化分析,利用数据化管理模式,提升就业服务。

引导农民工就近就地创业就业。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性,促使更多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园区用人密集型优势,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护运营,并及时足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

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不断提升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促进县域内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市民化。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第五节 统筹其他重点群体就业

实现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岗就业。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保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实现“应就业尽就业”。持续落实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各项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均能享受就业帮扶政策。发挥就业帮扶基地、帮扶车间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多就业和培训机会。充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弱劳力、半劳力和家庭原因无法外出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就近就业。

持续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落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强对就业帮扶效果的跟踪与评估,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各类帮扶活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不断促进其他群体就业。统筹做好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保护,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支持,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持续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人员转岗再就业。

专栏 8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劳务品牌促就业计划

1 岗位拓展行动 。实施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指导国有企业健全公开、竞争、择优的市场化招聘制度。实施 “ 三支一扶 ” 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开发一批社区服务、科研助理、社会组织就业岗位。支持大学生参军入伍,提高高校毕业生新兵补充比例。

2 就业能力提升行动 。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搭建校企对接平台,广泛组织大学生实习锻炼。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建设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重点加强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岗位培训。

3 精准服务行动 。持续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系列活动、 “24365 校园网络招聘 ”“ 千校万岗中小微企业专场招聘 ” 等系列活动。发挥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和河南省就业创业导师团作用,推出一批精品线上直播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指导等服务。组织参加河南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4 创业引领行动。 强化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和素养培训,打造一批就业创业特色课程。加强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等平台建设,推动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落地。

5 劳务品牌发展提升计划。 健全劳务品牌长期稳定劳务输出渠道,多形式开展劳务品牌推荐活动,努力把 “ 劳务品牌 ” 打造成 “ 就业名片 ” 。

6 劳务品牌壮大升级计划。 支持依托返乡入乡创业园、返乡入乡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劳务品牌特色创业孵化基地。以劳务品牌龙头企业为引领,组建行业内、区域内劳务品牌联盟,打造产业集聚、定位鲜明、配套完善、功能完备的劳务品牌特色产业园区。

7 劳务品牌宣传推广计划。 定期开展劳务品牌征集,组织劳务品牌竞赛,选树具有影响力的劳务品牌项目,推出劳务品牌创立人、传承人、领军人以及形象代言人等典型人物。开展劳务品牌展示交流活动。

第十一章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稳定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 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注册地、经营地、用工地免费享受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等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载体建设。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开放共享的城乡基层服务平台,合理配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创业指导等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和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升级计划,优化完善全市统一的就业创业业务流程和规范,制定基层服务事项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就业服务基层行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做好省级充分就业社区的评选认定和全国充分就业社区评选推荐工作。

第二节 做好就业风险预警

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调查体系。落实上级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统计方法,进行就业质量、就业稳定性等方面的分析。建立市级调查失业率按月统计发布制度,推动调查失业率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城镇实名制就业、调查失业率、重点企业用工、职业供求分析、失业风险预警等指标统计监测,强化第三方数据质量核查机制,提升综合分析应用能力。推进大数据在就业统计监测领域的应用。增强风险预警预判能力。健全就业形势科学研判机制,发挥新乡驻新高校多的集聚优势,建立“政府 高校 企业”的就业联合实验室,组建专业分析团队,开展就业重大问题研究,提升形势感知、分析研判和科学决策水平。落实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加强风险评估,适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完善失业保障体系。健全风险应对处置机制,制定分级政策储备和风险应对预案制度。做好失业保险扩围、促进企业稳岗、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工作。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推进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提高社保政策受益率。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保生活的基本功能,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建立失业人员常态化帮扶机制,实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生活保障联动。

第三节 改善就业条件

合理增加劳动报酬。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落实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基本实现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落实劳动、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建立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改善劳动条件。健全劳动标准体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标准。推进就业场所无障碍环境改造,为残疾人就业创造必要的劳动保障条件。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矿山、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加强对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监管。推动简单重复的工作环节和“危繁脏重”的工作岗位尽快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领域尽快“机器换人”。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工作体系。推进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加强社会保障。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逐步提高参保率。大力支持和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做好省级统筹的准备工作。协助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

第四节 促进平等就业

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同步推进户籍制度、用人制度、档案服务改革,加快破除妨碍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搭建横向流动桥梁、纵向发展阶梯,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

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建立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逐步消除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身份、残疾、宗教信仰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和大龄、妇女劳动者等权益保护,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和联合约谈机制,及时纠正含有歧视内容和不合理限制的招聘行为。落实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要求,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歧视的相关案件。

第五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建立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优化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体系,创新办案机制,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强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实施调解员、仲裁员知识更新工程,加强调解员、仲裁员业务培训,完善仲裁员“准司法”职业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互联网 调解仲裁”,提升案件处理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

做好劳动权益保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现象,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落实劳动合同制度,鼓励企业与劳动者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完善根治欠薪长效制度机制,大力推动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监控预警功能,提高执法效能。

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推进劳动合同数字化,巩固提高集体协商覆盖面和实效性。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依据省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加快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落实政府、工会、企业代表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机制,提升企业与劳动者沟通协商的制度化程度。

专栏 9 :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调查能力提升计划

1 就业服务基层基础能力提升计划。 在人口密集的村和社区设置就业服务站,健全 “15 分钟就业服务圈 ” 。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就业服务相关学科专业。组织就业专家服务团,开展服务下乡、巡回指导等活动。

2 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化智慧化提升计划。 依托 “ 互联网 就业创业 ” 信息系统,发挥新乡市人才市场智能招聘信息化平台、新乡人事人才网等平台的作用,持续推进各类就业创业业务、求职招聘信息全市共享和联网发布,实现就业补助资金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

3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化建设计划。 构建全市基础信息资源库,做好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上线和应用,助推实现全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一套系统、一套流程,市内各级人才机构业务一点存档、多点服务。加快档案数字化工作。

4 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保障行动。 深入开展 “ 万人助万企 ” 活动,选择一批带动就业能力强、用工规模大的重点企业,强化重点企业用工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公共就业服务联席制度,设立人社服务专员,实施定点服务,通过专场招聘、劳务协作、共享用工等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5 专项招聘服务系列行动。 持续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系列专项服务活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提升精准化服务能力,促进供需匹配。

6 构建广覆盖的监测网络 。加强移动通信、网络招聘、工业用电、企业征信等大数据应用,健全就业大数据监测系统,跟踪监测经济运行、就业失业、工资收入、劳动力流动等变化趋势。

7 健全失业动态监测机制 。科学筛选监测企业样本,优化企业样本结构,按月分析监测企业岗位变化情况,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加强对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企业岗位流失情况的动态监测,做好数据分析应用工作,为研判就业失业形势提供数据支撑。

8 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 。扩大劳动力调查样本规模,做好我市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加强劳动力调查数据的分析研究。

9 建立就业岗位调查制度 。完善落实重点企业用工监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机制。开展就业岗位调查试点,细分区域、行业等,按月调查各类用工主体岗位空缺和用工需求,逐步建成就业岗位调查制度。健全就业形势科学研判分析机制,监测劳动力市场变化,及时了解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等状况。

第十二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职业教育、就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具体实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全面贯彻党的就业工作方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促进就业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关于促进就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二节 强化组织协调

加大规划落实合力,强化部门统筹协调,促进人才、教育、就业、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协同,形成各环节分工明确、执行畅通无阻、部门协同配合的实施状态。注重协调发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强规划宣传解读,抓好新媒体建设和运用,拓宽宣传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凝聚共识、动员力量,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第三节 加强要素保障

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人才、人力资源开发、就业工作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盘活存量财政资金,优化投入结构,积极探索多元化资金投入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在人才、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作用。支持重大项目实施,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积极投入资金,保障人才、技能培训、就业重大项目实施。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构建政策支撑体系,形成政策合力,放大政策效应,为人才和就业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建立人才、就业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形成推动人才和就业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四节 健全实施机制

完善统一规划体系,各级各部门依据本规划,制定实施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专项规划,形成规划合力。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制定本规划实施任务分工方案,细化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建立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督导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建立规划计划衔接机制,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加强规划评估监测,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机制,将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统计数据督查,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科学精准评估规划实施落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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